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3008 证券简称:开普检测 公告编号:2022-069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11月10日在河南省许昌市尚德路17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由董事长姚致清先生主持召开。通知于2022年11月7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应出席会议董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5人(其中李亚萍、马锁明、唐民琪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曹朝阳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财务与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曹朝阳先生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曹朝阳先生在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担任独立董事后,将接任马锁明先生原担任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财务与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1)及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70)。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10日
证券代码:003008 证券简称:开普检测 公告编号:2022-071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
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独立董事马锁明先生的辞职报告,马锁明先生因个人其他工作安排等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财务与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马锁明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目前马锁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由于马锁明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马锁明先生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及其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相应职责,直至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独立董事为止。
公司董事会对马锁明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积极推动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情况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的正常运作,公司于2022年11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曹朝阳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财务与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曹朝阳先生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曹朝阳先生在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担任独立董事后,将接任马锁明先生原担任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财务与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独立董事候选人曹朝阳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10日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曹朝阳先生,中国国籍,1963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焦作合成纤维厂副厂长、厂长,焦作金宝合成纤维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党委书记,河南轮胎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中国化工橡胶总公司总经理,中国化工科学研究院党委书记。2014年12月至今任北京正友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经理、执行董事;2020年6月至今任焦作蓝天资源循环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曹朝阳先生是第十届、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005年“全国劳动模范”,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曹朝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证券代码:003008 证券简称:开普检测 公告编号:2022-070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2年11月28日(星期一)下午14:00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1月28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2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28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二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11月21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11月2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许昌市尚德路17号公司1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上述议案属于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11月1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就议案1.00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①现场登记时间:2022年11月24日9:00至11:30及14:00至16:00;②电子邮件方式登记时间:2022年11月24日16:00之前发送邮件到公司电子邮箱(stock@ketop.cn),邮件主题请注明“登记参加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请根据是否本人出席提交相应的证件手续(详见下文4、“登记手续”)的扫描件。
3、现场登记地点:河南省许昌市尚德路17号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4、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②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②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③参会股东登记表原件(详见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②股东身份证复印件;③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④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请见附件一);⑤参会股东登记表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①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②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并提交:①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③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④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二)原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②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并提交: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③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详见附件一)(原件);④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⑤参会股东登记表原件(加盖公章)。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凭以上有关证件及经填写的参会股东登记表采取直接送达、电子邮件方式于规定的登记时间内进行确认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于2022年11月28日(星期一)下午13:40前携带相关证件到现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并向会务组提交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会议登记材料原件供核验。
5、会议联系人:王峥夏
联系电话:0374-3219525
传真:0374-3219525
电子邮件:stock@ketop.cn
6、其他注意事项:
(1)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参会股东登记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附件格式自制均有效。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10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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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在“同意”、“反对”、“弃权”栏之一打“√”每一议案,只能选填一项表决类型,不选或者多选视为无效。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法人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日期:
被委托人签名:
附件二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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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2年11月24日16:00之前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提交,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3008,投票简称:开普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 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二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1月2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1月2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11月28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 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