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证券代码:600692 证券简称:亚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7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投资标的名称:上海瀛洲海洋工程有限公司(暂定名)
● 投资金额:人民币1989.00万元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投资存在市场风险以及政策风险。本次投资尚需获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的审核批准。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了提高公司收益,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上海风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笛实业”)合资设立上海瀛洲海洋工程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瀛洲海洋工程”)。瀛洲海洋工程注册资本3900.00万元,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1989.00万元,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51.00%;上海风笛实业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1911.00万元,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49.00%。
公司于2022年11月1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1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资设立上海瀛洲海洋工程有限公司的议案》。本次对外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一)投资方一
公司名称: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崇明区八一路1号
法定代表人:梁峻
注册资本:35176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金属材料、机械设备、汽车零配件、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用品)、建筑装饰材料、木材、家具、五金交电、百货的批发与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投资方二
公司名称:上海风笛实业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秀山路8号3幢3层G区2031室
法定代表人:黄振新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7年06月11日
经营范围:纸制品,文化用品,文具,办公用品,塑料制品,针织品,工艺品,服装鞋帽,箱包,木材及木材制品,建筑材料,电子产品,仪器仪表,机械设备,日用百货,一般劳防用品的销售;印刷专业领域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室内装潢,机械设备租赁,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上海瀛洲海洋工程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核准为准)
(二)注册地址:上海崇明区
(三)注册资本:人民币3900.00万元
(四)出资比例及方式: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1989.00万元,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51.00%;上海风笛实业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1911.00万元,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49.00%。
(五)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机械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运输设备租赁服务;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设计(以市场监管部门最终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四、本次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双方确认,亚通股份与风笛实业应根据双方的约定,以自身企业的名义,共同于中国上海市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暂定企业名称为上海瀛洲海洋工程有限公司,具体名称以市场监管部门最终核准为准。
(二)瀛洲海洋工程注册资本人民币3900.00万元,由亚通股份认缴人民币1989.00万元,占该公司51.00%的股权;风笛实业认缴人民币1911.00万元,占该公司49.00%的股权。亚通股份与风笛实业向瀛洲海洋工程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分别于双方约定的期限内全额缴足。具体的实缴出资时间,由双方另行协商约定。
(三)瀛洲海洋工程设执行董事1名,由亚通股份委派;设监事1名,由亚通股份委派;设经理1名,由风笛实业委派;设财务经理1名,由亚通股份委派;其余公司运营所需人员,由双方共同另行协商。
(四)瀛洲海洋工程设立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在瀛洲海洋工程成立前由合作双方平均分担垫付,并于瀛洲海洋工程成立后全部转由瀛洲海洋工程承担。
五、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的资金全部来自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本次投资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提升经济效益,符合公司中小股东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六、本次投资的风险
上海瀛洲海洋工程有限公司未来经营过程中有可能面临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经营管理风险等。公司将会以不同的对策和措施控制风险、化解风险,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0日
证券代码:600692 证券简称:亚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8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1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1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公司拟在现有经营范围中增加“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房地产经纪,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交流,合同能源管理、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机械设备租赁,物业管理,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施工”,并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关于企业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工作的要求,对经营范围的表述统一按照《经营范围登记规范表述目录(试行)》 进行调整,同时对现行《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一、变更公司经营范围
拟变更前的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经营,金属材料、机械设备、汽车零配件、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用品)、建筑装饰材料、木材、家具、五金交电、百货的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拟变更后的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金属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汽车零配件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木材销售,家具销售,五金产品零售,日用百货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五金产品批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房地产经纪,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交流,合同能源管理、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机械设备租赁,物业管理。
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施工。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针对经营范围的变更,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做如下修定: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第十三条
原文内容: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金属材料、机械设备、汽车零配件、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用品)、建筑装饰材料、木材、家具、五金交电、百货的批发零售。【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修订后内容: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金属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汽车零配件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木材销售,家具销售,五金产品零售,日用百货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五金产品批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房地产经纪,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交流,合同能源管理、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机械设备租赁,物业管理。
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施工。
除上述条款外,原《公司章程》中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三、其他说明
本次拟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办理相关的变更登记、备案及换发营业执照等事宜,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组织办理上述事宜。
公司经营范围的变更及公司章程条款的修订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0日
证券代码:600692 证券简称:亚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9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1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1月29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崇明区鳌山路621号1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1月29日
至2022年11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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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已于2022年1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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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样本见公告附件1)。
登记时间:2022年11月28日09:00-17:00。
登记地点: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鳌山路621号。
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写明股东名称或姓名、并提供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的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其他事项
(一)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保障参会安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特别提示如下:
1、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配合做好参会登记、出示“随申码”、“行程码”、“场所码”及72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会议全程须佩戴口罩并保持必要的座次距离。不符合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及股东或股东代表身份的,将无法进入会场。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防疫用品、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三)联系电话:021-69695918
(四)传 真: 021-69691970
(五)邮箱:leibnize@126.com
(六)联 系 人:雷煊
(七)联系地址: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鳌山路621号
特此公告。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1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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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