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100 证券简称:恒立液压 公告编号:临2022-024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10月30日以书面送达以及发送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11月10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现场出席董事4名,采用通讯表决方式的董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为有效决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汪立平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
1、审议《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该议案的内容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独立董事发表了如下意见:本次审议的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本次非公开发行项目的现状,有利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工作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2、审议《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上述第1项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0日
证券代码:601100 证券简称:恒立液压 公告编号:临2022-025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
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21年9月16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授权有效期为自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若公司在上述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则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实施完成日。
为保证本次发行相关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延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将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除延长前述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0日
证券代码:601100 证券简称:恒立液压 公告编号:2022-026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1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1月2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 3 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1月28日
至2022年11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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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相关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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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2 年 11 月25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00-3:00。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到会的股东都有权参加股东大会。
2、登记地点: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3、登记方式: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股东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请持单位证明信、法人代表授权书、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到本公司证券投资部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
1、电话:0519-86163673
2、传真:0519-86153331
3、联系人:周佳立
4、通讯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潜路 99 号。
5、邮政编码:213164
6、电子信箱:hlzqb@hengli.net。
特此公告。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1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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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