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78 证券简称:奥来德 公告编号:2022-078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1月29日(星期二) 上午 10:00-11: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2年11月22日(星期二) 至11月28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wangyanli@jl-oled.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10月28日发布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11月29日上午10:00-11:00举行2022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1月29日 上午 10:00-11: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轩景泉先生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艳丽女士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詹桂华女士
董事、副总经理:马晓宇先生
独立董事:冯晓东先生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2年11月29日 上午 10:00-11: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2年11月22日(星期二) 至11月28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wangyanli@jl-oled.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证券部
电话:0431-85800703
邮箱:wangyanli@jl-oled.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1日
证券代码:688378 证券简称:奥来德 公告编号:2022-079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5,132,998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6.62%减少至4.9999%。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10日收到公司股东宁波绿河晨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绿河晨晟”)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绿河睿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绿河睿能”)、宁波燕园姚商产融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燕园”)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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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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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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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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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绿河睿能、绿河晨晟、宁波燕园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
注:1、本次权益变动比例实际为1.62%,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所造成。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
注: 本次权益变动后,上述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实际为4.9999%,不再是奥来德持股5%以上股东。总数与各分项数之和不符的情形为四舍五入原因所造成。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为合计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发生变化。
3、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1日
证券代码:688378 证券简称:奥来德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奥来德
股票代码:688378
信息披露义务人1名称:宁波绿河晨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绿河燕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波高新区聚贤路587弄15号2#楼10-1-1
信息披露义务人2名称:宁波绿河睿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绿河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波高新区聚贤路587弄15号2#楼10-1-9
信息披露义务人3名称:宁波燕园姚商产融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姚商燕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宁波姚商燕创守仁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余姚市泗门镇四海大道3号商会大厦407室-2
信息披露义务人4名称: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张国芳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广场南路4-6号
股权变动性质:减持股份
签署日期:2022年11月1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来德”、“上市公司”、“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1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2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3
■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4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1的主要负责人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2的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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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3的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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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信息披露义务人4的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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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1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2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3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4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持股计划
公司于2022年6月9日披露《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47),绿河晨晟及其一致行动人绿河睿能、宁波燕园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公司的股份,合计减持不超过4,399,765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6.00%。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上述减持计划之外,暂无其他减持计划。于上述减持计划结束后,如计划继续减持公司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证券市场整体状况等因素,决定是否进一步减持其在上市公司持有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绿河睿能及其一致行动人绿河晨晟、宁波燕园、甘肃国芳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为6,798,23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6.62%。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绿河睿能、绿河晨晟、宁波燕园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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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权益变动比例实际为1.62%,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所造成。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表:
■
注:本次权益变动后,上述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实际为4.9999%,不再是奥来德持股5%以上股东。总数与各分项数之和不符的情形为四舍五入原因所造成。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拥有的权益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绿河晨晟、绿河睿能、宁波燕园、甘肃国芳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2年5月10日至2022年10月31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共减持公司股份2,988,999股,减持比例为2.91%。上述减持已进行披露。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的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单位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宁波绿河晨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宁波燕园姚商产融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宁波绿河睿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签署日期:2022年11月10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所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证券部。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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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
宁波绿河晨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宁波燕园姚商产融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宁波绿河睿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签署日期:2022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