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75证券简称:银泰黄金 公告编号:2022-050
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11月11日,公司接到实际控制人沈国军先生通知,获悉其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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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本次沈国军先生解除质押股份数量占中国银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泰”)和一致行动人沈国军合计持股总数的比例。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股东中国银泰及其一致行动人沈国军先生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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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合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占中国银泰和一致行动人沈国军合计持股总数的比例。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2、解除质押通知。
特此公告。
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一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975证券简称:银泰黄金 公告编号:2022-051
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为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程少良所持股份变动,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股东减持情况
2022年9月9日至11月1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4,810,100股,占银泰黄金总股本的0.89%。期间因误操作买入一笔,数量为15,000股,因此实际减持数量为24,795,100股,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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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减持前后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程少良持有银泰黄金163,631,310股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银泰黄金总股本的5.89%。
本次权益变动后,程少良持有银泰黄金138,836,210股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银泰黄金总股本的5%。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股份减持计划,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 预先披露。
2.程少良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3.上述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一月十一日
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银泰黄金
股票代码:000975
信息披露义务人:程少良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北京银泰中心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北京银泰中心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22年11月1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格式与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其他任何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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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程少良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件号:H0067****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北京银泰中心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北京银泰中心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683)139,129,736股股份,占该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8.78%。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因个人资金使用需求,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2022年8月12日,因个人资金需要,信息披露义务人向公司递交了《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2022年8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即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5,534,44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2%。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履行完毕。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少其在银泰黄金中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银泰黄金163,631,310股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银泰黄金总股本的5.89%。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银泰黄金138,836,210股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银泰黄金总股本的5%。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2年9月9日至11月1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4,810,100股,占银泰黄金总股本的0.89%。期间因误操作买入一笔,数量为15,000股,因此实际减持数量为24,795,100股,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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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权利受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银泰黄金138,836,210股股份,上述股份不存在权利受限制的情况。
第四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2022年7月29日至8月12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银泰黄金股份27,767,200股,占银泰黄金总股本的1%,减持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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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相关的、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持有或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说明。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联系人:李铮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5103
电话:010-85171856
传真:010-65668256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程少良
签署日期:2022年11月11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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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
程少良
签署日期: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