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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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2022-11-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799 证券简称:华纳药厂 公告编号:2022-056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同意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66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于2021年7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聘请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西部证券对公司的持续督导期限原定至2024年12月31日止。

公司于2022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9月15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根据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需要,公司聘请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担任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保荐机构。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由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完成原保荐机构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公司已于近日与安信证券签署保荐协议,自签署保荐协议之日起,西部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安信证券承接,西部证券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职责。安信证券已委派保荐代表人陈哲先生、黄艺庭先生(简历附后)共同负责公司的保荐及持续督导工作。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事项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对西部证券及其委派的保荐代表人、项目团队在此前的保荐工作和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2日

附件:

保荐代表人简历

陈哲先生: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执行总经理、保荐代表人。主持或参与的项目主要包括:绝味食品IPO、长城电脑换股合并长城信息、中国重工非公开发行、中国南车定向增发、重庆长安汽车B股回购、重庆长安汽车公司债券、九龙电力重大资产重组、仪征化纤股权分置改革、华昌化工非公开、中化岩土非公开、积成电子非公开、青岛海尔海外资产收购、内蒙古塞飞亚新三板、上海阿忒加新三板等。

黄艺庭先生: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高级副总裁、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管理学硕士。主持或参与的项目主要包括:谷数科技科创板IPO、迦南科技(300412)再融资项目,广州开发区金控集团非公开发行公司债、东华能源(002221)小公募债券,乐善智能(871695)、卡乐福(872870)、春阳股份(872892)新三板挂牌项目等。

证券代码:688799 证券简称:华纳药厂 公告编号:2022-057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公司监事金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03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3.24%),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并于2022年7月13日起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股东、监事金焰先生基于自身资金需求,计划通过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759,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81%,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次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若公司在上述期间内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股东金焰出具的《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减持计划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上述减持主体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监事金焰先生基于自身资金需求,计划通过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759,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81%,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1.本次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即2022年12月5日至2023年6月4日,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2.通过大宗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即2022年11月17日至2023年5月16日,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若公司在上述期间内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股东金焰关于股份限制流通、股份锁定的承诺如下:

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除上述锁定期限外,本人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每年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监事金焰先生根据自身资金需要自主决定,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减持期间内,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时间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2)公司股东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告知义务。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依据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