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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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超过5%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2022-11-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607 证券简称:康众医疗 公告编号:2022-044

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超过5%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暢城有限公司、霍尔果斯君联承宇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合称“转让方”)保证向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众医疗”或“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19.29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2,650,000股。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参与本次询价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暢城有限公司、霍尔果斯君联承宇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股份数量13,272,175股,持股比例由20.59%减少至15.06%。

● 本次询价转让后,转让方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6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1%;此外,转让方自2022年2月17日至2022年9月6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合计累计减持2,222,6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2%。综上,转让方权益变动比例合计超过5%。

一、转让方情况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转让方所持公司股份的数量、比例情况如下:

本次询价转让的转让方均非康众医疗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询价转让的转让方持有康众医疗股份比例均超过5%。

(二)转让方一致行动关系及具体情况说明

暢城有限公司和霍尔果斯君联承宇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

(三)本次转让具体情况

注:本表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产生尾差原因所致

(四)转让方未能转让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转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暢城有限公司、霍尔果斯君联承宇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本次转让后,暢城有限公司、霍尔果斯君联承宇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从20.59%减少至15.06%。暢城有限公司和霍尔果斯君联承宇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

1.基本信息

2.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3.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三、受让方情况

(一)受让情况

(二)本次询价过程

股东与组织券商综合考虑股东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且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不低于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即2022年11月7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康众医疗股票交易均价的70%。

本次询价转让的《认购邀请书》已送达共计32家机构投资者,具体包括:基金公司12家、证券公司9家、保险机构1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1家、私募基金9家。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内,即2022年11月7日下午17:00至19:00,组织券商收到《认购报价表》合计8份,均为有效报价,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均及时发送相关申购文件。

(三)本次询价结果

组织券商合计收到有效报价8份。根据认购邀请书约定的定价原则,最终8家投资者获配,最终确认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为19.29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265万股。

(四)本次转让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五)受让方未认购

□适用 √不适用

四、受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中介机构核查过程及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询价转让的转让方、受让方、询价对象认购资格、认购邀请书的发送范围等进行了审慎核查并认为:

本次询价转让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股份转让通过询价方式最终确定股份转让价格。整个询价转让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股东以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和配售方式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六、上网公告附件

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