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7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2年

11月12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11-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387 证券简称:信科移动 公告编号:2022-004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11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1月7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罗昆初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增加投资的议案》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根据授权修订〈公司章程〉中关于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股份总数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落实董事会职权相关配套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须提交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罗昆初、孙晓南、华晓东、谢德平、马红霞、邓明喜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须提交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罗昆初、孙晓南、华晓东、谢德平、马红霞、邓明喜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罗昆初、孙晓南、华晓东、谢德平、马红霞、邓明喜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十三)审议通过了《根据相关规则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中《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修订尚须提交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特此公告。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2日

证券代码:688387 证券简称:信科移动 公告编号:2022-005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11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1月7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汉兵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以上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手续,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增加投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结合未来资金安排以及业务发展规划,拟将全部超募资金对“5G融合天线与新型室分设备研发项目”增加投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开立募集资金专户以实施募投项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是为了进一步规范双方的业务往来,协议条款完备,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李汉兵、吕荣荣、武力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须提交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新增的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所需,将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关协议或合同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的、合理的,关联交易的价格依据市场定价原则或者按照使公司或非关联股东受益的原则确定,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李汉兵、吕荣荣、武力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了《根据相关规则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本次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1月12日

证券代码:688387 证券简称:信科移动 公告编号:2022-006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信科移动”)于2022年11月11日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1,484.27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日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36号)核准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8,375.00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每股发行价格为6.0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3,668.7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2,536.22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01,132.5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2年9月21日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E10613号)。

2022年10月21日,公司本次发行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期结束。截至2022年10月21日,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已利用本次发行超额配售所获得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买入10,256.25万股股票,累计购回股票数量已达到本次发行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数量限额,本次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与本次初始发行股票数量相同。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为400,000.00万元,实际超募资金净额为1,132.53万元。为了促进公司的生产经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全部超募资金用于募投项目“5G融合天线与新型室分设备研发项目”,其余项目未发生变动。使用超募资金向募投项目“5G融合天线与新型室分设备研发项目”增加投资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三、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125,362,162.69元(不含增值税),其中部分保荐及承销费用98,491,156.04元(不含增值税)已在募集资金划转时扣除。截至2022年10月13日,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4,842,704.78元(不含增值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四、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使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合计14,842,704.78元(不含增值税)。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此出具明确的核查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日未超过6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以上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手续,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E10635号《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认为: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三)《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2日

证券代码:688387 证券简称:信科移动 公告编号:2022-007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增加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信科移动”)于2022年11月11日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增加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超募资金净额1,132.53万元全部用于募投项目“5G融合天线与新型室分设备研发项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36号)核准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8,375.00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每股发行价格为6.0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3,668.7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2,536.22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01,132.5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2年9月21日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E10613号)。

2022年10月21日,公司本次发行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期结束。截至2022年10月21日,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已利用本次发行超额配售所获得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买入10,256.25万股股票,累计购回股票数量已达到本次发行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数量限额,本次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与本次初始发行股票数量相同。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增加投资的情况

随着5G部署的推进,多通信系统制式的技术特征导致天面数量的不断增加,通信基站的资源越发紧张,这对5G融合基站天线的功能模块提出越来越高的要求。同时,为满足城市中大型写字楼、大型酒店、机场、高铁站、购物中心、公路隧道内等多种应用场景高品质的通信需求,加快小微基站和新型室分设备的技术研发与升级刻不容缓。公司所在的移动通信设备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产业,具有产品技术迭代更新快、研发周期长的特点,企业需要投入并储备大量研发资金。公司为维持技术优势和满足客户需求,需要持续集中资源对5G融合天线与新型室分设备产品进行研发投入,从而支撑对产品的持续开发和升级,提升在行业内的综合竞争力。

基于上述情况,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和投资进度,经过公司审慎研究,拟对“5G融合天线与新型室分设备研发项目”投资总额进行调整,调整后投资总额31,145.92万元,比原计划投资额增加1,132.53万元,增加投资比例为3.77%。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01,132.53万元,实际超募资金净额为1,132.53万元,本次计划使用全部超募资金投入上述项目,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上述募投项目具体投资规模变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本次增加投资金额均用于“5G融合天线与新型室分设备研发项目”,其余项目未发生变动。

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对“5G融合天线与新型室分设备研发项目”增加投资是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做出的适当调整,且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为优化公司资源配置从而进行的调整,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有利于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实力,对公司未来战略发展具有积极作用。本次调整不会对项目的实施、投资收益及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增加投资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此出具明确的核查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增加投资的计划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增加投资的计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增加投资的计划。

(二)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结合未来资金安排以及业务发展规划,拟将全部超募资金对“5G融合天线与新型室分设备研发项目”增加投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增加投资的计划。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认为: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增加投资的事项,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有利于优化和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助于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有利于公司业务开展,不会影响既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增加投资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增加投资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增加投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2日

证券代码:688387 证券简称:信科移动 公告编号:2022-008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

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信科移动”)于2022年11月11日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新增全资子公司大唐移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移动”)为“5G无线系统产品升级与技术演进研发项目”和“5G行业专网与智能应用研发项目”的实施主体,新增全资子公司武汉虹信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虹信科技”)为“5G融合天线与新型室分设备研发项目”的实施主体,并同意大唐移动、虹信科技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和管理。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展和实际资金需求,分别使用“5G无线系统产品升级与技术演进研发项目”和“5G行业专网与智能应用研发项目”募集资金中的180,000万元、35,000万元向大唐移动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使用“5G融合天线与新型室分设备研发项目”募集资金中的20,000万元向虹信科技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36号)核准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8,375.00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每股发行价格为6.0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3,668.7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2,536.22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01,132.5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2年9月21日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E10613号)。

2022年10月21日,公司本次发行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期结束。截至2022年10月21日,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已利用本次发行超额配售所获得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买入10,256.25万股股票,累计购回股票数量已达到本次发行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数量限额,本次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与本次初始发行股票数量相同。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为 400,000.00万元,实际超募资金净额为1,132.53万元。为了促进公司的生产经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全部超募资金用于募投项目“5G融合天线与新型室分设备研发项目”,其余项目未发生变动。使用超募资金向募投项目“5G融合天线与新型室分设备研发项目”增加投资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情况

为了满足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发挥子公司较强的研发实力和深厚的技术储备,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优化公司内部的资源配置,降低经营成本,提高运营及管理效率,本次拟新增全资子公司大唐移动为“5G无线系统产品升级与技术演进研发项目”和“5G行业专网与智能应用研发项目”的实施主体;拟新增全资子公司虹信科技作为“5G融合天线与新型室分设备研发项目”的实施主体。具体情况如下:

大唐移动的基本情况如下:

虹信科技的基本情况如下:

四、本次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专户开设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公司将监督大唐移动、虹信科技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同时,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大唐移动、虹信科技将分别增设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公司、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及签署本次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相关协议及文件、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等。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情况

鉴于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大唐移动作为募投项目“5G无线系统产品升级与技术演进研发项目”和“5G行业专网与智能应用研发项目”的实施主体,增加全资子公司虹信科技作为“5G融合天线与新型室分设备研发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将与大唐移动、虹信科技共同实施上述募投项目。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展和实际资金需求,公司拟分别使用“5G无线系统产品升级与技术演进研发项目”和“5G行业专网与智能应用研发项目”募集资金中的180,000万元、35,000万元向大唐移动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拟使用“5G融合天线与新型室分设备研发项目”募集资金中的20,000万元向虹信科技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上述借款期限为实际借款之日起3年,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借款到期后可续借或提前偿还。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借款额度范围内负责借款手续办理以及后续的管理工作,并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使用需要,分期拨付资金。

六、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此出具明确的核查意见。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符合公司经营规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二)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认为:公司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有利于优化和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助于优化公司内部的资源配置,降低经营成本,提高运营及管理效率,不会影响既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2日

证券代码:688387 证券简称:信科移动 公告编号:2022-009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部分募投

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信科移动”)于2022年11月11日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以及确保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36号)核准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8,375.00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每股发行价格为6.0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3,668.7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2,536.22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01,132.5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2年9月21日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E10613号)。

2022年10月21日,公司本次发行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期结束。截至2022年10月21日,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已利用本次发行超额配售所获得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买入10,256.25万股股票,累计购回股票数量已达到本次发行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数量限额,本次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与本次初始发行股票数量相同。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为400,000.00万元,实际超募资金净额为1,132.53万元。为了促进公司的生产经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全部超募资金用于募投项目“5G融合天线与新型室分设备研发项目”,其余项目未发生变动。使用超募资金向募投项目“5G融合天线与新型室分设备研发项目”增加投资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三、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及操作流程

(一)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1、公司募投项目的支出涉及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员工薪酬不能经由企业专用账户代发,同时考虑到公司员工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缴纳等由公司及子公司基本账户、一般账户统一划转。因此由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募投项目相关人员薪酬的可操作性较差,需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为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公司拟根据实际需要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上述相关支出。

2、公司募投项目的支出涉及房屋租赁、水电费、物业服务等的采购难以按照研发用途和非研发用途进行拆分付款,公司拟根据实际需要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上述相关支出。

3、公司募投项目涉及从境外采购的材料、设备和软件等业务,其相关涉税支出需由公司与海关及税务部门绑定的银行账户统一支付,无法通过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出。公司拟根据实际需要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上述相关支出。

4、为加快公司票据周转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拟根据实际需要以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涉款项(如应付设备采购款、材料采购款以及其他相关所需资金等),之后再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二)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为确保募投项目款项及时支付以及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及子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根据实际情况先以自有资金或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相关款项,后续将按月度归集以自有资金或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金额,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后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相应款项等额置换公司上一月度以自有资金或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募投项目相关款项。具体操作如下:

1、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和具体情况,项目经办部门依据相关合同、文件提交付款申请单,按公司规定的募集资金使用审批程序逐级审核,财务部根据审批通过的付款申请单,使用自有资金或银行承兑汇票进行款项支付;

2、项目负责人统计募投项目投入工时,经项目负责人确认后,人力资源部按月归集各募投项目员工薪酬,提交财务部汇总确认各募投项目薪酬费用;

3、财务部汇总收集相关支付单据,并建立以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明细台账,台账中还应记录每笔支出的置换情况;

4、财务部按月度发起置换申请审批流程,需匹配相关费用清单,且经公司募集资金付款流程审批,并经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置换。置换申请获批后,将等额募集资金由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及子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自有资金账户,同时报送至保荐机构处备案;

4、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进行监管,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配合保荐机构的核查与问询。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基于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及款项支付的实际需求,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运营管理效率、加快公司票据的周转速度、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此出具明确的核查意见。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运营管理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及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二)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运营管理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及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既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2日

证券代码:688387 证券简称:信科移动 公告编号:2022-010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信科移动”)于2022年11月11日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低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36号)核准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8,375.00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每股发行价格为6.0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3,668.7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2,536.22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01,132.5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2年9月21日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E10613号)。

2022年10月21日,公司本次发行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期结束。截至2022年10月21日,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已利用本次发行超额配售所获得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买入10,256.25万股股票,累计购回股票数量已达到本次发行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数量限额,本次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与本次初始发行股票数量相同。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为 400,000.00万元,实际超募资金净额为1,132.53万元。为了促进公司的生产经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全部超募资金用于募投项目“5G融合天线与新型室分设备研发项目”,其余项目未发生变动。使用超募资金向募投项目“5G融合天线与新型室分设备研发项目”增加投资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由于募投项目实施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现阶段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适度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下转11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