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新能源项目战略合作协议及补充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29 证券简称:润建股份 公告编号:2022-102
债券代码:128140 债券简称:润建转债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新能源项目战略合作协议及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为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约定,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未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对公司本年度及后续年度的业绩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3、公司与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政府协商一致,同意就“风力发电储能一体化项目”与西江股份签订项目补充协议,预计项目总容量合计约400MW,总投资开发金额合计约28亿元。因场地等因素制约,项目开发周期存在不确定性,对当期及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本次公司签订的补充协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5、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告“六、其他说明”。
近日,润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润建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润建新能源”)分别与广西西江集团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江股份”)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各方秉承“优势互补、资源同享、共赢发展”的原则,就新能源业务方面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公司与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政府协商一致,同意与西江股份,就“良庆区风力发电储能一体化项目”进行合作,并签订项目合作补充协议,预计项目总容量合计约400MW,总投资开发金额合计约28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概述
(一)战略合作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定位为通信信息网络和能源网络的管理和运维者,是领先的数字化智能运维(AIops)服务商,公司通过自主研发的数字化服务平台,为客户提供数字化智能运维、数字化解决方案、智慧节能解决方案、产品集成等管维服务,目前公司管维业务已涵盖通信网络、信息网络和能源网络,在“万物互联”时代,公司是通信信息网络和能源网络的智能物业。
润建新能源是公司专业从事新能源板块的控股子公司,在新能源开发与服务上能力突出。
西江股份是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专注于清洁能源投资开发、经营管理及能源服务的企业,截至2020年底,西江股份持有清洁能源总装机超百万千瓦。
为积极响应国家清洁能源发展战略布局,充分发挥公司、润建新能源资源优势和技术优势,依托西江股份对新能源项目的投资和管理优势,秉承“优势互补、资源同享、共赢发展”的原则,在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管理制度构架内,双方就在清洁能源业务方面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本事项无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不构成关联交易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南宁市良庆区风力发电储能一体化项目
2022年6月,公司与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政府签订了《新能源发电项目投资协议》,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政府拟与公司在新能源领域进行战略合作,实施风力发电储能一体化项目,预计项目总容量合计约400MW,总投资开发金额合计约28亿元。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订新能源项目合作协议的公告》。
目前该项目正常进行中,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更好地推进项目,公司与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政府协商一致,与西江股份签订补充协议,同意公司和西江股份共同在良庆区辖区内开发建设风力发电储能一体化项目。
本事项无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不构成关联交易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方介绍
(一)西江股份
1、名称:广西西江集团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黄锡斌
3、注册资本:40,000万元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15年12月23日
5、经营范围:对西江流域水电业、光伏业的投资、经营与管理;生物质发电、垃圾发电、清洁能源的投资、运营与管理;内河水上货物运输;国内贸易;非金属矿物制品的生产;资产管理。
6、注册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浦路33号北部湾国际港务大厦9楼
7、最近三年公司与西江股份未发生类似交易
8、关联关系:公司与西江股份不存在关联关系。
9、履约能力分析:西江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支付能力和信用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政府
1、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政府情况介绍
良庆区位于南宁市南部,总面积1,369平方千米,是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组成部分。2021年,良庆区生产总值完成434.1亿元,增长2.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73亿元,增长42%,获评第五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2020年度广西高质量发展先进城区、广西全域旅游示范区等荣誉称号,被认定为第二批广西可持续发展实验区。
2、关联关系: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政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最近三年公司与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政府交易情况:
2022年6月,公司与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政府分别签订了《风力发电储能一体化项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地面光伏项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和《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上述项目预计总容量合计约550MW,总投资开发金额合计约34亿元。目前上述项目均正常履行中。
4、履约能力分析: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政府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支付能力和信用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润建新能源
1、名称:润建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法定代表人:魏刚
3、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21年9月24日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热力生产和供应;合同能源管理;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充电桩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仪器仪表修理;仪器仪表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停车场服务;专用设备修理;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节能管理服务;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装备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供电业务;认证服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
6、注册地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金龙路27号B2栋二层203-82号房
7、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其70%股份,润建新能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三、协议主要内容
(一)《战略合作协议》
公司、润建新能源(以下均简称“甲方”)与西江股份(以下简称“乙方”)经各方友好协商达成《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合作内容
双方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加强在广西分散式风光项目方面的深入合作,合作实现方式如上,打造国企与民企合作共赢、协调发展的新典范,共同助力我国碳达峰及碳中和目标的早日实现。
2、合作方式及沟通机制
为推进双方合作发展,双方建立高层会晤机制,不定期开展高层互访、信息交流、问题协商;围绕重点合作项目,必要时可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共同推动双方的具体合作。
双方指派专人加强交流与沟通,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具体组织落实本协议确定的相关事宜,并为双方合作的进一步推进和深化提出意见和建议。
3、本协议一式肆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本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应作为甲、乙双方今后合作的指导性文件,也是甲、乙双方签署相关协议的基础,具体合作内容与项目以后续正式签订的相关协议合同为准。
(二)《风力发电储能一体化项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以及西江股份(以下简称“丙方”)经三方友好协商,就风力发电储能一体化项目签订补充协议,主要变化内容如下:
1、合作项目
甲方同意乙、丙两方在其辖区内投资、开发、建设及运营风力发电储能一体化项目,项目分别位于南宁市良庆区内。
2、项目投资规模
项目拟规划建设容量400MW,总投资开发金额约28亿元人民币。项目根据电网消纳能力和国家能源局指标供给分期建设。因风力资源、电网送出容量等原因导致项目总装机规模达不到或超过本协议约定的,甲方应当协助乙、丙方选取在与其他项目不相冲突的区域进行风资源开发,力争使乙、丙方开发的装机规模达到本协议的约定。
3、三方权利与义务
3.1乙、丙方在甲方的积极支持下,有权依法争取享受国家对风电发电产业的扶持优惠政策。
3.2乙、丙方在本协议约定的区域范围内进行新能源资源采集和分析工作,并开展项目的前期工作落实项目建设的各项条件。乙、丙方负责核实与其他新能源发电项目开发区域不重叠交叉。如果乙、丙方通过其他途径获得可靠的资源数据,表明新能源项目达到商业投资要求的,乙、丙方可提前办理项目核准手续,甲方应当给予相应的支持。
3.3条件成熟时,乙方、丙方将成立项目公司/分公司或其他实体,与甲方在本协议原则下订立的其他补充协议、文件,与本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丙方所成立的项目公司/分公司或其他实体要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并按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做好相关统计报表工作。
3.4乙方、丙方在甲方项目范围内就投资、开发、建设及运营风力发电储能一体化等项目享有优先开发权,开发期限为两年,自本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计算,如乙方两方两年内无任何项目落地开工,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该协议。
3.5甲方承诺在乙、丙方项目建设范围内不再进行与新能源开发存在冲突的其他土地利用规划。如因国家、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或不可抗力的除外。
4、本协议一式陆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润建新能源本次与西江股份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将充分利用西江股份在新能源运营经验、投资能力、产业落地等方面的优势,结合公司自身强大的能源与数字化技术,加速推进公司新能源业务快速发展,增强公司自身市场竞争力与行业竞争力,并通过分散式风电、光伏等新能源项目的深度合作,打造国企与民企合作共赢、协调发展的新典范,共同助力我国碳达峰及碳中和目标早日实现。
2、本次签订补充协议,公司与西江股份共同投资建设风力发电储能一体化项目、新能源发电项目,有利于更好的推进风力发电储能一体化项目,从而加速产生效益,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本次通过风力发电储能一体化项目,加强了公司与西江股份的合作关系,体现了西江股份认可公司在新能源领域业务的开发、建设和管维能力,全面提升了润建股份在能源网络管维市场品牌认知度,为后续业务拓展带来积极影响。
3、根据各方达成的补充协议,预计本次项目总容量约400MW,总投资开发金额合计约28亿元,整体投资开发周期因场地等因素制约存在不确定性。本项目开发金额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总资产的27.52%,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营业收入的42.41%,本次签订的协议将对公司的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产生积极的影响,但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不构成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金额以经审计数据为准。公司将根据本合同要求以及收入确认原则在相应的会计期间确认收入和成本。
五、风险提示
本次协议涉及的建设规模、投资开发金额等各项数据均为协议各方基于目前情况拟定的规划数据,最终实际建设规模、投资开发金额等具有不确定性。整体投资开发周期因场地等因素制约,存在不确定性。新能源风力发电储能一体化项目的投资成本、收益等,可能受到原材料、自然灾害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经营风险,对当期及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后续合作事宜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和相关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说明
公司近三年披露的框架性协议或意向性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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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