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加招商证券等为嘉实创业板增强
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网下认购发售代理机构的公告
根据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开放式基金代销协议,上述代销机构自2022年11月14日起对所有投资者办理嘉实创业板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开户、网下现金认购、网下股票认购等业务。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有关详情:
一、参与网下现金及网下股票认购发售代理机构
■
二、仅参与网下现金认购发售代理机构
■
三、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
网址:www.jsfund.cn
欢迎广大投资者垂询、惠顾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网下现金认购、网下股票认购等相关业务。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4日
嘉实超短债证券投资基金
2022年第十次收益分配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11月1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1)根据《嘉实超短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且每份基金份额可分配收益超过0.001元的前提下,本基金每个月应将至少90%的可分配收益进行分红。每年分红次数不超过20次;(2)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嘉实超短债债券A的应分配金额为每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0.00252元,即每10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0.0252元;嘉实超短债C的应分配金额为每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0.00225元,即每10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0.0225元;(3)本次实际分红方案为:嘉实超短债债券A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0260元;嘉实超短债债券C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0230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因本次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3)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赎回及转换转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享有本次分红权益,申请申购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4)如果投资者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本公司注册登记系统将其分红方式默认为现金方式,投资者可通过查询了解本基金目前的分红设置状态。
(5)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本基金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敬请于2022年11月14日、11月15日到本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6)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本基金有关详情:
①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jsfund.cn,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
②代销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sfund.cn)公示,敬请投资者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