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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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2-11-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84证券简称:海鸥住工 公告编号:2022-060

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未出现否决、增加、变更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11月14日(星期一)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11月14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14日上午9:15-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14日9:15至2022年11月14日15:00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22年11月7日(星期一)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禺山西路363号联邦工业城内本公司会议室

网络投票平台: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四)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会议主持人:唐台英先生

(七)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共1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85,995,405股,占公司总股份664,162,096股的43.0611%。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44,904,267股,占公司总股份664,162,096股的36.8742%。

(三)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1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41,091,138股,占公司总股份664,162,096股的6.1869%。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2项议案。

经审议,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 《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股数【285,973,37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3】%;反对股数【19,03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7】%;弃权股数【3,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17,255,70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25】%;反对股数【19,0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01】%;弃权股数【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4】%。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2.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股数【285,976,37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3】%;反对股数【19,03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7】%;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就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5日

证券代码:002084证券简称:海鸥住工 公告编号:2022-061

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减资暨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海鸥住工”)分别于2022年10月27日、2022年11月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10月29日、2022年11月15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载的《海鸥住工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6)、《海鸥住工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60)。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和公司第一期回购预案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一期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和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其中用于股权激励的数量下限为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5%,上限为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3%;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的数量下限为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3.5%,上限为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7%。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予以注销。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暂无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的计划,且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第一期回购股份存续时间即将期满三年,公司拟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第一期回购股份13,302,447股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凡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2年11月15日至2022年12月29日上午8:00一12:00,下午13:00一17: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禺山西路363号联邦工业城内海鸥住工董事会秘书室

联系人:陈袁平

邮政编码:511400

联系电话:020-34808178

电子邮箱:yuanping.chen@seagullgroup.cn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它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