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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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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2-11-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00 证券简称:江苏吴中 公告编号:2022-065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11月1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东方大道988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长钱群山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3人,副董事长钱群英女士,董事蒋中先生、陈颐女士,独立董事沈一开先生、张旭先生、陈峰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全部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6为特别决议,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7对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单独计票。全部议案均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何嘉、王省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江苏吴中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5日

● 上网公告文件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200 证券简称:江苏吴中 公告编号:临2022-066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事由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讯表决)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讯表决),于2022年11月14日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部分限制性股票和库存股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对外披露的《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58)、《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59)、《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65)。

1、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中4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已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对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库存股注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一一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公司回购计划未予以实施的股份应当在发布回购结果公告后三年内依法予以注销。鉴于回购期限即将届满,且公司尚无使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的具体计划,公司拟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三年持有期限即将届满的15,000股公司股份。

综上,公司本次共计注销65,000股股票。本次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712,388,832股变更为712,323,832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712,388,832元变更为人民币712,323,832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上述回购注销股票事项将涉及总股本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与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东方大道988号

2、申报时间:2022年11月15日至2022年12月29日

3、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电话:0512-65686153/65618665

5、传真号码:0512-65270086

6、邮编:215124

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