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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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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离任及增补董事的公告

2022-11-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220 证券简称:中贝通信 公告编号:2022-075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离任及增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董事张宏涛先生因身体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李维建先生因年龄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张宏涛先生、李维建先生的离任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董事会的依法规范运作,张宏涛先生、李维建先生的辞任函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于2022年11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经公司控股股东李六兵先生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饶学伟先生、于世良先生为新的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张宏涛先生、李维建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张宏涛先生、李维建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15日

附件:

饶学伟先生简历:

饶学伟先生于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高级工程师,本科学历,1990年-2000年任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部,工程师,副经理;2000年-2005年任广东怡创通信有限公司总裁;2005年-2022年9月任广东和新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22年9月至今任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市场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饶学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于世良先生简历:

于世良先生于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高级工程师,本科学历,1984年-1992年任中国通信建设第四工程局技术员、副处长;1993年-2004年历任中国通信建设第四工程局、第一工程部总工程师;中国通信建设第四工程局深圳分公司副经理、总经理。2005年-2006年任中国通信建设总公司移动部项目高级经理、项目处处长。2007年-2008年任北京中通威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市场总监。2009年-2013年任中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2014年至2019年4月任中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威尔分公司总经理。2019年4月至今任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于世良先生持有公司21万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证券代码:603220 证券简称:中贝通信 公告编号:2022-073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11月11日以电话、短信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于2022年11月14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电话会议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李六兵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架构,降低管理成本,提高整体运营效率,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市邮电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津院”)拟吸收合并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星网通信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星网”),吸收合并完成后,天津院存续,武汉星网将依法注销,其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及相关资质等均由天津院承继。

本次吸收合并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张宏涛先生因身体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李维建先生因年龄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

经公司控股股东李六兵先生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增补饶学伟先生、于世良先生为新的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2、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积极响应国家清洁能源发展战略布局,充分发挥公司在新能源开发与服务上的能力,满足新能源应用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对经营范围进行变更。

公司拟新增经营范围: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储能技术服务;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充电桩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

公司拟减少经营范围:科技、经济信息咨询。

2、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于2022年11月30日于公司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15日

附件:

饶学伟先生简历:

饶学伟先生: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高级工程师,本科学历,1990年-2000年任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部,工程师,副经理;2000年-2005年任广东怡创通信有限公司总裁;2005年-2022年9月任广东和新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22年9月至今任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市场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饶学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于世良先生简历:

于世良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高级工程师,本科学历,1984年-1992年任中国通信建设第四工程局技术员、副处长;1993年-2004年历任中国通信建设第四工程局、第一工程部总工程师;中国通信建设第四工程局深圳分公司副经理、总经理。2005年-2006年任中国通信建设总公司移动部项目高级经理、项目处处长。2007年-2008年任北京中通威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市场总监。2009年-2013年任中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2014年至2019年4月任中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威尔分公司总经理。2019年4月至今任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于世良先生持有公司21万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证券代码:603220 证券简称:中贝通信 公告编号:2022-074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贝通信”)于2022年11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吸收合并事项概述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架构,降低管理成本,提高整体运营效率,公司于2022 年11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天津市邮电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津院”)吸收合并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星网通信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星网”),吸收合并完成后,天津院存续,武汉星网将依法注销,其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及相关资质等均由天津院承继。

本次吸收合并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并双方的基本情况

(一)合并方:天津市邮电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2、住所: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工华道2号天津国际珠宝城1号楼1门19层

3、法定代表人:董允凯

4、注册资本:6,600万人民币

5、成立日期:1986年6月1日

6、经营范围:勘察设计业(通讯工程设计及咨询服务)、建筑工程设计;可在全国范围内承担:各种规模的基础网、业务网、支撑网的通信信息网络建设工程总体方案策划、设计、设备配置与选择、软件开发、工程实施、工程后期的运行保障等业务;自有房屋租赁;通信设备研发、销售;互联网信息服务;日用百货、五金交电批发兼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东及持股比例:中贝通信持有天津院100%股权

8、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二)被合并方:武汉星网通信设计有限公司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住所:武汉市江汉区江汉经济开发区江兴路25号C栋

3、法定代表人:李云

4、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05年12月16日

6、经营范围:通信工程勘察与设计、技术咨询、技术培训及工程信息服务;电子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计算机软件的开发、销售;计算机系统服务;办公用品及自动化办公设备的销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方可经营).

7、股东及持股比例:中贝通信持有武汉星网100%股权

8、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三、本次吸收合并的方式、范围及相关安排

1、天津院通过整体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武汉星网全部资产、债权债务、人员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天津院存续经营,武汉星网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

2、合并基准日:2022年10月31日

3、合并完成后,武汉星网的所有资产、债权债务、人员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由天津院依法继承。

4、合并完成后,天津院的名称、注册资本、股权结构以及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组成不因本次合并而改变。

5、合并双方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履行通知债权人和公告程序。

6、合并双方共同办理资产移交手续、相关资产的权属变更和税务、工商等的变更、注销登记手续及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规定的其他程序。

7、本次合并基准日至本次合并完成日期间所产生的损益由天津院承担。

四、本次吸收合并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吸收合并有利于公司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减少管理层级、提高整体运营效率,符合公司未来发展需要。由于天津院及武汉星网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已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的当期损益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15日

证券代码:603220 证券简称:中贝通信 公告编号:2022-076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11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积极响应国家清洁能源发展战略布局,充分发挥公司在新能源开发与服务上的能力,满足新能源应用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对经营范围进行变更。

公司拟新增经营范围: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储能技术服务;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充电桩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

公司拟减少经营范围:科技、经济信息咨询

根据公司经营范围的变更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作如下修改: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变更后的经营范围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上述修改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15日

证券代码:603220 证券简称:中贝通信 公告编号:2022-077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1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1月30日 14点30 分

召开地点:武汉市江汉经济开发区江兴路25号C栋4楼中贝通信集团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1月30日

至2022年11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 年 11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具有出席会议资格的个人股东需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同时还需持本人身份证及委托函;法人股东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以到达公司时间、信函以到达地邮戳为准。

(二)登记地点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经济开发区江兴路 25 号 C 栋中贝通信集团 4 楼会议室

(三)登记时间 2022 年 11 月28日,14:00-17:00。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谭梦芸女士、程彰昊先生;

联系电话:027-83511515; 联系传真:027-83511212。

六、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1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