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21版)
(二)最近三年母公司财务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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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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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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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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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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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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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
(一)截至2021年12月31日,纳入公司合并报表的企业范围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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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最近三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说明
1、2019年合并报表范围的主要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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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0年合并报表范围的主要变化
2020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无变动。
3、2021年合并报表范围的主要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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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指标及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一)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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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期末应收账款)/2]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初存货+期末存货)/2]
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总收入/[(期初资产总额+期末资产总额)/2]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期末股本总额
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研发费用/营业收入×100%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EBITDA/(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的利息支出)
(二)公司最近三年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0]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3号)的要求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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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的规定,公司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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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现金流量等作了简明的分析。公司董事会提请投资者注意,以下讨论与分析应结合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本配股说明书摘要披露的其它信息一并阅读。
如无特别说明,本章引用的财务数据引自公司经审计的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财务报告。
一、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结构与资产质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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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总资产分别为2,350,970.83万元、3,308,430.02万元和3,941,607.41万元。报告期内,发行人总资产呈现上升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以非流动资产为主,占比超过80%。公司流动资产以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为主,非流动资产以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为主。
公司目前的资产结构符合电力行业的基本特征。电力行业是典型的资本密集型行业,无论是传统的火电、水电企业,还是近年兴起的风电和太阳能发电等新能源企业,均在业务的高速成长期内投入大量资本,以完成电力生产的基础设施建设。
1、流动资产结构分析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142,140.35万元、211,056.56万元和167,117.76万元,分别占当期总资产比例为6.05%、6.38%和4.24%,主要为银行存款。2020年末货币资金较2019年末提高48.48%,主要系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对资金整体有较大补充,以及长期借款增加所致。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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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货币资金主要为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其他货币资金主要是保函保证金、票据保证金、复垦工作保证金、办公室租金的押金等。
(2)应收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票据分别为6,553.21万元、15,980.90万元和22,827.03万元,分别占当期总资产比例为0.28%、0.48%和0.58%,主要为电网公司以票据形式支付的电价款。2020年末,发行人应收票据余额较2019年末上升,主要系当期年底集中承兑比例少于往年。2021年末,公司应收票据进一步上升,主要原因为当期发电量提高,采用票据支付的电价款上升。报告期内应收票据均为银行承兑汇票。
(3)应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250,975.74万元、343,102.01万元和473,734.18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0.68%、10.37%和12.02%,主要为应收电网公司的标杆电价款及应收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
1)发行人应收账款计提政策:
2019年,公司应收账款的坏账计提政策如下: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为基础对应收账款进行减值处理并计提减值准备。
①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评估损失准备的应收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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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公司对所有应收电费款进行分析评估,运用组合方式评估预期信用损失。
③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评估损失准备的应收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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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以来,应收账款的坏账计提政策如下: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应收账款主要分为电力销售应收账款(国内)、电力销售应收账款(国外)、除电力应收账款外其他应收款项,根据应收账款不同组合分别计提损失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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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销售应收账款(国内)主要包括应收标杆电费和应收可再生能源补贴电费,客户集中为各地电网公司及其他电力销售客户,客户数量较为有限且单项金额较大。应收标杆电费形成的应收账款,欠款方为电网公司,电网公司信用及支付记录较好,通常自出具账单日起30-60天内收款,账龄较短。应收可再生能源补贴电费形成的应收账款,根据国家现行政策及财政部主要付款惯例结算,经批准后由财政部门拨付至地方电网公司等单位,再由地方电网公司等单位根据电量结算情况拨付至发电企业。
电力销售应收账款(国外)主要为澳大利亚电厂售电款形成的应收款项(为子公司),欠款方为Australia Energy Market Operator Ltd(澳大利亚能源市场运营商有限公司),电费按周结算,四周后付款,由Australia Energy Market Operator Ltd向澳大利亚电厂开具Recipient Created Tax Invoice(税务发票),发票中注明付款时间,付款时间在发票日后一周内,客户信用及支付记录较好。
组合3为除组合1、2以外的其他应收款项,目前主要为供热款,为给小区居民供热所收款项,客户主要为代理小区居民所收供热费用,根据以往情况其存在可回收损失的可能性较低。应收关联方款项为外部关联交易款项,暂不存在可回收损失的可能。
2)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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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起,考虑公司可再生能源补贴回款延迟的实际情况,为了更加合理反映应收账款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结合最新行业政策及公司实际各类应收账款回收情况,并参照同行业公司的坏账准备计提方式,公司对风力发电电力销售应收账款(包括标杆电费和可再生能源补贴电费部分)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了复核,对境内电力销售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调整,按照1.00%的计提比例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以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对国外电力销售应收款项未计提坏账准备。
3)截至2021年末,发行人前五大应收账款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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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截至2021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龄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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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风电上网电价在当地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以内的部分,由当地省级电网负担;高出部分,通过全国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分摊解决。因此,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主要由非补贴电费和新能源补贴电费构成。2021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分项目公司对应标杆电费、新能源补贴电费及减值准备计提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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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表可知,截至报告期期末,公司应收账款金额为478,589.67万元,其中应收标杆电费金额为34,060.90万元,占比为7.12%;应收已进入目录的可再生能源补贴电费金额为391,842.11万元,占比81.87%;应收尚未进入目录的可再生能源补贴电费金额为52,564.23万元,占比10.98%;发行人按照会计政策计提应收账款减值准备金额为4,855.49万元,占比1.01%。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账款增长幅度较高,主要原因为:(1)应收账款中可再生能源补贴部分收回期限较长,新增金额显著高于回收金额;(2)随着业务的发展,报告期内营业收入有所增长,致使对应的应收账款增长。发行人应收账款主要由标杆电费及已进入补贴目录的可再生能源补贴款构成,计提减值准备充分。
(4)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2,018.33万元、6,622.11万元和7,090.44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0.09%、0.20%和0.18%。2021年以来,发行人其他应收款增幅显著,主要系业务发展需要,对外采购增多,支付保证金增加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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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其他应收款按性质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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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应收款中,坏账准备主要为以前年度确认的所得税返还,收回存在风险,因此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5)存货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3,936.50万元、14,143.74万元和16,750.31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59%、0.43%和0.42%,主要为风机日常维修的备品备件等,占比较小。报告期内,发行人存货规模相对稳定。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存货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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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非流动资产结构分析
(1)长期应收款
发行人长期应收款主要是工程垫付款与生物银行维护款。发行人子公司新疆风电应收合营公司达风变电的工程垫付款。根据与合营方协议,达风变电的各合营方除投入注册资金外,为满足变电设施投资建设需要,双方股东按合营比例向达风变电垫付工程款,达风变电将以未来经营积累的资金归还双方股东的垫付工程款。生物银行维护款系子公司白石公司根据与澳大利亚新州环保部签署的生物银行协议,向澳大利亚新州环保部支付的土地生物维护款,未来环保部根据计划逐步将此款项返还给白石公司,白石公司再将收到的退款投入到植被保护等维护工作中。截至2021年末,发行人长期应收款余额为5,179.28万元,占比较小。
(2)固定资产
风电行业于典型的资金密集型行业,发行人主要资产集中于固定资产。发行人固定资产主要为发电及相关设备、房屋建筑物、交通运输设备和电子设备等。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1,431,664.68万元、1,539,169.44万元和2,248,703.33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60.90%、46.52%和57.05%,伴随公司持续增长的装机规模,呈稳定增长之势。2020年末占总资产比例下降主要为抢装潮下在建工程大幅增加所致。2021年末,公司固定资产较上年末显著增长,主要由于当年在建风机相关设备转固所致。
2021年,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17,096.76万元,其中由于新冠疫情以来澳大利亚市场电价的降低,根据第三方机构的电价预测报告,未来若干年度内市场电价预期仍然极可能低于疫情前水平,因此对澳大利亚子公司白石公司的固定资产提取了减值准备澳大利亚元3,200.93万元,影响损益折合人民币15,425.77万元。上述资产减值事项,已经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复核,并出具了中天华咨报字【2022】第2023号复核报告。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固定资产构成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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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土地为子公司白石公司在澳大利亚取得的拥有所有权的土地,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核算,不计提折旧;
(3)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分别为322,483.51万元、844,784.52万元和731,844.19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3.72%、25.53%和18.57%,主要为发行人正在施工及尚未满足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风电机组。2020年末,发行人在建工程增加较快,主要系受2020年抢装潮影响,公司加速储备项目的投资建设,投建项目及建设投资显著增加所致。2021年末,公司在建工程较上年末减少,主要原因为当年部分项目转固所致。
截至2021年末,发行人在建工程项目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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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无形资产期末账面价值分别为16,514.24万元、21,323.24万元和28,936.27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70%、0.64%和0.73%,无形资产的增长主要系新增取得土地使用权所致。
(5)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130,470.79万元、263,959.67万元和156,445.56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55%、7.98%和3.97%,主要包含预计在一年以上抵扣的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金、风电项目前期费用、预付土地出让款及预付工程款、设备款,不存在财务投资。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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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截至2020年末,公司预付工程款、设备款增长较多,主要原因是风电行业仍处于抢装期,风机设备供小于求,处于卖方市场,发行人在购买风机设备时需预付设备款。2021年末,公司预付工程、设备款较上年末降低,主要原因为当年设备已完成采购,预付情况较上年末减少。
(二)负债结构与负债质量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各类负债及占总负债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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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总负债分别为1,542,379.62万元、2,251,983.69万元和2,803,423.36万元。结构上以非流动负债为主,主要是由风电行业及发行人融资结构的特性决定的,也和发行人以固定资产为主的资产结构相匹配。除自有资金以外,主要通过长期借款来满足项目建设的资金需要。2021年末,公司总负债较上年末增长,主要由于长期借款与应付债券较上年末增长。
1、流动负债结构分析
(1)衍生金融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衍生金融负债余额分别为4,939.17万元、5,669.34万元和2,289.93万元,占总负债的比重分别为0.32%、0.25%和0.08%。发行人报告期内所持有的衍生金融负债系2016年收购的控股子公司WHITE ROCK WIND FARM PTY LTD持有利率掉期合约。
(2)应付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付票据余额分别为10,370.49万元、8,078.04万元和0,占总负债的比重分别为0.67%、0.36%和0。应付票据主要为以票据形式支付的工程和设备款,其变动受到公司风电场建设进度、与供应商合同约定的结算周期以及票据到期结算情况影响。
(3)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118,226.98万元、234,828.74万元和325,900.96万元,占总负债的比重分别为7.67%、10.43%和11.63%。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付账款较上年末有所提升,主要系公司应付工程建设及设备采购款项增加所致。
截至2021年末,公司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应付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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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余额分别为24,045.48万元、18,719.63万元和20,647.89万元,占总负债的比重分别为1.56%、0.83%和0.74%,呈波动趋势。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股利金额较大,主要原因为港建甘肃、港建张北的少数股东香港新能源(甘肃)风能有限公司、香港新能源(大河)控股有限公司与公司协商一致,将股利资金用于企业后续生产经营。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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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133,178.79万元、143,745.00万元和230,403.65万元,占总负债的比重分别为8.63%、6.38%和8.22%,主要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本金及利息、长期应付款、租赁负债及应付债券。
2、非流动负债结构分析
(1)长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长期借款余额分别为1,101,353.53万元、1,648,822.49万元和1,774,129.21万元,占总负债的比重分别为71.41%、73.22%和63.28%。长期借款是风电行业主要的融资方式,伴随风电场装机规模的逐步增加而增加。发行人通常根据在建项目的进度从银行取得借款,而此类项目借款的期限通常在10年以上。随着报告期内,发行人装机规模逐步增加、在建项目逐步推进及新项目的开工,发行人的长期借款规模逐步增大。
(2)应付债券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付债券余额分别为100,000.00万元、102,029.85万元和342,888.72万元,分别占总负债的6.48%、4.53%和12.23%,主要系发行人对外发行的公司债券,2020年末应付债券上升,主要为期末计提的债券利息。2021年末公司应付债券较2020年末大幅增长,主要系当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所致。
(3)长期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长期应付款余额分别为6,130.10万元、35,252.24万元和27,637.39万元,分别占总负债的0.40%、1.57%和0.99%,公司2020年末长期应付款增长显著,主要原因是公司开展了融资租赁业务。张北风电、张北运维分别以其运营项目固定资产作为租赁物,以售后回租方式与浦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发行人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4)递延收益
发行人递延收益主要由政府补助构成。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递延收益分别为22,017.69万元、19,867.93万元和17,727.79万元,分别占总负债的1.43%、0.88%和0.63%,呈小幅下滑之势,主要系前期的政府补助逐步确认损益所致。
(三)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偿债能力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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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1.42、1.41和1.19,速动比率分别为1.37、1.38和1.16,整体呈下降趋势。2020年末,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与上年末基本持平。2021年末,公司资产流动性下降,主要原因为流动负债中应付账款上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5.61%、68.07%和71.12%,呈小幅上升趋势,主要系报告期内持续的新项目投建,导致对应的债务融资额度增加所致。
(四)资产周转能力指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周转能力有关财务指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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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1.13、0.90和0.87,呈下降趋势,主要系伴随电费收入的增加,致使应收电网公司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逐年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8.53、9.10和10.26,总体呈上升趋势。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0.11、0.09和0.10,总体保持稳定。
二、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24.87亿元、26.67亿元和35.39亿元,同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5.84亿元、6.18亿元和7.68亿元。报告期内,受益于公司逐年增长的装机规模、发电量及发电效率,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呈持续增长态势。
(一)营业收入的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按业务板块划分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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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发行人电力业务收入按区域划分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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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发行人电力业务收入分别为247,976.00万元、265,946.56万元和352,235.27万元,各期电力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均在99.00%以上。报告期内,伴随发行人整体装机容量、发电量的增长以及国内“弃风限电”情况的好转,营业收入整体呈现上升趋势。
报告期内,发行人其他业务收入绝大部分为碳减排量销售收入,其余部分为技术服务收入等,该等收入占比较小。
发行人电力业务收入主要分布在我国的河北、甘肃、新疆区域,该等区域为发行人风电场的主要投运区域。报告期内,发行人在河北、甘肃、新疆区域电力业务收入分别占发行人整体电力业务收入的73.20%、73.03%和62.18%,呈波动下降趋势,主要系发行人报告期内位于湖北、四川、河南、青海、蒙东、蒙西等区域的风电项目逐步投产,进一步扩大了业务覆盖区域及规模。
(二)毛利和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毛利按业务板块划分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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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发行人毛利率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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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企业的主要营业成本来自于发电机组的折旧及人员成本,相对固定,因此毛利率的主要影响因素系风电机组的运营效率高低。
报告期内,发行人电力业务毛利金额分别为130,086.80万元、138,717.77万元和194,606.53万元,毛利率分别为52.46%、52.16%和55.25%。2020年度,公司毛利率较2019年减少0.3个百分点,主要系澳洲受新冠疫情影响导致其平均电价大幅下降所致。2021年度,公司毛利率上升,主要原因为公司当年发电量上升。
2020年,发行人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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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新天绿能采用2021年数据,其他可比公司尚未披露2021年年报
由上表可知,发行人毛利率略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与嘉泽新能较为接近,与同行业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按区域划分的变动情况如下:
(下转23版)
(上接21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