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37 证券简称:兴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2-097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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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1月14日(星期一)13: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1月14日(星期一)13:30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14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②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慈溪市长河镇芦庵公路1511号兴瑞科技2号楼4楼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忠良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167,846,87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6.352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167,766,57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6.325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80,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270%。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80,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27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80,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270%。
(二)董监高、律师列席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对下列议案进行了表决:
1、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67,846,8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67,766,5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22%;反对8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8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3、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3.0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总表决结果:同意167,766,5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22%;反对8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8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3.02发行规模
总表决结果:同意167,766,5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22%;反对8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8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3.0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总表决结果:同意167,766,5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22%;反对8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8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3.04债券期限
总表决结果:同意167,766,5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22%;反对8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8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3.05债券利率
总表决结果:同意167,766,5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22%;反对8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8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3.06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总表决结果:同意167,766,5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22%;反对8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8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3.07担保事项
总表决结果:同意53,719,1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持有效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持有效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持有效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关联股东张忠良、宁波哲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和之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3.08 转股期限
总表决结果:同意167,766,5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22%;反对8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8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3.09 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总表决结果:同意167,766,5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22%;反对8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8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3.10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
总表决结果:同意167,766,5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22%;反对8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8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3.11 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总表决结果:同意167,766,5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22%;反对8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8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3.12 赎回条款
总表决结果:同意167,766,5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22%;反对8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8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3.13 回售条款
总表决结果:同意167,766,5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22%;反对8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8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3.14 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总表决结果:同意167,766,5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22%;反对8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8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3.15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总表决结果:同意167,766,5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22%;反对8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8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3.16 向公司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总表决结果:同意167,766,5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22%;反对8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8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3.17 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会议
总表决结果:同意167,766,5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22%;反对8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8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3.18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总表决结果:同意167,766,5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22%;反对8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8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3.19 募集资金存管
总表决结果:同意167,766,5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22%;反对8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8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3.20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限
总表决结果:同意167,766,5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22%;反对8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8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67,766,5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22%;反对8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8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67,766,5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22%;反对8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8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67,766,5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22%;反对8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8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67,766,5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22%;反对8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8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担保事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53,638,8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持有效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05%;反对8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持有效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14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持有效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8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关联股东张忠良、宁波哲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和之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9、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67,766,5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22%;反对8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8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67,766,5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22%;反对8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8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67,766,5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22%;反对8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8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2、出具法律意见的律师姓名:王剑群、马继伟
3、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