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142版)
(上接142版)
(四)《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豫园股份与陇南科立特)的主要内容
鉴于:
转让方与受让方于2022年9月2日签署了关于转让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目标公司”)5.0%股份(“目标股份”)的《股份转让协议》(“原协议”)
双方经充分协商,签署本补充协议,对原协议变更和补充如下:
1、交易价格和支付
(1)双方同意将目标股份的交易均价调整为27.56元/股(人民币元,下同)或本补充协议签署日目标公司股份大宗交易价格范围下限的孰高值,经调整后,目标股份总价合计人民币699,004,280元(大写:人民币陆亿玖仟玖佰万零肆仟贰佰捌拾圆整)或按照大宗交易价格下限/每股*25,363,000股计算的孰高值(“交易对价”)。尽管有上述约定,若本补充协议签署日目标公司股份大宗交易价格范围下限高于原协议价格29.38元/股,则交易对价不调整,仍为人民币745,164,940元(大写:人民币柒亿肆仟伍佰壹拾陆万肆仟玖佰肆拾圆整)。
(2)交易对价的任何剩余款项(如有)应于本补充协议签署日后两(2)个工作日内支付,任何逾期付款每延迟一日应按照应付未付款计收每日万分之三作为逾期滞纳金直至逾期款项付清。
2、交易安排
(1)双方确认,原协议第2.2条的交割生效条件中除第2.2.5条约定条件外已经全部满足。
(2)双方同意将原协议第3.2条约定的交割申请日调整为本补充协议签署日且交易对价全额支付后的二十(20)个交易日内,于交割申请日,转让方向受让方交付提交交割申请所需的各项文件、决议(包括但不限于原协议第2.2.5条约定的各项文件)等,并就目标股份转让向中登公司申请办理全部目标股份的证券过户登记(“交割”)手续(“交割申请”),目标股份过户完成日为交割日。
(3)转让方以及受让方应促使甘肃亚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甘肃亚特”)在目标股份交割后40日内促成召开目标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相关程序,审议通过甘肃亚特提名或推荐的全部董事(甘肃亚特提名、推荐或认可的董事将超过董事会成员半数)、监事(甘肃亚特提名或推荐的监事将超过监事会成员半数)、高级管理人以及转让方提名或推荐的全部董事(转让方提名、推荐或认可2名非独立董事和2名独立董事)的议案,通过本次交易涉及公司章程等文件的修改(如需)。豫园股份和甘肃亚特应对另一方本次提名、推荐或认可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议案投赞成票。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其他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的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
■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的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存放地点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陇南市徽县伏家镇
电话:0939-7551826
传真:0939-7551826
联系人:任岁强、张培
■
■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