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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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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146版)

2022-11-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销售的主要产品为纤维素醚产品和植物胶囊产品,植物胶囊产品毛利率高于纤维素醚产品毛利率。

报告期内境内外销售毛利率差异及变动原因如下:

1、境外销售毛利率均高于境内销售毛利率的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境内外销售的产品结构有所不同,高毛利的植物胶囊产品在境外市场的销售收入远超其在境内市场的销售收入,且植物胶囊产品的境内外收入占比的差额呈现逐年增大的趋势,如2019年植物胶囊的境外收入与境内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占比分别为8.08%、1.30%,两者间的收入占比差额为6.78%,而2021年植物胶囊的境外收入与境内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8.62%、1.76%,两者间的收入占比差额为16.86%,由此可见,植物胶囊产品在境外销售收入中占比远超境内销售,结构性地贡献了更多的毛利,导致了境外销售的综合毛利率较境内销售的更高。

同时,由于公司2022年1-6月纤维素醚产品的境外市场开拓较好,俄乌战争影响了部分欧洲纤维素醚厂商的生产计划,市场供需关系导致公司境外纤维素醚产品的毛利率和销量都有所上升。综合以上因素,2022年1-6月境外销售毛利率较境内销售毛利率高11.21%。

公司2022年1-6月境外销售纤维素醚产品毛利率较上期出现上涨,同期境内销售纤维素醚产品毛利率较上期出现下降,纤维素醚产品2022年1-6月和2021年度境内外平均销售价格和成本情况如下:

因公司纤维素醚产品主要原材料和能源市场价格自2021年以来逐渐升高,2021年第四季度达到峰值,纤维素醚生产成本随之上升,公司纤维素醚产品销售价格也随之提高。虽然2022年1-6月原材料市场价格出现下降,但整体平均市场价格高于2021年度,所以2022年1-6月纤维素醚销售成本和销售单价均高于2021年度。因医药级纤维素醚生产成本高于建材级纤维素醚,境内医药级纤维素醚销售占比高于境外,故境内纤维素醚销售成本高于境外。

对境外销售纤维素醚产品,因公司通常在季度末或季度初与境外主要客户商定下一季度或当季度的纤维素醚销售单价,2022年1-6月在原材料价格下降的情况下,公司对境外客户纤维素醚产品销售价格依然较高,且随着汇率的上涨,销售价格也相对上涨。公司2022年1-6月较2021年度境外销售纤维素醚产品销售价格上涨31.11%,高于销售成本的上涨幅度20.96%,销售毛利率较2021年度上涨5.36%。

而对境内客户销售纤维素醚产品,随着2022年1-6月原材料价格的下降,销售价格也随之下降,销售价格变动较为灵活。2022年1-6月较2021年度纤维素醚销售价格的上涨的幅度为16.58%,小于销售成本的上涨幅度25.47%,所以公司2022年1-6月境内销售纤维素醚产品销售毛利率较2021年度下降5.06%。

由于上述原因,2022年1-6月境外毛利率差异较2021年度出现上涨。

2、境外销售毛利率各期变动原因

境外销售毛利率各期变动情况及原因如下:

(1)2020年度境外销售毛利率较2019年度上涨6.26%,主要是因为:①2020年度境外销售毛利率高的植物胶囊产品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较2019年上涨5.71%,导致境外销售毛利率上涨;②随着2020年度20000吨/年纤维素醚改建项目产能释放,纤维素醚产量较2019年度提高,2020年度纤维素醚成本较2019年度有所下降,2020年度境外销售纤维素毛利率较2019年上涨4.28%。

(2)2021年度境外销售毛利率较2020年度未发生较大变化。

(3)2022年1-6月境外销售毛利率较2021年度上涨1.87%,如本问题回复“1、境外销售毛利率均高于境内销售毛利率的原因”所述,境外纤维素醚产品占比和毛利率较2021年度上涨。

3、境内销售毛利率各期变动原因

境内销售毛利率各期变化情况及原因如下:

(1)境内销售毛利率各期变化中,2019年度-2021年度毛利率未发生较大变化。

(2)2022年1-6月境内销售毛利率较2021年度下降1.83%,如本问题回复“1、境外销售毛利率均高于境内销售毛利率的原因”所述,境内纤维素醚产品占比和毛利率较2021年度下降。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境内外销售毛利率差异及变动情况合理。

(三)报告期内收入、毛利率变动趋势与可比公司同类产品销售情况的差异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纤维素醚产品和植物胶囊产品收入及毛利率变动趋势与可比公司同类产品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高密银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密银鹰”)为拟上市企业,主要产品为非离子型纤维素醚,具体包括HEC和MHEC。公司非离子型纤维素醚则主要以HPMC为主,建材级产品有部分MHEC。

注2: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河药辅”)数据为纤维素及其衍生物类产品,主要为微晶纤维素、羟丙甲纤维素、低取代羟丙纤维素

注3: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山胶囊”)主要产品为明胶空心胶囊。

1、纤维素醚产品

对于纤维素醚产品,目前尚无以非离子型纤维素醚生产、销售作为主营业务的同行业上市公司。上市企业中山河药辅主要产品为纤维素及其衍生物类产品,主要为微晶纤维素、羟丙甲纤维素、低取代羟丙纤维素。拟上市企业中,高密银鹰主要产品为非离子型纤维素醚,具体包括HEC和MHEC。公司非离子型纤维素醚则主要以HPMC为主,建材级产品有部分MHEC。

从收入情况来看,高密银鹰与山河药辅整体销售规模小于公司,且产品结构存在一定差异,公司纤维素醚产品主要销售给国内外建材、医药、食品等行业中的企业,销售范围广,市场需求量大。2019年度-2021年度,公司与可比公司高密银鹰和山河药辅销售收入均呈现上涨趋势,变动趋势一致。

从毛利率情况来看,高密银鹰与山河药辅毛利率呈现下降趋势,而公司纤维素醚产品毛利率呈现上涨趋势,主要是因为随着公司2020年度20000吨/年纤维素醚改建项目产能释放,纤维素醚产量较2019年度提高,2020年度纤维素醚成本较2019年度有所下降,毛利率上涨;2021年度纤维素醚毛利率较2020年度变动较小;2022年1-6月纤维素醚毛利率较2021年度增长0.93%,虽然棉浆粕、精制棉等主要原材料价格上升,导致生产成本上升,但产品售价上升幅度超过生产成本涨幅,同时反映公司产品具有较强的议价能力。

所以,公司纤维素醚产品毛利率呈现上涨趋势。

2、植物胶囊产品

黄山胶囊与公司生产的植物胶囊产品不同,其主要产品为明胶空心胶囊,两者产品存在明显差异。

(1)从收入变动趋势看,2019年-2021年公司植物胶囊产品收入增长较大,黄山胶囊市场较为稳定,未发生较大幅度增长。公司植物胶囊产品市场需求主要分布美国与欧洲,公司积极开拓美国、欧洲市场,2020年以来随着美国和欧洲市场的需求量增加,及公司产能扩大,公司植物胶囊产品销量大幅增加,收入增长明显。

(2)从毛利率情况来看,基于公司本身具有上游医药级纤维素醚的原材料优势,植物胶囊成为公司高附加值产品,产品毛利率较高。黄山胶囊主要产品为明胶空心胶囊,市场较为稳定,因此公司植物胶囊产品毛利率高于黄山胶囊产品毛利率,不具备可比性。

所以,因产品类型和市场的不同及原材料优势的原因导致公司植物胶囊产品的收入变动趋势和毛利率与黄山胶囊差异较大。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纤维素醚产品和植物胶囊产品收入、毛利率变动趋势与可比公司同类产品存在一定差异,主要是与公司产品类型和市场情况、所处发展阶段有关,具有合理性。

四、主要进口国的贸易政策、中美贸易摩擦、俄乌冲突、新冠疫情、汇率波动对申请人境外销售和经营业绩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收入及净利润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和净利润均呈现上涨趋势。

(一)主要进口国的贸易政策对申请人境外销售和经营业绩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市场销售的客户地区分布广泛且较为分散,主要包括美国、俄罗斯、印度、西班牙、荷兰等多个国家或地区的客户,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对上述主要进口国的销售情况总体较为稳定,报告期内各年主要进口国销售收入占当期外销销售收入比例相较波动较小。

报告期内,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存在一定影响的贸易保护政策主要为中美贸易摩擦。公司出口美国的纤维素醚产品及植物胶囊产品于2018年7月、2018年9月分别被列入美国加征关税的商品目录中,进口关税税率为29.20%、10.50%。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上述进口关税税率未发生变化,同时为有效应对国际贸易摩擦可能对经营业绩产生的影响,公司积极采取了多项针对性措施,包括但不限于:(1)经营过程中密切跟踪贸易政策的变化趋势,针对潜在关税征收风险提前制定应对预案;(2)根据加征关税实际情况协商由双方共同分摊关税上涨影响等。因此,中美贸易摩擦对公司境外销售及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详细分析请见本节之“(二)中美贸易摩擦对申请人境外销售和经营业绩的影响”。

除美国以外,上述主要进口国如荷兰、俄罗斯、印度、巴西、西班牙的贸易环境及对中国的贸易政策总体上保持稳定,没有对公司纤维素醚、植物胶囊等主要产品采取贸易保护政策,对公司境外销售和经营业绩的影响较小。

综上,主要进口国的贸易政策对公司境外销售和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二)中美贸易摩擦对申请人境外销售和经营业绩的影响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出口美国的主要产品系纤维素醚、植物胶囊等,对美国的产品销售收入呈逐年增长趋势。就目前而言,中美贸易摩擦对公司的影响主要体现在美国贸易办公室对公司相关产品加征的进口关税税率会抑制美国客户采购需求方面。

公司出口美国的纤维素醚产品及植物胶囊产品于2018年7月、2018年9月分别被列入美国加征关税的商品目录中,进口关税税率为29.2%、10.5%,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上述进口关税税率未发生变化。相关关税的加征,导致了美国客户购买相关公司产品的成本增加,但由于公司产品在美国市场的价格优势较大,目前而言上述进口关税税率的征收对美国客户的采购决策影响有限,尚未显著影响美国客户对相关产品的需求,也未对公司业绩产生较大负面影响,但若美国贸易办公室进一步提高加征的关税税率,或将导致美国客户无法从采购公司产品中受益,导致部分美国客户采购其本国或他国同类产品,从而对公司对美出口收入产生负面影响;同时因我国反制措施导致公司部分进口原材料成本上升,亦可能对公司主营业务盈利等带来一定影响。

若中美贸易摩擦进一步升级,公司产品关税可能进一步上涨,将导致客户采购成本增加。如公司需要与客户共同消化关税上涨带来的影响,则按照公司2021年、2022年1-6月出口美国销售收入进行测算,假设公司将出口到美国的产品分别降价5.00%、10.00%,且销量仍保持不变的情况下,测算中美贸易摩擦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由上表整体来看,中美贸易摩擦加剧可能对公司向美国的产品销售存在一定影响,但由于报告期内公司对美出口销售占比较小,中美贸易摩擦加剧对公司整体外销销售收入、外销销售收入占比及主营业务毛利率可能产生的影响较小。

综上,报告期内中美贸易摩擦未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若中美贸易摩擦继续升级,公司或将面临美国贸易办公室对公司部分产品加征更高的进口关税,会对公司的出口收入、主营业务利润等带来一定影响,但影响较小。

针对潜在贸易摩擦可能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公司已在募集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之“一、行业及经营管理风险”之“(六)国际贸易风险”披露如下:

“当前中美贸易摩擦给产业、经济运行均带来较大不确定性。公司出口美国实现的销售收入占各期收入比例较小。公司出口美国的部分产品被列入美国加征关税的商品目录中,若继续提高加征关税税率将进一步增加美国客户购买相关商品的成本,或将影响部分美国客户的采购决策;若中美贸易摩擦继续升级,公司部分美国客户可能会减少订单,从而导致公司对美国的出口销量下降,对公司的出口收入、主营业务利润等带来一定影响;同时因我国的反制措施导致公司部分进口原材料成本上升,亦对公司主营业务盈利等带来一定影响。”

(三)俄乌冲突对申请人境外销售和经营业绩的影响

1、俄乌冲突对俄罗斯、乌克兰客户的影响

公司外销客户中存在俄罗斯和乌克兰客户,具体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由上表可见,2022年1-6月,公司对俄罗斯客户实现销售收入8,057.90万元,同比2021年1-6月实现销售收入4,496.27万元增长较多,主要原因为:一方面俄乌冲突导致欧洲纤维素醚生产厂商对俄罗斯的销售减少,俄罗斯客户转而向公司采购;另一方面,俄乌冲突导致化石能源紧缺及终端电价上涨等因素对欧洲纤维素醚生产厂商的生产有一定影响,影响了纤维素醚供给。报告期内,公司对乌克兰客户实现销售收入规模以及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均较小。

综上,俄乌冲突不会对公司外销收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俄乌冲突对宏观经济的影响

2022年2月末,俄乌战争这一偶然性因素导致国际环境存在较大的不确定,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全球范围内通货膨胀,对居民生活水平造成较大压力。石油、天然气等能源价格大幅上涨,面粉、小麦等生活必需品价格也纷纷上涨,导致居民购买能力和消费信心下降,一定程度上会抑制境外市场对于公司产品的需求。

综上,报告期内,俄乌冲突对公司外销收入、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但俄乌冲突导致的全球范围内通货膨胀,居民购买能力和消费信心的下降,可能一定程度上抑制境外市场对于公司产品的需求。

报告期内,俄乌冲突未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针对俄乌冲突可能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公司已在募集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之“一、行业及经营管理风险”之“(二)宏观经济风险”补充披露如下:

“近几年国内外经济活动均遭受新冠疫情、美国欧洲通货膨胀、俄乌冲突的影响,给产业、经济运行带来较大不确定性。预计随着美联储加息等通胀应对措施出台、俄乌战争局势缓和,各国经济将平稳复苏、市场信心将逐步修复,国际海运费、主要货币汇率逐步回归常态,一般而言可以使各国居民的消费意愿和消费能力逐渐恢复,进而带动公司下游需求的增加,一定程度提升公司的订单规模。但若未来新冠疫情、美国欧洲通货膨胀、俄乌冲突等不利因素进一步失控,居民购买能力和消费信心下降,可能会长期影响终端客户的需求,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新冠疫情对申请人境外销售和经营业绩的影响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受新冠病毒变种奥密克戎的影响,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仍在全球蔓延,国外疫情仍处于增长状态。国内疫情虽然出现多地反弹情况,但根据我国防疫政策仍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不动摇,预计国内疫情反弹的情况将在一定期间得到有效控制。

目前,新冠疫情仍在全球蔓延,虽然国内疫情总体防控较好,但仍存在外输和国内局部区域散点爆发的风险。如果全球疫情不能有效控制,国内疫情长期反复不断,将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公司预计此次新冠肺炎疫情及防控措施可能对公司的产品销售造成一定的暂时性影响,影响程度取决于疫情防控的进展情况、持续时间以及各国防控政策的实施情况。但是由于公司主要客户所在国家均已步入防疫常态化,在防控疫情的同时可以一定程度保证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因此,新冠疫情对公司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针对潜在新冠疫情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公司已在募集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之“一、行业及经营管理风险”之“(七)新冠肺炎疫情风险”披露如下:

“目前,新冠肺炎疫情仍在全球蔓延,虽然国内疫情总体防控较好,但仍存在外输和国内局部区域散点爆发的风险。如果全球疫情不能有效控制,国内疫情长期反复不断,将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公司预计此次新冠肺炎疫情及防控措施可能对公司的产品销售造成一定的暂时性影响,影响程度取决于疫情防控的进展情况、持续时间以及各国防控政策的实施情况。”

(五)汇率波动对申请人境外销售和经营业绩的影响

报告期内,汇率波动对公司境外销售和经营业绩的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由上表可得,公司境外销售收入与净利润逐年上涨,汇兑损益占公司净利润比例较小。在公司的出口业务中,美元和欧元是公司和境外客户的主要结算货币,人民币汇率波动、扩大人民币汇率的浮动幅度等可能会给公司造成一定的汇兑损失。如果国家的外汇政策发生变化,或人民币汇率水平发生较大波动,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产品出口和经营业绩。汇率波动导致的汇兑损益金额占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及利润的比重较低,汇率因素对公司境外销售及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五、请保荐机构及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并请会计师说明对外销收入真实性采取的核查程序及结论。

(一)保荐机构及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访谈公司总经理,了解公司出资设立Shandong Head Europe B.V.、 SD HEAD USA, LLC、HEAD SOLUTIONS, S.L.等合资公司的目的,及出售Shandong Head Europe B.V.的原因。

2、访谈公司外贸部营销总监,了解公司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分析交易价格是否公允,与市场价格或第三方价格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3、获取关联方各期末库存情况,检查销售给关联方产品的最终销售实现情况,并获取关联方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4、获取公司对关联方及其他客户销售主要产品的信用政策,分析其信用政策是否存在差异。

5、分析关联方应收账款的账龄,根据公司坏账计提政策,测算关联方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6、检查公司转让Shandong Head Europe B.V.的过程及受让方情况,分析出售股权前后双方的交易金额变化情况是否存在异常。

7、了解公司境内外销售模式、定价方式、产品类型等信息,获取公司境内外销售产品类型及毛利率情况,分析境内外毛利率产生差异的原因及变动是否合理。

8、获取报告期内公司向境外客户销售明细,并通过公开渠道了解与公司业务相关的主要出口国贸易政策和汇率变动情况,分析主要进口国的贸易政策、中美贸易摩擦、俄乌冲突、新冠疫情、汇率波动对公司境外销售和经营业绩的具体影响。

9、获取境外会计师出具的专项鉴证报告、审阅报告,核查发行人境外收入的真实性。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会计师认为:

1、报告期内公司与目前或曾经的联营或合营企业发生交易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具有真实的商业背景,具备商业合理性;发生的关联交易根据市场公允价格定价,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和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产品的信用政策与其他非关联方客户基本一致,不存在明显差异,相关应收账款坏账计提充分。

2、公司出售Shandong Head Europe B.V.股权具备真实的转让背景,受让方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或潜在关联关系,出售股权后双方的交易金额及占比逐年下降,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3、报告期内境内外销售毛利率高于境内销售毛利率,其毛利率差异及各期变动合理;报告期内公司收入、毛利率变动趋势与可比公司同类产品存在一定差异,主要是公司与可比公司产品类型和市场情况、所处发展阶段的差异,具有合理性。

4、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和经营业绩逐年上升,主要进口国的贸易政策、中美贸易摩擦、俄乌冲突、新冠疫情、汇率波动对公司境外销售和经营业绩未发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会计师说明对外销收入真实性采取的核查程序及结论

申请人会计师针对公司外销收入真实性采取了以下核查程序:

1、对公司出口部门相关负责人进行访谈,了解报告期内新冠肺炎疫情对公司境外业务的影响,了解公司与境外客户的合作情况。

2、了解公司境外销售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评价与境外销售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设计是否有效,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3、对境外收入实施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波动原因。

4、获取了公司与境外客户签署的销售合同或订单,对销售合同销售内容、结算方式、结算账期等具体条款进行审阅。

5、实施细节测试,针对出口业务抽样检查与境外销售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或订单、发货单、出口报关单、货运提单、海关电子口岸信息、销售发票、提货单或签收单等资料。

6、对境外收入进行截止性测试,对公司资产负债表日前后一个月与出口收入相关的凭证、发票、出库单、报关单进行查验,检查是否存在跨期情况。

7、查阅报告期内出口退税申报表,并将其与境外销售收入进行核对。

8、对本期的销售回款、期后回款情况,包括回款人、回款金额、回款时间等信息进行核查。

9、对主要客户报告期内的销售金额及往来款期末余额进行函证,询证函由审计人员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我们检查并核对了公司提供的客户邮箱地址,全程对函证过程保持控制。

经核查,申请人会计师认为:公司境外业务收入真实,不存在异常。

问题8

申请文件显示,2019-2021年申请人第一大供应商为山东高密银鹰化纤进出口有限公司,2022年1-6月第一大供应商为巴州泰昌浆粕有限公司。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结合巴州泰昌浆粕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及双方合作历史、合作方式,说明其成为公司第一大供应商的原因,相关采购价格与市场价格、其他供应商采购价格的差异。(2)结合主要供应商的经营状况,说明山东高密银鹰化纤进出口有限公司退出前五大供应商的原因,主要原材料供应的稳定性和持续性。(3)分析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采购金额及占比的变动情况及原因。

请保荐机构及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一、结合巴州泰昌浆粕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及双方合作历史、合作方式,说明其成为公司第一大供应商的原因,相关采购价格与市场价格、其他供应商采购价格的差异。

1、巴州泰昌浆粕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及双方合作历史、合作方式

(1)基本情况

巴州泰昌浆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州泰昌”)为国内上市公司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002092.SZ)旗下控股子公司,最终控制方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巴州泰昌成立于2016年6月16日,注册资本为6,4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吴金梅,经营范围为:精制棉、棉纤维、纤维素醚的研制和开发;精制棉、棉短绒纸浆加工;仓储服务;货物装卸服务;批发零售:精制棉及棉纤维素、短绒、棉籽、棉浆粕、其他化工产品。其公司地址位于新疆巴州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

新疆作为目前国内最大的产棉基地,原材料棉短绒资源丰富。巴州泰昌前期主要生产粘胶级棉浆粕,2021年开始巴州泰昌开始生产工业级棉浆粕,截止目前巴州泰昌工业级棉浆粕总产能8-10万吨,产能位于行业前列。

(2)双方合作历史、合作方式

2021年1月和3月,公司通过南通象恒纤维有限公司采购巴州泰昌小批量货物进行试用,2021年8月公司直接从巴州泰昌采购一小批货物进行试用,经三次试用后,巴州泰昌工业级棉浆粕已基本符合公司生产要求。经巴州泰昌产品持续改进符合公司质量要求后,2021年11月双方正式签订批量采购合同。

巴州泰昌已纳入公司战略供应商合作伙伴,公司与巴州泰昌按批次签订买卖合同。公司采购巴州泰昌的产品定价方式为根据近期棉短绒的价格基础上加生产成本和一定的利润率进行定价,并按合同要求产品质量和交货时间保障货物供应,结算方式和结算周期按每批次签订合同要求执行。

2、巴州泰昌浆粕有限公司成为公司第一大供应商的原因

公司主要从巴州泰昌采购工业级棉浆粕。工业级棉浆粕为公司生产建材级纤维素醚产品用主要原材料,每年采购量较大。2021年以前国内棉浆粕主要生产商为山东高密银鹰化纤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密银鹰化纤”)和安徽雪龙纤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雪龙”),公司主要从高密银鹰化纤和安徽雪龙采购棉浆粕。随着国内外市场对棉浆粕的需求增加,供应商议价能力增强,公司在保证采购成本的同时,高密银鹰化纤和安徽雪龙对公司棉浆粕的供应无法满足公司生产的需要。为保证原材料正常供应和基于采购成本的考虑,公司需选取新的棉浆粕供应商。

巴州泰昌产品满足公司对原材料质量的要求,通过对巴州泰昌产品的试用,双方于2021年11月正式签订批量采购合同。巴州泰昌位于新疆地区,新疆作为国内最大的产棉基地,棉短绒资源丰富,相比于其他企业,巴州泰昌在原材料获取上具备优势,且其棉浆粕年产量高、定价合理,使公司保证成本优势及供货保障。因此,公司从2022年开始加大对巴州泰昌的采购量,减少了对高密银鹰化纤和安徽雪龙的采购量。棉浆粕为公司采购额最大的原材料,公司2022年1-6月主要从巴州泰昌采购,故巴州泰昌成为公司当期第一大供应商。

3、与巴州泰昌浆粕有限公司相关采购价格与市场价格、其他供应商采购价格的差异

巴州泰昌相关商品采购价格与市场价格、其他供应商采购价格的差异情况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吨

注:公司2021年12月开始对巴州泰昌批量采购,故主要比较2021年12月价格情况。因棉浆粕不存在公开市场价格,精制棉存在公开市场价格,根据市场情况,一般棉浆粕价格略高于精制棉价格,故表中棉浆粕的公开市场价格选取精制棉公开市场价格作为参考。(精制棉公开市场价格取自卓创资讯网报价,系按本期间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由上表可知,公司从巴州泰昌采购的工业级棉浆粕采购价格略低于公开市场价格和同类产品其他供应商采购价格,但不存在较大差异。巴州泰昌的定价方式为参考近期棉短绒的价格基础上加生产成本和一定的利润率进行定价,具有一定价格优势,因而自2021年末开始合作以来,公司加大了对巴州泰昌的采购量,减少对高密银鹰化纤和安徽雪龙的采购量。

综上所述,巴州泰昌成为公司第一大供应商具有合理性,公司从巴州泰昌采购产品价格略低于同类产品其他供应商采购价格,但不存在较大差异。

二、结合主要供应商的经营状况,说明山东高密银鹰化纤进出口有限公司退出前五大供应商的原因,主要原材料供应的稳定性和持续性。

1、公司主要供应商及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供应商均为原材料供应商,期间公司前五大供应商的经营情况如下:

公司主要供应商经营状况较好,与公司合作关系良好。

2、山东高密银鹰化纤进出口有限公司退出前五大供应商的原因

棉浆粕为公司的主要原材料,公司2021年以前主要从高密银鹰化纤和安徽雪龙采购棉浆粕。随着国内外市场对棉浆粕的需求增加,供应商议价能力增强,公司在保证采购成本的同时,高密银鹰化纤和安徽雪龙对公司棉浆粕的供应无法满足公司生产的需要。由本问题回复一之“2、巴州泰昌浆粕有限公司成为公司第一大供应商的原因”所述,巴州泰昌产能充足,满足公司对棉浆粕的生产需求,且价格合理,公司大量从巴州泰昌采购棉浆粕,减少了对高密银鹰化纤和安徽雪龙的采购量。故公司对高密银鹰化纤的采购额减少,高密银鹰化纤退出公司前五大供应商。

3、公司主要原材料供应的稳定性和持续性说明

公司主要产品的原材料主要为精制棉、棉浆粕、木浆、氯甲烷、环氧丙烷、液碱、粒碱等。以上主要原材料均为大宗原材料商品,不同企业产品之间的差异较小,品牌辨识度不强,竞争较充分,生产技术和产品供应相对稳定。公司通过对供应商生产资质、产品质量、产品供应持续性与稳定性等方面的考核,确定合格供应商名单,并基于生产需求,综合考虑原材料市场供给情况、原材料品质及价格、合作历史、采购便利性等因素而向合格供应商询价并进行采购。公司生产规模较大,原材料需求量大且稳定,供应商与公司长期合作意愿大。由公司与报告期内前五大供应商合作时间来看,除巴州泰昌为新的供应商外,其他主要供应商合作时间长,且供货稳定。因此,公司主要原材料的供应具有稳定性与持续性。

综上所述,公司主要供应商的经营状况较好,高密银鹰化纤退出前五大供应商具有合理性,主要供应商对公司主要原材料的供应具有稳定性和持续性。

三、分析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采购金额及占比的变动情况及原因。

公司主要产品的原材料主要为精制棉、棉浆粕、木浆、氯甲烷、环氧丙烷、液碱、粒碱等。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金额及占原材料采购金额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万元/吨

从整体主要原材料采购金额及占比情况来看,2019年-2021年,随着公司纤维素醚产品产量逐年提高,公司采购主要原材料的数量逐年增加,且自2021年以来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上涨较多,公司采购成本提高,2021年度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金额及占比出现较大幅度的上涨。2022年1-6月在主要原材料平均单价较2021年上涨的情况下,主要原材料占比较2021年下降,主要因为2022年2月份停产检修,2022年1-6月份主要原材料采购量减少,且辅料中采购添加剂的金额较大,导致2022年1-6月在主要原材料占比较2021年度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各种主要原材料采购金额及占比变动原因如下:

(1)精制棉、棉浆粕、木浆

精制棉、棉浆粕、木浆为同一类型的原材料,为生产纤维素醚主要原料。

报告期内,随着项目产线技术改造,公司根据市场需求情况进行了产品生产工艺和产品结构的调整,质量更加稳定的棉浆粕逐渐替代精制棉,从而对精制棉采购量逐年减少,同时由于棉浆粕2021年度市场价格上涨因素,导致精制棉的采购占比逐年下降,棉浆粕采购金额及占比逐年增加。

报告期内,木浆相对于精制棉和棉浆粕采购量较小,主要是公司产品类型及生产工艺的影响,仅部分纤维素醚产品可使用木浆进行生产,且木浆的采购以进口为主。2019年度木浆市场价格相对于同类棉浆粕市场价格低,公司为降低成本采购了较多的木浆,故当年采购占比较高。

(2)氯甲烷、环氧丙烷、液碱、粒碱

报告期内,公司氯甲烷、环氧丙烷、液碱、粒碱采购金额占比的变动情况,主要受相关产品价格的变化影响,各期采购金额占比的变动趋势与相关产品价格的变动趋势一致。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金额及占比的变动合理,其变动原因主要是受各原材料市场价格和产品产量及结构的影响。

四、请保荐机构及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了巴州泰昌的企业信用公示信息,了解公司与该供应商的合作历史、合作方式。

2、获取巴州泰昌相关商品采购价格与市场价格、其他供应商采购价格明细表,分析差异情况及差异原因。

3、对发行人报告期主要供应商进行访谈,查阅主要供应商公开信息,了解主要供应商经营情况。

4、结合发行人报告期内业务开展情况,了解主要供应商变动的原因,分析原材料供应的稳定性和持续性。

5、获取发行人主要原材料采购明细表,对比数量、单价及金额变动情况,分析原材料采购金额及占比的变动情况及原因。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会计师认为:

1、巴州泰昌成为公司第一大供应商具有合理性,公司从巴州泰昌采购产品价格略低于同类产品其他供应商采购价格,但不存在较大差异。

2、公司主要供应商的经营状况较好,高密银鹰化纤退出前五大供应商具有合理性,主要供应商对公司主要原材料的供应具有稳定性和持续性。

3、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金额及占比的变动合理,其变动原因主要原因是受各原材料市场价格和产品产量及结构的影响。

问题9

申请文件显示,报告期内申请人货币资金余额下降,长短期借款余额增加。请申请人结合公司盈利情况、货币资金构成及受限情况、借款利率及期限、现金流状况等,说明公司是否存在偿债风险。

请保荐机构及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一、请申请人结合公司盈利情况、货币资金构成及受限情况、借款利率及期限、现金流状况等,说明公司是否存在偿债风险。

1、公司盈利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规模持续扩张,持续盈利情况良好,一方面系营业收入持续增长、产品结构不断优化带动营业毛利持续增长;另一方面系公司销售规模持续扩大,规模效应凸显导致期间费用率下降,带动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实现快速增长。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实现归属于上市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5,762.19万元、25,223.40万元、32,953.53万元和22,532.61万元,净利润保持在较高水平并稳定增长,具有较好的持续盈利能力。

2、货币资金构成及受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货币资金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发行人货币资金主要由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构成。银行存款中受限货币资金主要为ETC保证金,报告期各期末受限的银行存款金额分别为0.00万元、0.20万元、0.25万元和0.25万元。其他货币资金均为受限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信用证保证金等。

报告期各期末,货币资金受限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由上表可知,发行人受限货币资金金额较小,主要为日常经营中为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业务需缴纳的保证金。

发行人各期末扣除受限资金后的货币资金金额分别为17,204.21万元、19,134.73万元、9,847.31万元和13,534.20万元,可正常使用的货币资金较充足,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

3、借款利率及期限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发行人短期借款利率及期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为欧元借款折算本币后金额,其中包含应付利息4.89万元;

注2:合同利率为5.50%,实际贴息后利率为3.16%;

注3:已扣除贴息利息41.27万元。

如上表所示,发行人人民币短期借款利率在3.05%-3.70%之间,处于合理的借款利率范围。截至2022年6月末,发行人短期借款本金余额为25,665.82万元,其中2022年到期借款金额为12,215.30万元,占比47.59%;2023年到期借款金额为13,450.52万元,占比52.41%。发行人本年度短期借款偿债压力较小,可正常使用的货币资金预计可以覆盖到期短期借款,且可以通过续贷、展期等方式覆盖短期债务的偿付,偿债风险较小。

截至2022年6月30日,发行人长期期借款利率及期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到期日前分六期平均还款。

如上表所示,发行人长期借款利率在3.55%-4.01%之间,处于合理的借款利率范围。发行人长期借款的到期时间主要在2024年及以后,短期内不存在长期借款的偿债压力。

发行人短期、长期借款利率合理并均有妥善的偿付安排,良好的盈利情况和充足的货币资金储备预计可以覆盖短期内到期借款,偿债风险较小。

4、现金流状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现金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发行人持续经营情况良好,报告期各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增长,分别为21,025.63万元、38,717.73万元、45,555.29万元和12,377.26万元,与净利润的变动趋势一致。

报告期内,发行人投资活动现金净流出规模快速扩大,主要系各年建设生产车间、购置设备、土地等支付的工程款、设备款、土地款等款项支出。发行人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增长,主要系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因此,发行人整体现金流情况良好、经营活动现金流充足,能够偿付到期债务,偿债能力良好。

综上所述,发行人持续盈利情况良好,具有充足的货币资金余额及经营活动现金流可以覆盖短期债务的偿付,公司整体偿债能力较强,不存在较大的偿债风险。

二、请保荐机构及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对发行人盈利情况和货币资金、现金流状况进行分析。

2、获取并查阅发行人货币资金构成及受限情况。

3、获取发行人正在履行的借款合同,分析借款规模及到期时间分布。

4、访谈公司管理层,了解发行人业务开展情况、盈利情况及债务偿还安排。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会计师认为:发行人具有良好的持续盈利能力,短期、长期借款利率及到期分布合理,且发行人货币资金构成合理、现金流水平充足,可以覆盖短期内到期债务,不存在较大的偿债风险。

问题10

申请文件显示,报告期内申请人应收账款、存货余额呈增长趋势,最近一年一期其他应收款主要为与合营企业的往来款。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坏账计提比例,并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进行对比分析。(2)结合应收账款账龄、期后回款、主要应收账款客户的经营情况等,说明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3)说明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占收入比例增长的原因,是否存在放宽信用政策刺激销售情形。(4)报告期内与合营企业兼主要客户HEAD SOLUTIONS,S.L.往来款增加的原因;结合资金拆借的利率、期限、用途、还本付息进展等情况,说明是否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或回收风险。(5)结合存货库龄、存货周转率以及与可比公司同类产品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说明公司未计提存货减值准备的依据是否充分。

请保荐机构及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一、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坏账计提比例,并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进行对比分析。

1、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坏账计提比例

公司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

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经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公司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确定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

报告期各期末,按照账龄组合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如下: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结合历史违约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考虑前瞻性信息,预期信用损失率为0%。

2、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进行对比分析

2021年末,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如下:

注:上表中山河药辅计提比例为应收国内客户组合的坏账计提比例,其应收国外客户组合不计提坏账。

由上表可见,公司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为5.00%,整体来看,与其他可比上市公司差异较小或较为谨慎。

公司应收账款账龄组合中1年以上的占比较小,客户信誉较好,因此公司对账龄1年以上的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整体低于同行业其他上市公司。

综上所述,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较大差异,公司已制订谨慎的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并得到严格执行。

二、结合应收账款账龄、期后回款、主要应收账款客户的经营情况等,说明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1、公司应收账款账龄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账龄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账龄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分别为95.95%、96.27%、97.50%和97.78%,应收账款总体账龄情况较好,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比例较高,公司应收账款管理能力较好。

2、公司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表中各期末期后回款金额为截至2022年9月30日的回款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比例分别为96.78%、 96.89%、95.69%和67.22%,期后回款比例较高,公司整体回款情况较好。公司已针对不同客户制订合理、严谨的信用政策,给予信誉较好的客户适当的付款周期,但一般不超过90天,客户基本能按照合同约定在信用期内回款。

3、公司主要应收账款客户的经营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前五名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下转148版)

(上接14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