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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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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银河颐年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增加Y类基金份额并修改法律文件的公告

2022-11-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银河颐年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个人养老金投资需求,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于2022年11月17日起对旗下银河颐年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单独设立的Y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的相关条款。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Y类基金份额的情况及相关业务安排

本基金根据投资者是否通过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申购/赎回基金份额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其中,通过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进行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称为Y类基金份额;通过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以外的其他渠道进行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本基金新增Y类基金份额后,原有基金份额将自动划归为A类基金份额,该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规则保持不变。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能相互转换,未来如开通转换详见届时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本基金A类、Y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A类基金份额简称:银河颐年稳健养老一年持有混合(FOF)A,基金代码:012386;Y类基金份额简称:银河颐年稳健养老一年持有混合(FOF)Y,基金代码:017330)并分别计算和公告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投资人在申购基金份额时可自行选择基金份额类别。

1、Y类基金份额的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基金财产中持有的基金管理人自身管理的基金部分不收取管理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管理费费率保持不变。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管理费费率如下:

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基金财产中持有的基金管理人自身管理的基金部分所对应资产净值后剩余部分乘以Y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占比(若为负数,则取0)的0.30%的年费率计提。

Y类基金份额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Y类基金份额的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一基金财产中持有的基金管理人自身管理的基金部分所对应资产净值)×Y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占比(若为负数,则E取0)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基金财产中持有的基金托管人自身托管的基金部分不收取托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托管费费率保持不变。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托管费费率如下:

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基金财产中持有的基金托管人自身托管的基金部分所对应资产净值后剩余部分乘以Y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占比(若为负数,则取0)的0.075%的年费率计提。

Y类基金份额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Y类基金份额的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一基金财产中持有的基金托管人自身托管的基金部分所对应资产净值)×Y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占比(若为负数,则E取0)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可以对Y类基金份额的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实施一定的费率优惠,具体请参看招募说明书(更新)、产品资料概要或相关公告。

(3)Y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2、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通过红利再投资所得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限起始日与该认/申购份额最短持有期限起始日相同,不以红利再投资确认日重新计算。

3、本基金增设Y类基金份额及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自2022年11月17日生效,Y类基金份额开放申购、赎回等事宜安排将由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

二、本基金法律文件的修订

本基金新增Y类基金份额的事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包括增加Y类基金份额类别,修订与增加Y类基金份额相关的条款,并同时更新基金管理人法定代表人信息,本基金的托管协议进行了相应的修订,并将在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相应更新。基金合同的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

三、其他事项

1、本公司将依照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cgf.cn)或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查阅本基金修订后的法律文件。

2、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0860

网址:www.cgf.cn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产品法律文件,充分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本基金“养老”的名称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且本基金不保本,可能发生亏损。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机构不对基金投资收益做出任何承诺或保证。

特此公告。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7日

附件:银河颐年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注:“第二十四部分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章节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