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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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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27版)

2022-11-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四)主要财务指标

注1:2022年1-6月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指标未经年化处理

注2:主要财务指标计算说明: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母公司负债总额/母公司资产总额)×100%

资产负债率(合并)(%)=(合并负债总额/合并资产总额)×100%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占净资产的比例=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净资产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平均应收账款账面价值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平均存货账面价值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计提折旧+摊销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研究开发费用/营业收入×100%

(五)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的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表所示:

1、净资产收益率

2、每股收益

注: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包含以资本公积金每股转增0.40股的方案(2020年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包含以资本公积金每股转增0.20股的方案(2021年实施),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包含以资本公积金每股转增0.40股的方案(2022年实施)。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首先对公司比较期(2019年度)每股收益指标按10转4比例转增后的股本进行重新计算,其次对比较期(2019年度和2020年度)每股收益指标按10转2比例转增后的股本进行重新计算,最后再对比较期(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每股收益指标按10转4比例转增后的股本进行重新计算后列示。

计算公式如下: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S

S=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当期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为减少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报告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计算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的净资产从合并日的次月起进行加权。计算比较期间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的净利润、净资产均从最终控制方实施控制的次月起进行加权;计算比较期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的净资产不予加权计算(权重为零)。

2、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P÷S

S=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为减少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3)稀释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P+(已确认为费用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利息-转换费用)×(1-所得税率)]/(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影响,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

二、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偿债能力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一)资产负债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并资产负债率分别为21.38%、21.79%、10.94%和20.20%,整体处于较低水平,公司长期偿债能力较强。2019年末和2020年末资产负债率水平相对较高,2021年末资产负债率水平相对较低,主要系公司2019年和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导致2019年末和2020年末应付债券余额较大,而上述可转债截至2021年末已全部转股或赎回,2021年末应付债券余额为0所致。2022年6月末资产负债率水平提高,系当期末短期借款余额和应付票据余额大幅增加所致。

(二)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7.83倍、8.24倍、7.37倍和3.98倍,速动比率分别为6.77倍、7.37倍、5.69倍和3.05倍。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均处于较高水平,公司短期偿债能力较强。

(三)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息保障倍数

报告期各期,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120,745.94万元、192,264.56万元、267,134.27万元和133,957.05万元,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308.48倍、196.90倍、345.56倍和889.85倍。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充足,利息保障倍数高,偿债基础良好。

三、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存货及总资产周转情况如下:

注:2022年1-6月周转率指标未经年化处理。

(一)应收账款周转率

报告期各期,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4.60次/年、4.18次/年、4.56次/年和2.36次/年,应收账款周转率较为稳定且与公司销售模式相匹配,公司应收账款回收情况良好。

(二)存货周转率

报告期各期,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6.01次/年、6.39次/年、5.63次/年和2.65次/年,其中2021年度周转率有所下降,主要系公司根据经营规模的扩大和市场情况增加了存货储备量所致。总体而言,公司存货周转率较为稳定且处于较高水平,公司存货管理情况较好。

(三)总资产周转率

报告期各期,公司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0.86次/年、0.85次/年、1.02次/年和0.60次/年,总资产周转率较为稳定。

四、盈利能力分析

(一)利润结构和利润来源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利润结构和利润来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经过多年的发展和积累,公司业务规模持续快速增长,已成为全球光伏封装胶膜领域的龙头企业,具备显著的市场竞争优势和较强的盈利能力。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637,815.14万元、839,314.20万元、1,285,789.38万元和901,523.52万元,净利润分别为95,503.58万元、156,527.33万元、219,773.96万元和105,706.35万元,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逐年快速增长,盈利能力较强,业务发展势头良好。从2018年底开始光伏行业市场预期逐步改善,光伏终端需求持续向好,公司主要产品光伏胶膜和光伏背板产销两旺。2022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57.73%的情况下,净利润同比增长16.78%,净利润增速不及营业收入增速,主要系复杂的国际局势、新冠疫情对全球经济的影响以及供需关系不均衡导致主要原材料价格快速上涨,当期毛利率水平有所下降所致。

利润表项目中,占营业收入比重最高的为营业成本,各期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79.64%、71.64%、74.94%和79.98%,占比有所波动,其中2022年1-6月占比上升,系当期主要原材料成本上涨所致。营业成本的上升亦是导致2022年1-6月公司净利润率下降的主要因素。其次对利润影响较大的为期间费用,随着公司营业收入规模的扩大,规模效应进一步体现,期间费用占比整体呈下降趋势。

未来,公司将充分利用自身在技术研发、品牌、客户渠道以及管理等方面的优势,继续扩大经营规模,挖掘新的利润增长点,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以巩固竞争优势地位。

(二)主营业务收入情况

1、分产品主营业务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主要致力于薄膜形态功能高分子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光伏胶膜和光伏背板为公司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两类产品在报告期内销售收入合计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均在95%以上。报告期内,受益于全球光伏应用市场的持续增长,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实现较大幅度增长,进一步巩固了行业龙头地位。

报告期内,公司的电子材料产品感光干膜产业化顺利推进,收入快速增长。

2、分地区主营业务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由于下游太阳能电池组件生产企业主要集中于国内,公司的产品销售收入也主要集中在境内,直接境外销售收入占比相对较低。公司的境外销售主要集中在马来西亚、越南、泰国等东南亚地区。

3、主营业务收入的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收入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万平方米、元/平方米、%

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较上期分别增长32.03%和53.31%,增长幅度较大。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增长主要由光伏胶膜销售收入增长贡献。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光伏胶膜收入较上期分别增长32.79%和52.20%,主要系报告期内,光伏胶膜市场需求量显著增加,同时产品价格在需求增长和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驱动下也逐年上升。

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光伏背板销售收入较上期增长5.95%和30.11%。2020年,光伏背板全年平均销售单价较上年下降7.85%,但销量增长14.98%,使得2020年光伏背板全年销售收入略有增长。2021年,光伏背板销售量价齐升,销售收入较2020年实现较快增长。

2022年1-6月,公司主要产品光伏胶膜和光伏背板继续保持量价齐升的态势,驱动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同比增长58.12%。

(三)主营业务成本情况

1、分产品主营业务成本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各主要产品主营业务成本占比与各产品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基本一致。

2、主营业务成本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直接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在90%左右,是主营业务成本的最主要组成部分。直接材料、直接人工以及制造费用在报告期内占比较为稳定。

(四)毛利率分析

1、主营业务分产品毛利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分产品毛利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分别为128,381.00万元、235,792.16万元、318,192.04万元和178,702.95万元,其中,光伏胶膜和光伏背板产品毛利合计占比均在95%以上,为公司报告期内毛利的主要来源。

2、主营业务分产品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及各类产品的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

报告期内,公司各类产品的毛利率存在一定的波动。其中光伏胶膜和光伏背板的毛利率波动是主导公司各期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化的主要因素,其毛利率主要受产品销售价格变化和原材料价格变化的影响;电子材料产品系公司处于产业化进程中的新产品,报告期内随着产销规模增加,毛利率水平整体有较大幅度提升,但由于产能尚未完全释放,规模效应未体现,产品单位固定成本较高,其毛利率水平尚未达到合理水平,还有较大提升空间;太阳能发电系统以及其他收入占比较低,受政府补贴下发、成本波动等因素的影响毛利率波动较大,但对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的整体水平影响较小。

3、主要产品毛利率变动具体原因分析

报告期内,光伏胶膜和光伏背板产品贡献了公司绝大部分的毛利,光伏胶膜和光伏背板的毛利率主导着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的波动。下列对光伏胶膜和光伏背板的毛利率及其变动进行具体分析。

报告期内,光伏胶膜和光伏背板产品销售单价和单位产品成本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元/平方米

报告期内,光伏胶膜和光伏背板的毛利率均呈先升后降的走势,主要系由销售单价和单位成本不同程度的变化导致。其中光伏胶膜2020年度毛利率较上年度上升,主要系产品销售单价上涨所致;2021年度和2022年1-6月毛利率较上年度下降,系产品单位成本上涨幅度大于单价上涨幅度所致;光伏背板2020年度毛利率较上年度略微上升,主要系产品单位成本下降所致;2021年度毛利率较上年度下降,系产品单位成本上涨幅度大于单价上涨幅度所致。产品销售单价和单位成本波动的具体原因分析说明如下:

(1)销售单价变动

报告期内,公司光伏胶膜的销售单价分别为7.61元/平方米、8.74元/平方米、11.89元/平方米和13.05元/平方米。2020年,由于下游光伏市场需求旺盛,公司产能阶段性不足,受供求关系影响,公司光伏胶膜2020年的销售单价较2019年上涨14.84%。2021年,下游光伏市场需求进一步增长,同时上游主要原材料光伏树脂的市场价格受原油价格上涨和供需关系影响也出现了大幅上涨,使得公司光伏胶膜产品销售单价较2020年上涨36.08%。2022年1-6月,受产品需求旺盛以及主要原材料价格的继续波动上涨,光伏胶膜产品销售单价较上年度进一步上涨。

报告期内,公司光伏背板的销售单价分别为10.60元/平方米、9.77元/平方米、10.64元/平方米和11.74元/平方米。公司光伏背板价格的变化跟随行业水平波动。报告期内光伏背板的价格波动原因主要系上游原材料成本的波动导致光伏背板价格同向变动,最终导致光伏背板的价格在报告期内呈现先降后升的走势。

报告期内,公司光伏胶膜和光伏背板价格走势与同行业主要公司相似。近年来,公司光伏胶膜和光伏背板产品的销售价格与同行业主要公司的销售价格对比如下:

单位:元/平方米

数据来源:根据各公司公开披露数据整理。

(2)单位成本变动

公司产品单位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以及制造费用,其中直接材料成本占单位成本的比例为90%左右,为成本构成的主要部分。

公司光伏胶膜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EVA树脂等光伏级树脂,光伏背板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PET膜。报告期内,公司光伏树脂以及PET膜的采购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吨、元/吨、%

①光伏树脂

报告期内,光伏树脂的采购单价分别为11,653.17元/吨、11,283.72元/吨、17,499.64元/吨和21,031.35元/吨。光伏树脂的采购价格一方面受供需关系影响,报告期内,光伏市场快速发展,拉动了光伏胶膜以及主要原材料光伏树脂的市场需求,对光伏树脂的市场价格产生了较强的刺激作用;另一方面,光伏树脂属于石油衍生品,其市场价格也会受到国际原油价格波动的影响,报告期内的国际原油价格波动情况如下图所示:

报告期内,国际原油市场价格出现较大波动:2019年度,原油价格呈震荡走势;2020年度,原油价格整体低于2019年,主要是一季度因新冠疫情以及主要石油输出国之间关于石油产量博弈的影响而出现短期大幅下跌所致,自2020年4月起,原油价格见底后开始反弹;2021年度,原油市场价格持续上涨;2022年起,受部分地区地缘政治等因素的影响,原油价格呈现快速上涨和高位波动的态势。

在市场需求持续向上和原油价格大幅波动的影响下,公司光伏树脂采购价格呈现一定程度的波动。2020年光伏树脂采购单价较2019年略有下跌,主要是市场需求的增长一定程度抵消了原油价格短期下跌对光伏树脂市场价格带来的冲击;2021年和2022年1-6月,光伏树脂采购单价较上年分别上涨55.09%和20.18%,是由于市场需求增长和原油价格上涨共同作用所致。

公司光伏胶膜单位成本的变化整体与光伏树脂的采购价格变化较为一致。2020年度,光伏树脂采购单价与光伏胶膜单位成本较2019年的变化幅度较小;2021年度和2022年1-6月,受光伏树脂采购单价大幅上升的影响,光伏胶膜单位成本也大幅上升。

②PET膜

2020年度PET膜采购单价较上年下降13.91%,同年光伏背板单位成本较上年下降10.55%;2021年PET膜采购单价较上年上升28.02%,同年光伏背板单位成本较上年上升18.96%。原材料采购单价的波动是导致报告期内光伏背板产品单位成本波动的主要原因。因PET膜的下游应用较为广泛,上游PET膜生产厂家会根据不同下游市场的需求情况调整光伏背板用PET膜或其他PET膜的产能分配,导致公司采购光伏用PET膜的市场价格产生波动。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光伏胶膜和光伏背板受销售价格和成本的不同幅度变化导致毛利率先增后降,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主要受光伏胶膜和光伏背板产品毛利率的影响,报告期内亦先增后降。公司产品销售价格的波动与行业阶段性发展趋势吻合,产品单位成本的波动与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波动较为一致,主要原材料的采购单价波动符合市场行情。

4、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比较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综合毛利率情况如下所示:

数据来源:Wind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内发行人毛利率水平高于行业平均水平,主要系:(1)公司为行业龙头企业,多年积累的客户资源优势和产品品质优势使公司在销售端具有一定的定价权;(2)公司作为光伏胶膜行业市占率第一的龙头企业,具有更加显著的规模效应,同时公司对成本精准管控,从而使公司的毛利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海优新材主营产品为光伏胶膜,但其规模小于发行人,因此毛利率水平与发行人差异较大;赛伍技术、明冠新材主营产品为光伏背板,收入结构和影响整体毛利率的主要因素与公司存在一定差异;乐凯胶片主营产品中光伏胶膜与光伏背板的占比相对较低,毛利率水平波动较大。

第五节 本次募集资金的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303,000.00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取得备案和环评情况如下:

注:年产4.2亿平方米感光干膜项目与年产6.145万吨合成树脂及助剂项目联合进行备案和环评的报批。

上述1至4号项目属于电子材料领域。其中,“年产4.2亿平方米感光干膜项目”“年产1亿平方米(高分辨率)感光干膜项目”和“年产500万平方米挠性覆铜板(材料)项目”的产品均为印制电路板制造所需的关键原材料,感光干膜产品用于印制电路板(PCB)制造时设计线路图的图像转移,是PCB加工的关键耗材;挠性覆铜板(FCCL)产品是柔性印制电路板(FPC)的加工基材,是FPC加工的核心原材料。“年产6.145万吨合成树脂及助剂项目”的产品为配方型电子化学品,可用于感光干膜等电子材料的生产,是公司感光干膜配套的重要原材料项目。

上述5至6号项目属于光伏产业领域。其中“年产2.5亿平方米高效电池封装胶膜项目”系公司核心业务光伏胶膜的扩产;“3.44M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12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及“3555K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系满足公司自建分布式光伏电站的需要,发电量将用于日常生产经营。

若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轻重缓急,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一)年产4.2亿平方米感光干膜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4.2亿平方米感光干膜项目

实施主体:广东福斯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实施地点: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

总投资额:101,108.50万元

建设内容:本项目拟新建8条生产线,形成年产4.2亿平方米感光干膜生产能力,满足公司电子材料业务快速发展和实现进口替代的需要。

项目建设期:本项目建设期为3.5年。

2、项目投资概算

项目计划投资额101,108.50万元。其中土地购置投入9,000.00万元,土建投资30,983.00万元,设备投资41,125.5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0,000.00万元。本次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80,000.00万元,均用于资本性支出。

3、项目经济效益

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完全达产后可实现年均销售收入179,340.00万元,项目内部收益率为17.77%(所得税后),投资回收期为8.25年(所得税后,含建设期)。其中,“年产6.145万吨合成树脂及助剂项目”中约2.7万吨产能将用于本项目的原材料配套,在计算本项目内部收益率、投资回收期等经济效益指标时,包含了该部分的投入。

4、项目的审批备案及用地情况

本项目与“年产6.145万吨合成树脂及助剂项目”进行联合备案和环评等报批工作,相关批复文件均已取得。

本项目与“年产6.145万吨合成树脂及助剂项目”的实施合计需用地200亩,其中本项目用地150亩,“年产6.145万吨合成树脂及助剂项目”用地50亩。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广东福斯特已经取得相应土地的不动产权证书。

(二)年产6.145万吨合成树脂及助剂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6.145万吨合成树脂及助剂项目

实施主体:广东福斯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实施地点: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

总投资额:49,163.50万元

建设内容:本项目完全建成并实施后将形成年产6.145万吨合成树脂及助剂的生产能力,其中约2.7万吨产能用于“年产4.2亿平方米感光干膜项目”的原材料配套。

项目建设期:本项目建设期为3年。

2、项目投资概况

项目计划投资额49,163.50万元。其中土地购置投入3,000.00万元,土建投资8,741.80万元,设备投资27,421.7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0,000.00万元。本次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39,000.00万元,均用于资本性支出。

3、项目经济效益

本项目完全建成并实施后,其中约2.7万吨产能将用于“年产4.2亿平方米感光干膜项目”的原材料配套,不单独核算效益。其余产品用于对外出售,预计可实现年均销售收入50,227.70万元,项目内部收益率为16.23%(所得税后),投资回收期为8.90年(所得税后,含建设期)。

4、项目的审批备案及用地情况

“年产4.2亿平方米感光干膜项目”与本项目联合进行备案、环评和用地等审批程序,相关情况详见本节之“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之“(一)年产4.2亿平方米感光干膜项目”之“4、项目的审批备案及用地情况”。

(三)年产1亿平方米(高分辨率)感光干膜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1亿平方米(高分辨率)感光干膜项目

实施主体:杭州福斯特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实施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高新技术产业园金马区块

总投资额:25,258.45万元

建设内容:本项目拟新建2条生产线,形成年产1亿平方米感光干膜生产能力,满足公司电子材料业务快速发展和实现进口替代的需要。

项目建设期:本项目建设期为2.5年。

2、项目投资概况

项目计划投资额25,258.45万元。其中土地购置投入2,717.55万元,厂房投资7,750.00万元,设备投资11,790.9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3,000.00万元。本次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19,000.00万元,均用于资本性支出。

3、项目经济效益

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完全达产后可实现年均销售收入44,000.00万元,项目内部收益率为20.78%(所得税后),投资回收期为6.08年(所得税后,含建设期)。

4、项目的审批备案及用地情况

本项目已取得备案、环评等相关批复文件。

本项目用地54.9亩,利用福斯特电子材料在临安区高新技术产业园金马区块的土地作为项目实施地,相应的不动产权证书已经取得。

(四)年产500万平方米挠性覆铜板(材料)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500万平方米挠性覆铜板(材料)项目

实施主体:杭州福斯特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实施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高新技术产业园金马区块

总投资额:35,868.90万元

建设内容:本项目拟新建5条生产线,形成年产500万平方米挠性覆铜板和阻焊材料生产能力,满足公司电子材料业务快速发展和实现进口替代的需要。

项目建设期:本项目建设期为2.5年。

2、项目投资概况

项目计划投资额35,868.90万元。其中土地购置投入1,980.00万元,厂房投资7,450.00万元,设备投资22,438.9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及预备费4,000.00万元。本次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29,000.00万元,均用于资本性支出。

3、项目经济效益

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完全达产后可实现年均销售收入42,750.00万元,项目内部收益率为13.83%(所得税后),投资回收期为6.87年(所得税后,含建设期)。

4、项目的审批备案及用地情况

本项目已取得备案、环评等相关批复文件。

本项目用地40亩,利用福斯特电子材料在临安区高新技术产业园金马区块的土地作为项目实施地,相应的不动产权证书已经取得。

(五)年产2.5亿平方米高效电池封装胶膜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2.5亿平方米高效电池封装胶膜项目

实施主体: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实施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高新技术产业园金马区块

总投资额:54,852.40万元

建设内容:本项目拟新建28条生产线,形成年产2.5亿平方米高效电池封装胶膜生产能力,巩固和发展公司核心业务。

项目建设期:本项目建设期为3年。

2、项目投资概况

项目计划投资额54,852.40万元。其中土地购置投入2,400.00万元,厂房投资17,450.00万元,设备投资25,002.4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及预备费10,000.00万元。本次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44,600.00万元,均用于资本性支出。

3、项目经济效益

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完全达产后可实现年均销售收入300,000.00万元,项目内部收益率为34.70%(所得税后),投资回收期为4.76年(所得税后,含建设期)。

4、项目的审批备案及用地情况

本项目已取得备案、环评等相关批复文件。

本项目需在临安区高新技术产业园金马区块新增用地40亩,所涉土地使用权尚在取得过程中。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相关土地出让合同已经签署。

(六)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公司拟在位于广东省江门市、安徽省滁州市和浙江省嘉兴市的三个子公司的生产园区内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募集资金拟全部用于分布式光伏电站设备采购、安装等相关的资本性支出。项目建成后发电量将用于各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以提升清洁能源使用比例、节省用电成本、助力实现“碳中和”目标。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上述三个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均已履行备案、环评等审批程序,实施地均位于相关子公司生产园区内,不新增土地。

(七)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公司综合考虑行业发展趋势、财务状况、经营规模、市场融资环境以及未来战略规划等自身及外部条件,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快速增长的营运资金需要,公司拟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中的83,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占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00%。

第六节 备查文件

除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披露的资料外,公司将整套发行申请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作为备查文件,供投资者查阅。有关备查文件目录如下: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的审计报告;

二、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三、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四、注册会计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五、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六、资信评级报告;

七、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自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公告之日起,投资者可至发行人、主承销商住所查阅募集说明书全文及备查文件,亦可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查阅本次发行的《募集说明书》全文及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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