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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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贵州宏信创达工程检测咨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2-11-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458 证券简称:勘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88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贵州宏信创达工程检测咨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贵州宏信创达工程检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信创达”),系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宏信创达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00.00万元,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8,000.00万元(含本次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本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

一、担保情况概述

宏信创达因业务发展需求,由公司为其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新华支行提供人民币500.00万元的最高额保证担保,并于2022年11月18日与债权人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以办理银行授信。

公司于2022年3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本次担保金额及担保余额均在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本次担保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贵州宏信创达工程检测咨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115MA6DKDUJ01

注册资本:陆仟万圆整

注册地点:贵州省贵阳市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海路949号

法定代表人:何飞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公路管理与养护;路基路面养护作业;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检验检测服务;测绘服务;室内环境检测;安全评价业务;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工程管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服务;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专用设备修理;大气污染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地质勘查专用设备销售;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生物基材料销售;地理遥感信息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标准化服务;环境保护监测;基础地质勘查;地质勘查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土流失防治服务;水资源管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特种设备销售;水利相关咨询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建筑材料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节能管理服务;固体废物治理;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安全咨询服务;智能仪器仪表销售;计量技术服务;生态资源监测;软件销售;软件外包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财务咨询;环保咨询服务;认证咨询;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废旧沥青再生技术研发;建筑废弃物再生技术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噪声与振动控制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公司持有宏信创达100%股权。

2、主要财务数据(币种:人民币,单位:元)

注:2021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22年第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新华支行

债务人:贵州宏信创达工程检测咨询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银行综合授信担保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一年

担保金额:人民币500.00万元

保证期间:

1、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主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主合同项下存在分期履行债务的,该主合同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商业汇票承兑、信用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

3、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4、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同意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权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债权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保证担保的范围:

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上述最高额保证合同已于2022年11月18日签订。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宏信创达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次宏信创达申请综合授信主要为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董事会判断其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3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各项事宜,充分考虑了公司以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是公司为了支持控股子公司的发展,在对其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经过谨慎研究后作出的决定,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的担保行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保障公司稳定发展,提高经营效率,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以上担保额度预计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提供担保金额在年度预计额度范围内。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的担保全部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累计担保余额为69,870.05万元(含本次担保),占本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1.15%。

截止目前,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无逾期担保情况。

七、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