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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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
获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2022-11-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66 证券简称:星湖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2-080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

获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70号),现将批复内容公告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向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405,703,292股股份、向宁夏伊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223,379,009股股份、向铁小荣发行142,609,401股股份、向佛山市美的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61,235,366股股份、向新希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61,235,366股股份、向扬州华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发行8,443,399股股份、向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9,246,527股股份、向马卫东发行3,936,377股股份、向沈万斌发行3,362,382股股份、向包剑雄发行3,302,331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二、核准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5亿元。

三、你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应当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方案及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四、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

六、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七、你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我会。”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核准文件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事宜,并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9日

证券代码:600866 证券简称:星湖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2-081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70号),因此对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进行修订,本次修订的主要情况如下:

1、鉴于本次交易已获中国证监会核准,在重组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八、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及审批程序”和“第一节 本次交易方案概况”之“四、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及审批程序”中,对本次交易已履行和尚未履行的决策程序和审批程序进行了更新。

2、鉴于本次交易已获中国证监会核准,删除了原重组报告书“重大风险提示”之“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之“(一)本次交易的审批风险”;删除了原重组报告书“第十二节 风险因素”之“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之“(一)本次交易的审批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