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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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
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2022-11-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2-209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

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22348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0月25日巨潮资讯网《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公司收到反馈意见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并逐项答复,现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回复报告》,公司将于前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1月18日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2-210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出具

特定期间不减持股份的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包括控股股东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宜化集团”)在内的不超过35名(含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本次发行中,宜化集团拟以现金认购总额不低于30,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50,000万元(含本数),同时本次发行完成后,宜化集团持股比例不低于17.08%且不超过3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公司控股股东宜化集团出具了《关于特定期间不减持股份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发行期首日)前6个月内,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联方不存在减持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2、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的6个月内,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联方不减持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

3、本公司未来减持上市公司股票时,将认真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股票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公司承诺上述内容的真实、准确与完整,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本承诺自本公司签署之日起生效,具有不可撤销的效力。”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