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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2-11-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码:2022-071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2022年5月13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对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部分子公司提供累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87,000万元的担保,其中对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部分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113,000万元,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部分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174,000万元。担保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担保等方式,具体担保金额及保证期间按具体合同约定执行,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在额度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等法律文书及办理其他相关事宜。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为满足子公司经营需求,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上海浓辉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浓辉”)本金5,000万元的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浓辉化工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07月29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沈砖公路5398弄23号

法定代表人:宋永平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矿产品(除专控)、石油制品(成品油除外)、食用农产品、纺织原料及辅助(除棉花)、机械设备(除农用、除特种)、日用百货批发零售;从事医药科技、农药科技、环境科技、生物科技、食品科技、材料科技、化学科技、汽车科技、电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自有房屋租赁;危险化学品批发(详见经营许可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上海浓辉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上海浓辉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注:截至2022年9月30日报表(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报表(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本次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被担保方:上海浓辉化工有限公司

担保方: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本金:5,000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债权人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债权人为实现债权、担保权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评估费、执行费、财产保全费、担保费、保险公司保单保函费、拍卖费、公告费、电讯费、差旅费、公证费、送达费、鉴定费等)以及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其他所有的应付费用;生效法律文书项下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部分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

具体情况以签署的担保协议或担保文件中的约定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对子公司的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且子公司的贷款为日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需要。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因对子公司部分担保已到期,公司累计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37,625.5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7.46%。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1月21日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2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电解液项目试生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近日,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永太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电解液项目生产车间已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工作,试生产方案于2022年11月18日经专家评审通过。该项目具备了试生产条件,正式进入试生产阶段。

该项目的投产有利于进一步整合公司锂电材料板块产业链。公司已布局了电解质及添加剂等电解液核心原料,为本次电解液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坚实的原料保障,各子公司的协同发展也将深化公司的成本优势,巩固公司的行业地位和市场份额。但项目从试生产阶段到全面达产尚需一定的时间,同时在前期生产阶段,项目生产装置、产品产量和产品质量的稳定性有待于观察和不断提升,亦有可能面临市场需求环境变化、竞争加剧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

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