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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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2022-11-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3015 证券简称:日久光电 公告编号:2022-045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11月22日、2021年12月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43)。

根据回购方案,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7,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13.5元/股(含),按回购资金总额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5,555,555股-11,111,110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1.98%-3.95%,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截至2022年11月19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已届满,现将公司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于2021年12月6日首次实施股份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

(二)公司先后于2021年12月24日、2022年1月6日、2022年1月14日、2022年2月8日、2022年3月2日、2022年4月6日、2022年5月5日、2022年6月2日、2022年7月5日、2022年8月2日、2022年9月2日、2022年10月10日、2022年11月2日披露了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21-048、2022-001、2022-002、2022-004、2022-005、2022-009、2022-026、2022-031、2022-032、2022-033、2022-040、2022-042、2022-04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三)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于2022年5月19日实施完毕,本次利润分配涉及现金分红的除权除息事项,因此,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将进行调整。自2022年5月19日起,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3.5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3.3元/股,即13.5元/股-0.2元/股=13.3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

(四)截至2022年11月19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9,546,55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4%,最高成交价为12.2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2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01,380,580.76元(不含交易费)。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本次回购股份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金额下限,未超过回购金额上限,公司决定本次回购股份计划实施完毕,实施情况符合既定的《回购报告书》的要求。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说明

公司本次实施股份回购的实际回购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实施期限等,均符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的方案,公司回购金额已超过回购股份方案中的回购金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金额上限,已按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完成回购。实际执行情况与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上市条件。

四、回购股份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均不存在通过二级市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与回购方案内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不存在差异。

五、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9,546,550股,按照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结构计算,假设本公司最终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全部锁定,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六、其他相关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的方式等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报告书》的内容。

(二)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年12月6日)前五个交易日(2021年11月29日至2021年12月3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21,938,206股。公司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5,484,551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9,546,550股,目前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存放期间该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

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的约定,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转让。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进行转让,则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