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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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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国寿安保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

2022-11-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寿安保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管理的国寿安保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了《关于国寿安保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参加基金份额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大会投票时间从2022年10月20日起,至2022年11月20日17:00止(具体不同方式的送达时间以大会公告规定的时间为准)。

本次大会中,本基金出具有效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合计 8,890,610,906.58份,占权益登记日本基金份额总数12,604,139,811.02份的70.54%,符合《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规定的有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召开条件。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8,890,610,906.58份,占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100.00%;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占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0份,占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

综上,本次会议议案经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符合《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有效通过。

本次大会的计票于2022年11月21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及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进行,并由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由基金资产承担。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明细如下表所示:

二、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22年11月21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国寿安保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正式生效。

本公司将自2022年11月21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事项的实施情况安排

(一)对《招募说明书》的修订

本次国寿安保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对C类基金份额调整赎回费率,将《招募说明书》“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的“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中的如下内容进行调整,由:

“2、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率随赎回基金份额持有期限的增加而递减,赎回费至少25%计入基金财产。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 1.50%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具体费率如下:

修改为:

“2、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率随赎回基金份额持有期限的增加而递减,赎回费至少25%计入基金财产。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1.50%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具体费率如下:

(二)修改后的执行

自2022年11月22日起,本基金将按修改后的《国寿安保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执行。

四、备查文件

1、《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国寿安保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国寿安保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国寿安保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关于国寿安保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证书》;

5、《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国寿安保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