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安油气能源股票证券投资基金(LOF)2022年度第1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11月2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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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诺安油气能源股票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6 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 2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2015年2月17日开始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场内交易简称为“全球油气能源LOF”,场内交易代码为“163208”。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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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深圳证券账户下(即场内)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不能选择其他的分红方式,具体收益分配程序等有关事项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
(2)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即场外)的基金份额,其收益分配方式可分为现金分红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投资者可以在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根据基金管理人2022年11月19日发布的《诺安油气能源股票证券投资基金(LOF)暂停转托管业务的公告》,本基金于2022年11月21日至2022年11月23日期间,暂停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4)本基金场内份额将于2022年11月22日上午开市至10:30期间停牌,并于上午10:30起复牌。
(5)投资者可以通过拨打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或登陆网站www.lionfund.com.cn了解相关情况。投资者也可以前往本基金的销售机构进行咨询。本基金的销售机构详见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本基金详情页公示的销售机构信息。
(6)本公告的有关内容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由本公司负责解释。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机构不对基金投资收益做出任何承诺或保证。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产品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充分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2日
诺安利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诺安利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全文于2022年11月22日在本公司网站(www.lionfund.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8-8998)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