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11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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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修订)》第二十九条规定,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使用量达到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除外,下同),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新泰材料及泰际材料均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亦均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因此无需另外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修订)》第四十三条规定,从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的,应当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危险货物水路运输许可,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名下无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亦不从事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因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无需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修订)》第三十三条规定,依法设立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在其厂区范围内销售本企业生产的危险化学品,不需要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新泰材料及泰际材料仅在其厂区范围内销售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因此无需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三)发行人化学品生产作业最近三年不存在行政处罚情形
根据新泰材料及泰际材料当地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合规证明,并登录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及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等网站查询,自报告期初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化学品生产作业不存在行政处罚情形。
综上所述,截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化学品生产作业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化学品生产作业质量控制情况,申请人是否曾发生化学品安全事件
(一)化学品生产作业质量控制情况
1、组织保障方面
公司构建了完善的安全生产组织管理体系,新泰材料和泰际材料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及应急管理工作,安委会下设安保部,由安全总监直接领导,贯彻执行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及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强化各级组织和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新泰材料及泰际材料均制定了《安全检查管理制度》《应急救援控制程序》《安全生产责任制》,通过不同形式安全检查、预防性的安全演练,认真贯彻落实每个人的安全职责,确保了公司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和职能部门,尤其是生产、采购、仓储等重点生产作业环节安全管理人员,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负责,最终实现公司的安全高效运转。
3、组织员工安全培训和演练
公司每年对各部门工作人员组织多次培训,每次培训设置不同的学习主题,培训结束后对员工进行考核评分,对于考核成绩不合格者,组织其再次学习,直至考核通过为止。
为了检验模拟事故发生后,公司的应急响应能力和效率,验证公司各项应急响应功能,同时通过演练检验预案的可行性、适用性和充分性,公司于每年年初针对不同的事故场景,制定不同的应急预案及演练计划,每年进行多次现场演练,提高员工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障员工的健康和生命,最大限度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
(二)申请人是否曾发生化学品安全事件
根据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所在地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合规证明并经网络查询,截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发生过化学品安全事件。
四、有关申请人化学品安全的媒体报道、诉讼、仲裁事项,是否受到过处罚,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
(一)有关申请人化学品安全的媒体报道、诉讼、仲裁事项
根据新泰材料及泰际材料当地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合规证明,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等网站查询,以及以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的名称结合“危险化学品”及“投诉”“调查”“事故”“处罚”“诉讼”等作为关键词登录百度(https://www.baidu.com)、搜狗(https://www.sogou.com)、360搜索(https://www.so.com)及微信搜一搜等搜索引擎或社交平台查询有关发行人化学品安全的媒体报道、有关发行人化学品安全的诉讼、仲裁事项,截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的负面媒体报道、诉讼及仲裁事项。
(二)是否受到过处罚,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
根据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当地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合规证明,并登录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及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等网站查询,自报告期初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发行人的化学品生产企业新泰材料及泰际材料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五、中介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主要核查程序如下:
1、审阅募投项目已经取得的项目备案、不动产权证书、建设用地和工程规划许可证、环评、能评及安评等证书或批复文件;
2、查阅募投项目经营资质相关的法律法规;
3、查阅发行人出具的书面确认;
4、查阅新泰材料及泰际材料取得相关资质证书;
5、查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所在地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合规证明;
6、登录百度(https://www.baidu.com)、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及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等网站进行查询;
7、查阅公司提供的《安全检查管理制度》《应急救援控制程序》《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环保奖惩制度》及《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等文件;
8、查阅公司提供的培训记录文件及应急演练计划文件。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
1、泰瑞联腾已经取得本次募投项目当前阶段应当取得的立项、规划、环评、能评、安评等证书或批复,目前正在办理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及主体工程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书,待募投项目开工建设后,泰瑞联腾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办理生产经营所需的相关资质或备案;
2、截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化学品生产作业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发行人已从组织保障、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员工安全培训和演练等方面确保化学品生产作业质量,自报告期初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发生过化学品安全事件;
4、截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的负面媒体报道、诉讼及仲裁事项;自报告期初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发行人的化学品生产企业新泰材料及泰际材料未因化学品生产相关事项受到过处罚,亦未发生构成重大违法的行为。
问题6、根据申报材料,2022年1-6月,前五大客户销售占比为84.03%;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占比为67.61%。客户和供应商的集中度较高。请申请人补充披露:(1)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产品、销售收入及其占比等情况,客户集中度较高是否属于行业惯例,是否存在对主要客户的重大依赖;(2)公司前五大客户开发方式及合作历史,是否存在长期的业务合作协议或特殊利益安排或关联关系,是否存在随时被取代风险;(3)对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产品、采购成本及其占比等情况,供应商集中度较高是否属于行业惯例,是否存在对主要供应商的重大依赖;(4)公司前五大供应商开发方式及合作历史,是否存在长期的业务合作协议或特殊利益安排或关联关系,是否存在随时被断供风险。
请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就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产品、销售收入及其占比等情况,客户集中度较高是否属于行业惯例,是否存在对主要客户的重大依赖
(一)发行人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产品、销售收入及其占比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前五名客户的销售产品、销售收入及其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宁德国泰华荣新材料有限公司、张家港市国泰华荣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及江苏国泰超威新材料有限公司为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此处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以上公司的合并口径。
注2:惠州市宙邦化工有限公司、南通新宙邦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诺莱特电池材料(苏州)有限公司和荆门新宙邦新材料有限公司为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此处新宙邦为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上述子公司的合并口径。
公司向上述客户主要销售六氟磷酸锂和小家电,交易价格为基于市场价格基础上协商定价。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占营业收入分别为45.34%、40.30%、72.05%和84.03%,2021年度及2022年1-6月的客户集中度较高。
(二)客户集中度较高符合行业惯例,不存在对主要客户的重大依赖
公司自2021年开始,客户集中度逐渐提升,且保持较高水平,主要系客户群体集中度较高的六氟磷酸锂产品收入占比不断提升所致。六氟磷酸锂产品对应的客户集中度较高符合行业惯例,公司不存在对主要客户的重大依赖。具体分析如下:
1、下游电解液行业集中度较高
公司下游为电解液行业,电解液下游动力电池行业属于资本和技术密集型行业,壁垒较高。动力电池厂商出于对质量和供应量的稳定性考虑,更倾向和大企业合作,因此电解液行业集中度越来越高。根据鑫椤锂电数据,2021年全国电解液行业CR3(行业前三名)占比约为67.10%,同比提升5.50个百分点,CR5(行业前五名)占比约为78.20%,同比提升0.60个百分点,市场份额呈现进一步向头部企业集中趋势。作为六氟磷酸锂行业内为数不多的头部企业之一,公司产品质量优异、供货及时,受到下游电解液生产企业的认可,新宙邦、江苏国泰、比亚迪等多家电解液龙头生产企业将公司作为六氟磷酸锂供应商。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与下游客户市场份额集中具有一致性,符合行业特性。
2、六氟磷酸锂行业集中度较高,下游电解液企业的前五大供应商相对集中
如前文所述,动力电池行业上下游产业链联系紧密,其中六氟磷酸锂等电解质锂盐行业具有投资成本高、产能扩张周期长、合成技术难度大的壁垒,集中度亦较高。根据EVTank数据,2021年度,全国六氟磷酸锂行业CR5占比约78.74%,与下游电解液CR5集中度相似。此外,下游客户向上游六氟磷酸锂供应商采购集中度亦较高,由公告数据可知,2021年度,瑞泰新材六氟磷酸锂采购总额为18.53亿元,其中向前两大供应商天际股份及多氟多合计采购金额15.32亿元,占比82.68%;新宙邦六氟磷酸锂采购总额为20.13亿元,其中向包括天际股份、多氟多及延安必康等前四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合计16.08亿元,占比79.90%;珠海赛纬六氟磷酸锂采购总额5.37亿元,其中向天际股份、多氟多、宏源药业等前三大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3.79亿元,占比70.45%。
3、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六氟磷酸锂业务客户集中度无法与发行人直接对比
由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中非六氟磷酸锂业务占比较高,该部分可比上市公司的前五大客户大部分为非六氟磷酸锂客户,且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未披露其向前五大客户销售产品的具体类型。因此,无法直接获知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六氟磷酸锂业务的客户集中度情况。
目前同行业可比公司中可以获取六氟磷酸锂业务客户集中度情况的仅有宏源药业,其披露的2021年六氟磷酸锂前二大客户收入占其六氟磷酸锂收入的比例为72.19%,高于天际股份六氟磷酸锂前二大客户收入占六氟磷酸锂业务收入的比例68.63%。可见,宏源药业六氟磷酸锂业务收入的客户集中度同样较高。
因此,单独从六氟磷酸锂业务来看,虽无法直接与其他可比上市公司的客户集中度进行对比,但由宏源药业的六氟磷酸锂业务客户集中度来看,基本与发行人相符合。
4、公司不存在对主要客户的重大依赖
报告期内,公司对第一大客户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26.78%、16.39%、44.34%和47.18%,不存在对单个客户的销售收入超过营业收入50%以上的情况。
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占比较高主要系下游动力电池及电解液行业市场相对集中以及公司自身战略选择所致。公司凭借自身在产品质量、技术等方面的优势,与下游客户保持稳定的长期合作关系,且在行业价格高企的情况下愿意以相对优惠的价格让利予客户,有利于下游客户的成本管理,与客户属于互惠互利的稳定合作关系。
此外,公司积极拓展国内外其他电解液生产企业和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目前已与下游优质客户中化蓝天、昆仑化学等建立了合作关系,以进一步分散客户集中的风险。
综上,公司不存在对主要客户重大依赖的情形。
(三)对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提示
针对客户集中风险,特别风险提示,具体如下:
“4、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公司主要客户包括江苏国泰、新宙邦、比亚迪等知名电解液企业。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当期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5.34%、40.30%、72.05%和84.03%,2021年度及2022年1-6月的客户集中度较高。如果公司主要客户需求下降、公司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出现不利变化、新客户拓展不如预期、市场竞争加剧、产品更新换代或者宏观经济波动导致主要客户减少对公司产品的采购,同时其他客户未增加其对公司产品的采购,将可能给公司的业务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二、公司前五大客户开发方式及合作历史,是否存在长期的业务合作协议或特殊利益安排或关联关系,是否存在随时被取代风险
(一)公司前五大客户的开发方式、合作历史及长期业务合作协议等情况
公司与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的合作情况如下:
■
(二)公司与前五大客户是否存在特殊利益安排或关联关系
上海凯路化工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原股东新昊投资持股10.1523%的股东黄海芳任职监事、黄海芳的配偶杨斌控制的其他企业。出于谨慎性原则,报告期内2019年度和2020年度,发行人将其认定为关联方。黄海芳持有新昊投资10.1523%的股权,其本人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权比例未超过5%,则黄海芳及其配偶控制的上海凯路化工有限公司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方。发行人在2021年度报告中不再将上海凯路化工有限公司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方。除此之外,报告期内,公司与其他主要客户不存在特殊利益安排或关联关系。
(三)公司不存在随时被取代风险
1、公司与前五大客户合作历史较长且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相对稳定,且合作时间基本在5年以上。通过多年的紧密合作,公司在研发实力、产品质量、交付时效和售后服务等方面得到了客户的认可,公司与客户之间已建立起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和信任基础。
2、行业特点决定了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合作具有稳定性
六氟磷酸锂等电解质锂盐行业具有投资成本高、产能扩张周期长、合成技术难度大等壁垒,行业集中度较高。下游电解液企业为了保证原材料的及时供应,保持产品较高且稳定的品质,会优先选择可以长期、稳定合作的行业内头部企业。此行业特点决定了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合作具有稳定性。
3、公司通过持续提升产品品质,进一步巩固与客户合作的稳定性和持续性
报告期内,公司六氟磷酸锂产能和产量增长较快,目前已成为我国规模最大的六氟磷酸锂生产企业之一,同时,在六氟磷酸锂领域的市场占有率也得到稳步提升。凭借自身较强的技术研发和生产优势,发行人不断提升六氟磷酸锂产品品质,使得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不断增强,进而巩固了与客户合作的稳定性和持续性。
综上所述,公司与前五大客户已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后续合作具备持续性,不存在随时被取代的风险。
三、对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产品、采购成本及其占比等情况,供应商集中度较高是否属于行业惯例,是否存在对主要供应商的重大依赖
(一)发行人对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产品、采购成本及其占比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前五名供应商的采购产品、采购成本及其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新余赣锋锂业有限公司、宜春赣锋锂业有限公司及江西赣锋循环科技有限公司为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此处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为以上公司的合并口径。
注2:百杰瑞(荆门)新材料有限公司及湖北百杰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为同一集团控制的公司,此处百杰瑞(荆门)新材料有限公司为以上公司的合并口径。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前五大供应商合作关系较稳定,发行人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采购总额50%或严重依赖少数供应商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与主要供应商不存在特殊利益安排或关联关系。
(二)供应商集中度较高符合行业惯例,不存在对主要供应商的重大依赖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8.49%、28.60%、49.37%及67.61%,2021年、2022年1-6月供应商集中度较高且逐渐提升,主要系六氟磷酸锂产品收入不断提升、相应的原材料采购总额逐渐提升所致。六氟磷酸锂产品对应的供应商集中度较高符合行业惯例,公司不存在对主要供应商的重大依赖。具体分析如下:
1、上游市场集中度较高
报告期内,公司锂电材料业务采购主要原材料为电池级氟化锂、五氯化磷等,其中电池级氟化锂采购金额占比最大。东鹏新材、赣锋锂业、百杰瑞等为国内主要的氟化锂生产企业,市场集中度较高。截至2022年6月30日,东鹏新材拥有6,000吨/年电池级氟化锂产能;赣锋锂业拥有1,500吨/年电池级氟化锂产能。选择上游头部企业作为发行人的供应商,有利于保障公司原材料的稳定供应。
2、公司产品对原材料品质要求较高
公司的主要产品对原材料品质有着较高要求,东鹏新材、赣锋锂业、百杰瑞等作为国内电池级氟化锂的代表性生产企业,其产品品质能够满足公司的生产需要。与主要供应商形成长期稳定合作关系能够保证公司原材料品质的一贯稳定性。
3、大规模集中采购可带来价格等方面的优惠
公司向上游供应商进行大规模集中采购,可获得一定的价格等方面优惠,进而提升盈利能力。
4、公司不存在对主要供应商的重大依赖
(1)公司已与主要供应商保持长期多年的合作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的供应商主要为东鹏新材、赣锋锂业、百杰瑞等上游行业的头部代表性企业,并已保持多年的长期稳定合作关系,双方的稳定合作确保了公司的优良产品品质与稳定原料供应。
(2)上游行业集中度较高,向行业头部企业采购符合市场化选择
如前所述,公司所属六氟磷酸锂行业的上游行业集中度较高,公司根据市场化选择进行采购,符合商业逻辑。同时,大规模的集中采购获得的优惠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公司的盈利能力。
(3)动力电池行业上下游已高度市场化,原材料供应存在一定的备选方案
动力电池行业已高度市场化,市场报价较为透明,即使在极端情况中断合作,公司的原材料供应仍然存在一定的备选方案,除了几家头部企业外,公司同样向中型供应商进行采购,不存在对主要供应商重大依赖的情形。
综上,发行人与主要供应商的合作具有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对主要供应商不存在重大依赖。
四、公司前五大供应商开发方式及合作历史,是否存在长期的业务合作协议或特殊利益安排或关联关系,是否存在随时被断供风险
(一)公司前五大供应商的开发方式、合作历史及长期业务合作协议等情况
公司与报告期内前五大供应商的合作情况如下:
■
(二)公司与前五大供应商不存在特殊利益安排或关联关系
公司与报告期内前五大供应商之间不存在特殊利益安排或关联关系。
(三)公司不存在随时被断供风险
发行人与报告期内的前五大供应商的合作时间较长,通过多年的良好合作,上游供应商与公司形成了互惠互利的良性循环,与发行人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与上游供应商的合作过程中,始终保持良好的商业信用,未发生重大纠纷。公司与主要供应商持续交易,合作延续性较强。
因此,发行人与主要供应商合作稳定,具有可持续性,公司不存在随时被断供的风险。
五、中介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主要核查程序如下:
1、查阅发行人销售收入明细表、采购明细和定期报告,复核发行人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的销售产品、销售收入及其占比等情况,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产品、采购成本及其占比等情况;
2、查阅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和定期报告,了解同行业客户集中度、供应商集中度情况;
3、查阅发行人与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前五大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合同,并对主要客户、供应商进行走访,了解双方合作情况;
4、通过查询公开信息核实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前五大供应商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取得主要客户、供应商出具的关于关联关系情况的说明。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
1、发行人客户集中度较高符合行业惯例,不存在对主要客户重大依赖的情形;
2、发行人与主要前五大客户已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后续合作具备持续性,不存在随时被取代的风险;发行人与前五大客户之间的合作形式主要是在年度采购协议或长期合作协议基础上,以订单方式具体执行;除因出于谨慎性原则将上海凯路化工有限公司认定为发行人2019及2020年度的关联方外,发行人与其他前五大客户不存在特殊利益安排,亦不存在关联关系;
3、发行人供应商集中度较高符合行业惯例,不存在对主要供应商重大依赖的情形;
4、发行人与前五大供应商合作稳定,具有可持续性,公司不存在随时被断供的风险;发行人与前五大供应商之间的合作主要以日常采购合同进行;发行人与前五大供应商之间不存在特殊利益安排,亦不存在关联关系。
问题7、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在报告期内是否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2)是否存在房地产开发项目;(3)是否具有房地产业务收入;(4)经营范围是否包含房地产开发;(5)募集资金是否投向房地产开发项目。
请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就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在报告期内是否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为锂电材料和小家电产品业务,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均未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不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
二、是否存在房地产开发项目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为锂电材料和小家电产品业务,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经营范围、主营业务均不包括房地产开发业务,亦不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发行人无房地产开发相关的土地储备、也不存在在建或已建成的房地产项目。
综上,发行人不存在房地产开发项目。
三、是否具有房地产业务收入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营业收入主要包括六氟磷酸锂产品收入、小家电产品收入以及销售氟硼酸钾等其他化工产品及技术检测服务产生的收入。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房地产业务收入。
四、经营范围是否包含房地产开发
截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经营范围具体如下:
■
由上表可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存在包含房地产开发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是否投向房地产开发项目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11,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投入江苏泰瑞联腾材料科技有限公司3万吨六氟磷酸锂、6,000吨高纯氟化锂等新型电解质锂盐及一体化配套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投向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情形。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不存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不存在房地产业务收入,经营范围不包含房地产开发,募集资金不存在投向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情形。
六、中介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主要核查程序如下:
1、查阅房地产开发相关法律法规;
2、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http://www.mohurd.gov.cn/)、广东省建设行业数据开放平台(https://data.gdcic.net/Dop/Open/EnterpriseList.aspx)、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jsszfhcxjst.jiangsu.gov.cn)及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www.jxjst.gov.cn)等网站查询公司是否具有房地产企业资质;
3、查阅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定期报告、审计报告,核查营业收入中是否存在房地产业务收入;
4、查阅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5、查阅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的营业执照,并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查询公司经营范围;
6、核查发行人所取得的不动产登记证书;
7、取得发行人出具的说明。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
1、发行人报告期内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不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
2、发行人报告期内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不存在房地产开发项目;
3、发行人在报告期内不存在房地产业务收入;
4、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存在包含房地产开发的情形;
5、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存在投向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情形。
问题8、申请文件显示,申请人六氟磷酸锂业务收入及毛利率呈增长趋势,小家电业务发展较为低迷;报告期内,申请人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占营业收入分别为45.34%、40.30%、72.05%和84.03%。请申请人:(1)结合原材料价格及产品售价波动、行业供求关系变化等情况,说明公司六氟磷酸锂业绩增长的可持续性及小家电业务的发展规划;公司应对主营业务收入波动采取的应对措施及实施效果。(2)对导致各类产品毛利率波动相关的原材料成本、产品售价等因素做敏感性分析,相关风险提示是否充分。(3)说明客户集中度高的原因,是否符合行业特征,是否存在客户集中度较高和单一客户依赖的风险。(4)说明第一大客户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合作历史、定价政策、信用政策以及与其他客户的差异情况,并分析报告期内公司向该客户销售金额大幅增长的原因,与其经营情况的匹配性;公司与该客户是否存在长期的业务合作协议或特殊利益安排或关联关系,是否存在随时被取代风险。
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结合原材料价格及产品售价波动、行业供求关系变化等情况,说明公司六氟磷酸锂业绩增长的可持续性及小家电业务的发展规划;公司应对主营业务收入波动采取的应对措施及实施效果
(一)结合原材料价格及产品售价波动、行业供求关系变化等情况,说明公司六氟磷酸锂业绩增长的可持续性
1、公司2021年度及2022年1-6月业绩增长的背景
公司营业收入主要由六氟磷酸锂及小家电业务组成。2021年度及2022年1-6月,公司业绩增长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020年下半年以来,随着新能源汽车市场持续高速增长,锂电池市场需求随之增长,带动电解液材料市场需求不断提升,而六氟磷酸锂是锂离子电池的主要电解质,是锂离子电池电解液的重要组成成分,目前具有不可替代性。因此公司六氟磷酸锂产品销售规模和单价持续上涨,2021年度业绩也实现高速增长。
2022年3月起,六氟磷酸锂价格逐渐回落,至2022年7月降至25万元/吨后逐渐平稳并有所回升,目前价格稳定在30万元/吨左右,仍远高于2020年低谷时的6.95万元/吨。因此,2022年1-6月,公司业绩仍保持稳定增长。
2、公司六氟磷酸锂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锂电材料业务采购的主要原材料为电池级氟化锂、五氯化磷等,2021年度随着市场对公司六氟磷酸锂产品的需求快速增长,公司前述六氟磷酸锂原材料采购金额及占比也快速提升,合计占比已超70%,其他原材料占比较小。
报告期内,公司电池级氟化锂、五氯化磷的采购单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吨
■
2020年上半年,六氟磷酸锂所在产业链上下游均处于低谷期,包括六氟磷酸锂及其主要原材料价格均处于低位。2020年下半年开始,由终端需求带动整个产业链快速发展,相关产品价格亦开始大幅上涨,至2022年上半年,前述主要原材料价格均达到高位。自2021年以来,电池级氟化锂的价格增长迅速,除下游需求旺盛外,另一方面主要系上游锂矿资源稀缺,且锂矿、盐湖扩产周期较长,叠加四川等地区限电对于冶炼端供给的影响,以及青海地区疫情对盐湖厂家货运物流的影响等,氟化锂及其上游碳酸锂等材料供不应求,价格迅速上涨。由于电池级氟化锂未有公开的价格数据,以其原材料碳酸锂报告期内价格走势作为电池级氟化锂价格趋势的参考,具体如下图:
■
数据来源:Wind资讯
3、公司六氟磷酸锂产品售价波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六氟磷酸锂产品售价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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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至2021年度,公司六氟磷酸锂产品销量持续上涨,平均单价2020年度略有下滑,2021年度迅速大幅回升,2022年上半年持续增长。报告期初至今,六氟磷酸锂公开市场价格波动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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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Wind资讯
自2017年起,我国六氟磷酸锂供给过剩,加之受国家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调整等因素的影响,六氟磷酸锂价格大幅下降。根据Wind资讯数据统计,六氟磷酸锂的公开市场含税价格从2016年的高位42万元/吨持续下跌,至2019年初含税市场价格为11.15万元/吨,至2019年末下跌至8.85万元/吨,至2020年8月末下跌至最低点含税6.95万元/吨。然而,从2020年9月起,新能源行业步入景气周期,市场对电解液锂盐等新能源上游原材料需求迅速提升,而六氟磷酸锂等电解质锂盐具有投资成本高、产能扩张周期长、合成技术难度大的壁垒,因此在需求迅速扩张的同时供给较为紧张,价格探底回升。根据Wind资讯数据统计,六氟磷酸锂的公开市场含税价格从2020年8月末的最低点6.95万元/吨持续回升,至2020年末回升至11.00万元/吨,至2021年末回升至56.50万元/吨。2022年3月起,六氟磷酸锂的公开市场价格开始回调,至2022年6月末公开市场价格下滑至24.50万元/吨。然后从2022年7月开始,公开市场价格略有回升,至2022年9月末约为28万元/吨,至2022年10月末约为30万元/吨。
报告期内,公司六氟磷酸锂的平均含税单价与公开市场价格对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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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一直坚持与客户互惠互利原则,在市场价格迅猛上涨的同时,公司产品价格仍给予客户充足的让利空间,因此与客户保持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虽然让利影响了公司单位毛利的增长幅度,但基于公司与优质客户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并随着公司新增产能的持续投产和销售,公司的业绩仍然能够保持稳定的上涨空间。
4、六氟磷酸锂的行业供求关系变化情况
六氟磷酸锂具有不可替代性且扩产周期较长、行业壁垒较高,短期内仍将维持紧平衡。
电解质锂盐是电解液的核心组成部分,六氟磷酸锂具有良好的导电性和电化学稳定性,是目前应用最广泛的电解质锂盐,在电解液成本占比达到30%-50%。尽管目前有双氟磺酰亚胺锂等新型锂盐的研发推进,但其生产成本远高于六氟磷酸锂,经济适用性弱于六氟磷酸锂,目前来看六氟磷酸锂仍具有不可替代性。
2020年下半年以来,在市场需求迅速提升的同时,六氟磷酸锂的供给较为紧张。截至目前,六氟磷酸锂的市场公开价格已由2020年8月的6.95万元/吨左右上涨至2021年末的55万元/吨左右,虽然近期有所回落,至10月末价格约为30万元/吨,但相对于6.95万元/吨仍处于较高位置。虽然市场上多家企业都加快了扩产步伐,但六氟磷酸锂项目投资强度大、扩产周期长,有效产能提升通常需要两年左右时间,且由于近期能评指标难以取得、环评等手续复杂等原因,同行业企业的实际扩产建设节奏基本有所延迟,短期来看不会明显缓解目前产能紧张的供需格局。后续随着动力电池头部企业产能持续爬升,电解液需求将不断上行,预计短期内六氟磷酸锂供需仍维持紧平衡状态。
六氟磷酸锂的具体供求情况及市场竞争情况详见本回复报告问题14之“三、结合产能规模、行业竞争情况、目标客户、在手订单及意向性合同等,说明公司产能扩张速度与市场容量增长速度的匹配性,公司是否具备产能消化能力”。
5、六氟磷酸锂的业绩预期能够保持稳定增长
(1)原材料价格与产品售价虽有波动,且短期内可能出现错配,但两个价格之间是联动的,长期来看,六氟磷酸锂能够维持相对稳定的毛利空间
2020年下半年以来,六氟磷酸锂价格持续上涨至2022年一季度,且2021年下半年至2022年上半年一年间,其价格一直处于高位期间。一方面,短期价格暴涨是不可持续的,是由于市场短期供不应求导致;另一方面,在供求趋于平衡过程中,价格会逐渐趋于稳定,最近半年,六氟磷酸锂价格基本稳定在25-30万元/吨之间,期间略有上涨。
2022年二季度以来,六氟磷酸锂价格逐渐下降,而原材料电池级氟化锂价格仍持续上涨,压缩了六氟磷酸锂的利润空间。产业链下游环节价格下降而上游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的情形同样不可持续,属于资源的短期错配。从历史数据来看,原材料价格与六氟磷酸锂售价基本保持联动,虽短期可能出现错配,从长期来看,两者仍会回归联动,六氟磷酸锂能够维持相对稳定的毛利空间。
在2020年下半年六氟磷酸锂价格开始迅速增长前,碳酸锂价格及六氟磷酸锂的价格联动关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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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估算,通常生产1吨六氟磷酸锂大约需要0.3吨碳酸锂;此处六氟磷酸锂价格单位为万元/吨,碳酸锂价格为万元/0.3吨
(2)行业供求处于紧平衡状态,发行人六氟磷酸锂市场占有率较高,行业地位突出,在逐步提高产能及销售规模的情况下,可以保持业绩稳定增长
如前所述,行业基本处于紧平衡状态,在此情形下,发行人仍具备突出的竞争优势。近年来,发行人六氟磷酸锂市场占有率一直稳定在行业前三名,在逐步提升产能过程中,该占有率仍有提升空间。此外,发行人拥有且持续开发优质客户,目前在手订单充足,产能消化能力较好,可以保持业绩稳定增长。六氟磷酸锂的具体供求情况及发行人行业地位情况详见本回复报告问题14之“三、结合产能规模、行业竞争情况、目标客户、在手订单及意向性合同等,说明公司产能扩张速度与市场容量增长速度的匹配性,公司是否具备产能消化能力”。
综上所述,虽然六氟磷酸锂短期内的价格暴涨是不可持续的,但由于原材料价格及六氟磷酸锂售价长期来看是保持联动的,发行人六氟磷酸锂能够保持相对稳定的毛利空间;此外,发行人六氟磷酸锂市场占有率一直稳定在行业前三名,在逐步提升产能过程中,该占有率仍有提升空间,且发行人客户资源优异,目前在手订单充足,产能消化能力较好,能够保持业绩稳定增长。
(二)小家电业务的发展规划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从事厨房电器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满足消费者“健康、营养、美味、便利”的烹饪饮食需求为宗旨,巩固和强化小家电业务现有的品牌优势、研发优势和营销优势,实现了现有产品功能的不断完善和推陈出新,使公司小家电业务保持平稳发展。
为了使公司在未来保持竞争优势,在结合国家新能源产业政策、市场需求及公司自身经营管理经验并经审慎研究后,发行人借助资本市场平台,抓住外延式发展的契机,以新能源材料产业作为公司新的拓展领域,积极推进公司战略转型。由于新能源汽车行业蓬勃发展,对动力电池的需求大幅度增长,从而拉动了六氟磷酸锂的市场需求,公司锂电材料业务收入比重大幅提升,公司将经营重心向锂电材料业务倾斜。
然而,公司以小家电业务起家,且在小家电行业内仍具备领先的技术优势和品牌优势,因此公司对小家电业务的发展规划是保持小家电业务平稳发展。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将继续采取如优化经营管理团队、优化原有产品结构、加强成本管理工作等措施,提高小家电业务的经济效益,争取扭转小家电业务的不利局面。
(三)公司应对主营业务收入波动采取的应对措施及实施效果
1、行业快速发展,公司通过有规划地逐步提升产能,及时满足下游客户需要,应对由于可能的价格下降带来的收入波动
由于下游市场需求旺盛,2021至2022年半年度,公司六氟磷酸锂产能已达瓶颈。2021年度,公司六氟磷酸锂产能利用率为114.75%,公司产能已达到极限,供不应求,未能及时满足下游客户需求。
未来,在全球节能环保的大趋势下,为了降低汽车行业石油的消耗量、改善全球能源结构、减少污染物与温室气体排放,汽车电动化已经成为不可逆的必然趋势。在新能源汽车发展的大趋势下,整车厂商已经紧锣密鼓地开始了产能建设,整车企业的产能扩张相应的需要上游锂电池等关键零部件厂商具有相匹配的供应能力,从而对包括电解液及其上游主要电解质在内的关键材料供应商提出了新的要求。
公司作为仅次于天赐材料、多氟多的六氟磷酸锂头部供应商之一,拟通过有规划地逐步提升产能,扩大规模效应,降低成本,抢占市场份额,以稳定的市场销量规模应对价格下降带来的收入波动。
目前,公司产能正在按规划逐步释放。报告期内,公司六氟磷酸锂年化产能为新泰材料对应的8,160吨/年。截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公司下属子公司泰际材料“年产1万吨六氟磷酸锂及相关产品项目”已基本实现量产。此外,新泰材料在正常生产经营的同时,正在对生产装置进行技术改造,技改完成后,新泰材料六氟磷酸锂产能将从目前每年8,160吨增加至每年12,000吨。上述产能的有序释放,将助力公司销量规模的稳定增长,以应对价格波动引发的收入波动风险。
2、产品布局多元化,保障自身原材料供应及满足客户不同需求
除了现有的六氟磷酸锂外,公司2022年投产的年产1万吨六氟磷酸锂及相关产品项目和本次募投项目的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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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表所示,公司从2022年开始,同步配套生产电解液添加剂产品、氟化盐系列产品等,横向布局,丰富了公司锂电材料业务的产品结构;同时,本次募投项目纵向配套布局了六氟磷酸锂上游原材料高纯氟化锂,有利于公司降低原材料成本;氟化钙及其他副产品同样丰富了公司的产品结构。
公司产品布局多元化的发展规划,在保障自身原材料供应及满足客户不同需求的同时,也有利于分散风险,有效应对单一产品供需及价格波动对公司营业收入规模的影响。
目前,公司产品多元化的战略布局已初见成效。2022年1-6月,公司氟硼酸钾和氟化盐系列产品总计实现收入4,932.13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3.04%。未来随着公司其他产品销售规模的进一步提高,将有效分散单一产品收入贡献比重过大带来的风险。
3、通过长期合作协议保证客户稳定性,并积极开发新的优质客户,丰富客户群体
公司主要电解液客户包括江苏国泰、比亚迪、新宙邦等,通过优质电解液客户进入全球绝大多数主流锂电池生产企业的供应链体系,包括海外锂电池生产巨头:松下、三星、LG Chem,以及中国锂电池主要企业宁德时代、天津力神等。
公司六氟磷酸锂产品拥有非常优质的客户群,且与江苏国泰、比亚迪、新宙邦等多家大型战略客户签订了关于六氟磷酸锂的长期销售合同。截至2022年6月末,发行人与下游主流电解液/电池厂商已签订的长期销售合同中尚未执行完毕的产品规模约4.5万吨。此外,公司积极拓展国内外其他电解液生产企业和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客户,目前已与下游优质客户中化蓝天、昆仑化学等建立了合作关系,并分别于2022年8月和9月实现了对其的销售,进一步丰富了公司的优质客户储备。
4、通过提高产品质量及成本优势,提升公司产品在市场环境下行周期的竞争力,确保公司稳健的收入水平
公司不断加强精益化管理,在提升产品质量同时,不断追求低消耗,降低单位成本,提升公司产品的竞争力水平,力求在市场环境进入下行周期的情况下,公司产品仍具备较好的竞争优势,以应对收入波动风险。
综上,公司采取了相应措施应对主营业务收入波动的风险,并已取得了一定的初步效果。未来随着相关措施的深化实施,预计可以产生更加明显的效果,以更好的应对主营业务收入波动的风险。
二、对导致各类产品毛利率波动相关的原材料成本、产品售价等因素做敏感性分析,相关风险提示是否充分
(一)公司主要产品毛利率
1、六氟磷酸锂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六氟磷酸锂产品的毛利率分别为16.62%、19.66%、62.26%和50.73%,六氟磷酸锂产品的毛利率水平显著提升。自2017年起,我国六氟磷酸锂供给过剩,加之受国家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调整等因素的影响,六氟磷酸锂价格大幅下降,自2020年9月起,新能源领域下游需求爆发,然而六氟磷酸锂产能扩张周期较长,供给较为紧张,六氟磷酸锂价格探底回升。因此,2019年度,公司六氟磷酸锂产品的毛利率处于相对低位,2020年1-8月,六氟磷酸锂市场价格仍处于下滑态势,自2020年9月迎来拐点,因此综合2020年度全年来看,公司六氟磷酸锂的平均销售价格较2019年度略有下滑,同时公司采购的原材料无水氟化氢、氟化锂等平均价格有较大幅度的下滑,单位成本下滑幅度大于销售价格下滑幅度,因此2020年度的毛利率有所回升。2021年度,公司六氟磷酸锂的价格随着公开市场价格快速增长,平均价格大于单位成本的增长幅度,因此毛利率有较大幅度的增长。2022年上半年,六氟磷酸锂产品的毛利率相比2021年度水平有所下降,主要原因系原材料氟化锂价格涨幅较大。
2、小家电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小家电产品的毛利率分别为28.60%、18.92%、18.23%和16.14%。2020年度,公司小家电产品的毛利率相较2019年度有较大幅度的下降。公司小家电产品主要系隔水炖锅等厨电产品,2020年以来,受疫情蔓延、房地产行业下行等因素影响,市场竞争激烈,且公司线下及线上销售的货运物流均因疫情蔓延受到一定影响,公司小家电产品销售压力增大,平均单价下滑幅度超过了单位成本下滑幅度,因此毛利率有较大幅度的下滑。2021年度,公司小家电产品的毛利率水平与2020年度基本持平。2022年上半年,小家电毛利率略有下降,主要原因系单位成本受原材料价格上涨及细分产品结构变动的影响,上涨幅度略大于平均单价上涨幅度。
(二)原材料成本、产品售价对主要产品毛利率的敏感性分析
结合公司主要产品的单位成本构成情况来看,公司主要产品的原材料成本以及产品售价是影响产品毛利率的主要因素。
1、六氟磷酸锂产品
在保持其他变量不变的情况下,对报告期内六氟磷酸锂的毛利率进行敏感性分析,分别假设原材料成本上涨5%、上涨10%、下降5%、下降10%和产品售价上涨5%、上涨10%、下降5%、下降10%,分析原材料成本和产品售价变动对公司六氟磷酸锂产品毛利率的影响情况,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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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表可知,若原材料成本上涨10%,报告期内,公司六氟磷酸锂产品的毛利率将分别下降6.31%、6.06%、3.14%和4.42%;若原材料成本下降10%,报告期内,公司六氟磷酸锂产品的毛利率将分别提升6.31%、6.06%、3.14%和4.42%;若产品售价上涨10%,报告期内,公司六氟磷酸锂产品的毛利率将分别提升7.58%、7.30%、3.43%和4.48%;若产品售价下降10%,报告期内,公司六氟磷酸锂产品的毛利率将分别下降9.26%、8.93%、4.19%和5.47%。
公司六氟磷酸锂产品的主要原材料包括氟化锂、五氯化磷、无水氟化氢等,其中氟化锂占比最高。在保持其他变量不变的情况下,分别假设原材料氟化锂的成本上涨5%、上涨10%、下降5%、下降10%,分析原材料氟化锂成本变动对公司六氟磷酸锂毛利率的影响情况,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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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表可知,若原材料氟化锂成本上涨10%,报告期内,公司六氟磷酸锂产品的毛利率将分别下降3.19%、2.62%、1.34%和3.00%;若原材料氟化锂成本下降10%,报告期内,公司六氟磷酸锂产品的毛利率将分别提升3.19%、2.62%、1.34%和3.00%。
2、小家电产品
在保持其他变量不变的情况下,对报告期内小家电产品的毛利率进行敏感性分析,分别假设原材料成本上涨5%、上涨10%、下降5%、下降10%和产品售价上涨5%、上涨10%、下降5%、下降10%,分析原材料成本和产品售价变动对公司小家电产品毛利率的影响情况,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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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表可知,若原材料成本上涨10%,报告期内,公司小家电产品的毛利率将分别下降6.26%、6.86%、6.97%和7.06%;若原材料成本下降10%,报告期内,公司小家电产品的毛利率将分别提升6.26%、6.86%、6.97%和7.06%;若产品售价上涨10%,报告期内,公司小家电产品的毛利率将分别提升6.49%、7.37%、7.43%和7.62%;若产品售价下降10%,报告期内,公司小家电产品的毛利率将分别下降7.93%、9.01%、9.09%和9.32%。
公司小家电产品细分种类较多,采购的原材料种类繁多且分散,单一品种原材料占公司小家电产品营业成本的比例并不高。因此,公司小家电产品毛利率受单一品类原材料价格波动的影响并不大,主要系受到原材料整体价格波动的影响。
(三)补充风险提示
公司主要产品毛利率随着原材料成本的上涨及产品售价的下降而下降,随着原材料成本的下降及产品售价的上涨而提升,尤其是单位售价变动的影响对产品毛利率波动影响更大。
针对产品销售价格波动风险,补充风险提示,具体如下:
“2、产品销售价格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六氟磷酸锂产品的销售均价分别为8.20万元/吨、6.91万元/吨、19.48万元/吨和27.85万元/吨,2020年度的销售均价较2019年度略有下滑,2021年度大幅回升,2022年上半年持续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小家电产品的销售均价分别为81.60元/台、61.64元/台、71.41元/台和91.36元/台,2020年度的平均单价较2019年度有所下降,2021年度及2022年上半年有所回升。若未来宏观经济波动、行业上下游供需情况、市场竞争格局等发生变化,使得公司产品销售价格产生大幅波动,尤其主要产品的销售价格大幅下降至较低水平时,将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说明客户集中度高的原因,是否符合行业特征,是否存在客户集中度较高和单一客户依赖的风险
公司自2021年开始,客户集中度逐渐提升,且保持较高水平,主要系客户群体集中度较高的六氟磷酸锂产品收入不断提升所致。公司下游为电解液行业,电解液下游动力电池行业属于资本和技术密集型行业,壁垒较高。动力电池厂商出于对质量和供应量的稳定性考虑,更倾向和大企业合作,因此电解液行业集中度越来越高。同时,公司所处的六氟磷酸锂电解质锂盐行业具有投资成本高、产能扩张周期长、合成技术难度大的壁垒,集中度亦较高。
因此,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与下游客户市场份额集中及公司所处的行业本身集中度较高具有一致性,符合行业特性。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单个客户的销售收入超过营业收入50%以上的情况,公司亦通过拓展国内外其他电解液生产企业和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客户,以分散客户集中风险,因此,公司不存在对主要客户的重大依赖。
具体情况详见本回复报告问题6之“一、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产品、销售收入及其占比等情况,客户集中度较高是否属于行业惯例,是否存在对主要客户的重大依赖”。
四、说明第一大客户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合作历史、定价政策、信用政策以及与其他客户的差异情况,并分析报告期内公司向该客户销售金额大幅增长的原因,与其经营情况的匹配性;公司与该客户是否存在长期的业务合作协议或特殊利益安排或关联关系,是否存在随时被取代风险。
(一)说明第一大客户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合作历史、定价政策、信用政策以及与其他客户的差异情况
1、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2091.SZ)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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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内容来源于江苏国泰(002091.SZ)的2021年度报告以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
江苏国泰(002091.SZ)旗下化工新能源业务板块的子公司瑞泰新材(301238.SZ)于2022年6月完成分拆上市成为创业板上市公司。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新泰材料向瑞泰新材的子公司宁德国泰华荣新材料有限公司、张家港市国泰华荣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及江苏国泰超威新材料有限公司销售六氟磷酸锂产品。
根据瑞泰新材的招股说明书,瑞泰新材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材料以及硅烷偶联剂等化工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瑞泰新材通过在行业内多年的技术积累,掌握了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及相关材料的制造生产所需的主要核心技术,凭借较高的质量水准及工艺精度,在下游客户中享有较高的市场地位。根据伊维经济研究院(EV Tank)的统计,瑞泰新材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出货量最近3年皆位列国内前三。瑞泰新材已与下游锂离子电池龙头企业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韩国LG化学株式会社及其子公司、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等建立了长期而稳定的合作关系。
2、公司与江苏国泰的合作历史
公司子公司新泰材料自2015年便开始与贸易商上海凯路化工有限公司合作,其向公司采购的六氟磷酸锂主要供给江苏国泰的下属子公司。由于公司产品质量优异、供货及时,受到江苏国泰下属子公司的认可,自2020年第四季度起,江苏国泰下属公司开始直接向公司进行采购,以便更好地进行沟通、协商以及便于公司向其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3、江苏国泰的定价政策、信用政策以及与其他前五大客户的比较情况
(1)定价政策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根据市场行情、客户的采购量与业务开拓情况等综合因素与客户协商谈判确定销售价格;另外,根据部分客户的要求,公司通过参与招投标的方式确定销售价格。报告期内,公司对江苏国泰的定价政策为协商谈判定价,与主要的前五大客户不存在明显差异。
(2)信用政策
公司通过考察客户整体实力、信用度情况、交易规模、业务开拓情况、回款情况等综合因素灵活制定每家客户具体的信用政策。报告期内,公司与江苏国泰的信用政策与其他前五大客户各有不同,主要系公司综合考虑江苏国泰的整体实力、信用度情况、交易规模、回款情况以及交易双方谈判等因素确定。江苏国泰及其下属公司与下游锂离子电池龙头企业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韩国LG化学株式会社及其子公司、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等建立了长期而稳定的合作关系,其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出货量最近3年皆位列国内前列,系电解液行业的龙头企业之一。公司针对江苏国泰具体情况给予其相应的信用政策,有利于公司与其建立并保持稳定的合作关系,持续巩固公司六氟磷酸锂产品的行业地位。因此,报告期内,公司给予江苏国泰的信用政策具有合理性。
(二)分析报告期内公司向该客户销售金额大幅增长的原因,与其经营情况的匹配性
1、报告期内公司向江苏国泰销售金额大幅增长的原因
(1)销售模式由通过贸易商间接销售转为直接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向江苏国泰和上海凯路化工有限公司的销售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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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国泰下属子公司自2020年第四季度开始直接向公司采购六氟磷酸锂,此前主要通过贸易商上海凯路化工有限公司间接采购公司的六氟磷酸锂产品。
(2)公司向江苏国泰销售情况的量价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向江苏国泰的销售情况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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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表可知,公司向江苏国泰销售六氟磷酸锂产品的销售均价和销售数量均大幅增长。
自2020年下半年以来,随着新能源汽车市场持续高速增长,锂电池市场需求随之增长,带动电解液及六氟磷酸锂市场需求不断提升,公开市场价格持续上涨。因此,报告期内,公司向江苏国泰销售六氟磷酸锂产品的销售均价持续上涨,与六氟磷酸锂产品的公开市场价格变动趋势基本相符。
江苏国泰与下游锂离子电池龙头企业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韩国LG化学株式会社及其子公司、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等建立了长期而稳定的合作关系,其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出货量最近3年皆位列国内前列。报告期内,随着下游需求旺盛及其新增4万吨/年锂离子动力电池电解液项目建成并达产,江苏国泰下属子公司瑞泰新材对原材料六氟磷酸锂产品的采购需求也大幅增长。因此,公司向江苏国泰销售的六氟磷酸锂产品销量大幅增长。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向江苏国泰销售金额大幅增长的原因包括交易双方的销售模式由通过贸易商间接销售转为直接销售以及受益于新能源下游市场需求旺盛带来的六氟磷酸锂产品销售均价上涨和销售数量提升双重利好。
2、报告期内公司向江苏国泰销售金额大幅增长与其经营情况的匹配性
根据江苏国泰子公司瑞泰新材的招股说明书和定期报告,其最近三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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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表可知,报告期内,江苏国泰子公司瑞泰新材的经营规模不断增长且经营业绩持续向好,受益于下游旺盛的需求,其2021年度的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分别较2020年度增长186.66%和126.12%。
根据江苏国泰子公司瑞泰新材的招股说明书,其最近三年锂离子电池电解液的产能和产量情况如下:
单位: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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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瑞泰新材的产能统计口径为报告期各期期末设计产能。
最近三年,江苏国泰子公司瑞泰新材的产能和产量均大幅提升,主要受益于其新增4万吨/年锂离子动力电池电解液项目建成并达产。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向江苏国泰销售金额大幅增长与其实际经营情况相匹配。
(三)公司与该客户是否存在长期的业务合作协议或特殊利益安排或关联关系,是否存在随时被取代风险
公司与江苏国泰下属公司张家港市国泰华荣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宁德国泰华荣新材料有限公司存在年度采购协议。双方的合作在年度采购协议或日常合同基础上,以订单方式具体执行,不存在特殊利益安排或关联关系,不存在随时被取代风险。具体情况详见本回复报告问题6之“二、公司前五大客户开发方式及合作历史,是否存在长期的业务合作协议或特殊利益安排或关联关系,是否存在随时被取代风险”。
五、中介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及发行人会计师主要核查程序如下:
1、查阅发行人销售收入明细表、采购明细、定期报告,查阅公司相关产品和原材料的公开市场价格,了解发行人原材料价格、产品售价波动情况及公开市场价格变动情况;
2、查阅相关行业网站,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告信息,了解行业供需变化情况等;
3、查阅发行人关于家电业务发展规划、定期报告等,了解公司小家电业务的发展规划;
4、取得并复核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定期报告、审计报告、主要产品的收入成本明细数据,分析主要产品的毛利率变动情况;
5、对发行人管理层进行访谈,了解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产品毛利率波动的原因;
6、对发行人主要产品的毛利率进行敏感性测算,分析原材料成本以及产品售价波动对主要产品毛利率的影响;
7、查阅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和定期报告,了解同行业客户集中度情况;
8、查阅发行人与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并对主要客户进行走访,了解双方合作情况;
9、查阅江苏国泰的定期报告及瑞泰新材招股说明书等公告文件,了解其基本情况、业务发展情况以及主要财务数据;
10、访谈公司管理层并取得公司报告期内主要客户的销售合同,了解公司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历史、定价政策、信用政策以及公司向江苏国泰销售金额大幅增长的原因。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会计师认为:
1、虽然六氟磷酸锂短期内的价格暴涨是不可持续的,但由于原材料价格及六氟磷酸锂售价长期来看是保持联动的,发行人六氟磷酸锂能够保持相对稳定的毛利空间;此外,发行人六氟磷酸锂市场占有率一直稳定在行业前三名,在逐步提升产能过程中,公司市场占有率仍有提升空间,且发行人客户资源优异,目前在手订单充足,产能消化能力较好,能够保持业绩稳定增长;
2、公司以小家电业务起家,且在小家电行业内仍具备领先的技术优势和品牌优势,公司对小家电业务的发展规划是保持小家电业务平稳发展,采取有效措施争取扭转家电业务不利局面;
3、公司通过有规划地逐步提升产能,布局多元化产品,通过长期合作协议保证客户稳定性及积极开发新的优质客户,并通过提高产品质量及成本优势,提升公司产品在市场下行周期时的竞争力水平,以应对收入波动风险;公司应对主营业务收入波动采取的相应措施已取得初步效果,未来随着相关措施的深化实施,预计可以产生更加明显的效果,以更好的应对主营业务收入波动的风险;
4、公司主要产品毛利率随着原材料成本的上涨及产品售价的下降而下降,随着原材料成本的下降及产品售价的上涨而提升,尤其是单位售价变动的影响对产品毛利率波动影响更大;针对产品销售价格波动风险,已进行风险提示;
5、发行人下游电解液行业及发行人所处的六氟磷酸锂行业集中度均较高,因此发行人客户集中度较高符合行业特征;针对客户集中度较高风险,已进行风险提示;公司不存在单一客户依赖的风险;
6、江苏国泰是一家主营供应链服务和化工新能源业务的上市公司,下属子公司瑞泰新材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材料以及硅烷偶联剂等化工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022年6月完成分拆并于创业板上市,其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出货量近年居国内前列;
7、发行人子公司新泰材料自2015年开始通过贸易商上海凯路化工有限公司向江苏国泰下属子公司间接供货,自2020年第四季度起开始直接向江苏国泰下属子公司供货;
8、报告期内,公司对江苏国泰的定价政策为协商谈判定价,与主要的前五大客户不存在明显差异;
9、报告期内,公司与江苏国泰的信用政策与其他前五大客户各有不同,系公司综合考虑江苏国泰的整体实力、信用度情况、交易规模、回款情况以及交易双方谈判的结果等因素确定,具有合理性;
10、报告期内,公司向江苏国泰销售金额大幅增长的原因包括交易双方的销售模式由通过贸易商间接销售转为直接销售以及受益于新能源下游市场需求旺盛带来的六氟磷酸锂产品销售均价上涨和销售数量提升双重利好;报告期内公司向江苏国泰销售金额大幅增长与其实际经营情况相匹配;
11、发行人与江苏国泰下属公司张家港市国泰华荣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宁德国泰华荣新材料有限公司存在年度采购协议,双方的合作是在年度采购协议基础上,以订单方式具体执行;发行人与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特殊利益安排,亦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随时被取代的风险。
问题9、申请文件显示,2021年末、2022年6月末,申请人货币资金余额大幅增加,其中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金额较高。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货币资金的具体用途及存放管理情况,是否存在使用受限、与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共管、银行账户归集等情形。(2)报告期各期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余额的匹配情况,保证金金额与公司开具票据规模的匹配情况。
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货币资金的具体用途及存放管理情况,是否存在使用受限、与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共管、银行账户归集等情形
(一)货币资金具体用途及存放管理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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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货币资金由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和库存现金构成,其中库存现金由出纳保管,存放于公司保险柜中,并定期盘点,主要用于差旅费、快递费、打印费、加班餐费等费用的报销以及零星办公用品等的采购;银行存款存放于公司在银行开设的银行账户中,并定期核对银行对账单,主要用于日常经营活动(支付材料采购款及各类费用、支付人员工资、缴纳税费等)、投资活动(支付工程设备款项,采购工程物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和筹资活动(偿还借款本息及权益分派等)。其他货币资金主要为定活通、七天通知存款、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资金及保证金等,存放于银行账户及公司名下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中。货币资金的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仅持有少量现金,且对于所持有的库存现金执行严格的管理政策,定期盘点,并对现金收支进行审核。公司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境内的国有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资金安全性较高,公司制定了完备的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货币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良好。
(二)货币资金受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部分其他货币资金存在受限的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受限资金的主要是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和保函保证金,除上述受限制的货币资金外,公司不存在其他货币资金被限制权利的情形。
(三)与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共管、银行账户归集等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管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针对货币资金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确保货币资金管理和收支等方面规范运作。银行账户均由公司及其子公司独立开立,保证货币资金的独立存放和使用,保障了上市公司资金方面的独立性,不存在与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共管、银行账户归集等情形。
二、报告期各期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余额的匹配情况,保证金金额与公司开具票据规模的匹配情况
(一)报告期各期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余额的匹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货币资金余额与利息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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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货币资金平均余额为当期各月末货币资金余额平均数;
注2:平均存款年化利率=利息收入/货币资金平均余额,其中2022年1-6月进行年化处理;
注3:利息收入中不包含因控股股东资金占用而收取的利息等非存款结息收入
如上表,报告期内,公司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平均余额的平均年化存款利率分别为0.84%、0.69%、0.66%和0.81%。2015年10月24日至今,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活期存款、协定存款、半年期存款和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分别为0.35%、1.15%、1.30%和1.50%。2019年度至2022年1-6月,公司平均年化存款利率均处于中国人民银行0.35%-1.50%的存款基准利率区间,属于合理区间范围,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余额相匹配。
(下转11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