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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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华夏福泽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新增恒丰银行为发售机构的公告

2022-11-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华夏福泽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简称:华夏福泽养老目标2035三年持有混合发起式(FOF),基金代码:016079,以下简称“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规定,本基金自2022年10月24日起公开发售。本基金首次募集总规模上限为人民币 30亿元(即确认的有效认购金额,不含募集期利息),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对上述规模限制进行控制。

自2022年11月22日起,投资者可在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丰银行”)办理本基金的认购业务。销售机构具体业务办理流程、规则、可销售的基金份额类别等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销售机构的业务办理状况亦请遵循其规定执行。本基金发售机构已在本公司官网(www.ChinaAMC.com)公示,投资者可登录查询。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一)恒丰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395;

恒丰银行网站:www.hfbank.com.cn;

(二)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风险提示:华夏福泽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为养老目标日期基金,适合预计退休日期为2030年-2039年的投资者购买。“养老”的名称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本基金不保本,可能发生亏损。投资者须理解养老目标日期基金仅作为完整的退休计划的一部分,完整的退休计划包括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以及个人购买的养老投资品等。因此本基金对于在退休期间提供充足的退休收入不做保证,并且,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随市场波动,即使在临近目标日期或目标日期以后,本基金仍然存在基金份额净值下跌的可能性,从而可能导致投资人在退休或退休后面临投资损失,请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目标日期(即2035年12月31日)之前(含该日),本基金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定三年最短持有期限,投资者认购/申购每份基金份额后,自基金合同生效日或申购确认日起三年内不得赎回。基金份额持有人将面临在三年持有期到期前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