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2年

11月22日

查看其他日期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2-11-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21版)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88号24楼

法定代表人:周俊淑

注册资本:15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0年12月14日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股票二级市场投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集团”)

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国信集团控制的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第三节第6.3.3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2、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国信财务公司资产总额252.95亿元,所有者权益20.67亿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37亿元(扣除利息支出前),净利润1.78亿元。(经审计)

截至2022年9月30日,国信财务公司资产总额254.25亿元,所有者权益20.74亿元;2022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4.22亿元(扣除利息支出前),净利润1.47亿元。(未经审计)

3、上述关联方生产经营状况正常,依据历年来交易经验和合理判断,上述关联方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公司与其发生交易不存在重大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2020年9月,公司与国信财务公司签署了《金融服务协议》,该协议已经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协议约定,国信财务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价格要优于或不差于独立的第三方所提供的同种类金融服务的价格,否则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有权选择其他第三方提供金融服务。其中,存款服务的定价原则为:国信财务公司吸收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存款的利率,应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规定的同期限基准利率,也不应低于同期国信财务公司吸收任何第三方同种类存款所确定的利率。《金融服务协议》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三年。

因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在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收取存款利息,该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以平等互利、相互协商为合作基础,在交易方式和定价政策等方面,同与非关联方进行的该类交易基本一致,并严格按照2020年9月公司与国信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正常业务开展需要,符合《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交易价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2日

证券代码:603693 证券简称:江苏新能 公告编号:2022-056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盐城市国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能投资”)的通知,国能投资拟以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票为标的,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国能投资持有公司股票89,55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5%。国能投资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盐城市国能投资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22〕1236号,以下简称“《无异议函》”)。根据《无异议函》,国能投资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4.35亿元的可交换公司债券。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方式,国能投资应在《无异议函》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文件组织发行。《无异议函》自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国能投资拟于近期启动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最终发行方案将根据发行时的市场状况确定。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对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后续事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2日

证券代码:603693 证券简称:江苏新能 公告编号:2022-055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2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 为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公司建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2月8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88号15楼吉祥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2月8日

至2022年12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11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2、3、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1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2年12月7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

(二)登记地点: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88号国信大厦1319室;

(三)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邮件方式(联系方式见后)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账户;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持股账户;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持股账户;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持股账户。

六、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南京市长江路88号国信大厦1319室

电话:025-84736307

邮箱:jsnezqb@163.com

出席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别提示:为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公司建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参会人员务必提前关注并严格遵守政府有关疫情防控的规定和要求,并请于2022年12月7日前向公司预先登记,便于公司做好防疫准备工作。

特此公告。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2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