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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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2022-11-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ST中利 公告编号:2022-127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11月18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通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于2022年11月21日以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会议于2022年11月21日如期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出席会议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王伟峰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综合考虑公司的发展战略,未来业务发展和审计需求,为更好地推进审计工作开展,保障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公司经充分沟通和综合评估,拟聘请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详见 2022 年 11月 22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披露内容。

独立董事已就该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详见 2022 年 11月 22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披露内容。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1日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ST中利 公告编号:2022-128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意见类型为保留意见;

2、原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拟变更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变更原因:综合考虑公司的发展战略,未来业务发展和审计需求,为更好地推进审计工作开展,保障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公司经充分沟通和综合评估,拟聘请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苏亚金诚”)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所”)、苏亚金诚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表示无异议。

4、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22年 11月 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12-02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9号正太中心大厦A座14-16层

首席合伙人:詹从才

苏亚金诚上年度末合伙人46人,注册会计师33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204人;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40,910.8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32,763.3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0,484.49万元;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2家,客户行业主要集中在涵盖金融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等行业,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7,016.99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苏亚金诚采用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的方式提高投资者保护能力。目前,苏亚金诚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5,000万元,符合财政部相关规定。2019-2021年度不存在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2022年存在因执业行为的民事诉讼1例,目前还在审理中,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可能存在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苏亚金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近三年有7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上述签字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苏亚金诚及上述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人员的经验、级别及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与苏亚金诚协商确定2022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提供审计服务年限:15年

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保留意见

天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期间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按进度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结果,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综合考虑公司的发展战略,未来业务发展和审计需求,为更好地推进审计工作开展,保障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公司经充分沟通和综合评估,拟聘请苏亚金诚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的情形。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天衡所、苏亚金诚进行了充分沟通,双方对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及相关执业准则的有关规定,适时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拟聘请的苏亚金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进行了审查,认为苏亚金诚在执业过程中,能够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等执业规范,具备相应的经验和能力,满足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条件和要求,能够胜任公司审计工作。同意聘请苏亚金诚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苏亚金诚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并且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以及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要求。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请苏亚金诚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苏亚金诚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请苏亚金诚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苏亚金诚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四)生效日期

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核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苏亚金诚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1日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ST中利 公告编号:2022-129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利集团”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中利集团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2月8日(星期四)下午14点30分。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2月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2月8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8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12月1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12月1日(星期四)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

江苏省常熟市东南经济开发区常昆路8号,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八楼会议室。

9、特别提醒

为配合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保护股东、股东代理人和其他参会人员的健康安全,本次股东大会同时设置现场会议及线上会议,线上会议参会方式请参阅本公告“三、会议登记等事项”之“4、线上参会登记方式”。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编码示例表:

2、议案1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1月22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2年12月2日(上午9:00一11:00,下午13:30一17:00)。

2、登记地点: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邮件方式办理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并请认真填写回执,以便登记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上资料须于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4、线上参会登记方式

(1)拟以线上会议方式参会的股东须在2022年12月2日前通过向公司指定邮箱(zhonglidm@zhongli.com)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完成登记。

(2)公司将向成功登记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提供线上接入的参会方式。完成登记和身份验证的股东将于会前收到一封关于如何参加线上会议的指示以及进入线上会议的网络链接的邮件,请获取会议接入方式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勿向其他第三方分享会议接入信息。

(3)未在登记时间完成参会登记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无法接入本次会议,但仍可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4)以线上会议方式出席的股东需提供、出示的资料与现场股东大会的要求一致。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程娴

联系电话:0512-52571188

传真:0512-52572288

通讯地址:江苏省常熟市东南经济开发区常昆路8号中利集团

邮编:215542

6、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2309,投票简称:中利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 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2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2月8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郑重声明:

本单位/个人现持有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利集团”)股份____________股。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受托人)代理本单位/个人出席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提交该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

请在表决意愿选择项下打“√”,多选或未作选择的,视为无效表决票。

特此授权!

委托人姓名及签章(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票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 ______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