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808 证券简称:歌力思 公告编号:2022-045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11月21日下午14:30在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泰然四路29号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A座19楼1号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2年11月17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涂丽萍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需求。公司本次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续聘容诚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11月22日
证券代码:603808 证券简称:歌力思 公告编号:2022-046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
容诚为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歌力思”)聘请的2021年度审计机构,已顺利完成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评价及提议,公司于2022年11月2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为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容诚共有合伙人160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134人,其中5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经审计的2021年度收入总额为233,952.7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837.6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94,730.69万元。
容诚共承担321家上市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36,988.75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1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容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0 次。
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1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上述情形对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欧昌献,200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执业,2020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顺络电子、木林森、古井贡酒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春媛,202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执业,2020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顺络电子、歌力思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胡新荣,200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4年开始在容诚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开润股份、江河创建、悦康药业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欧昌献、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春媛、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胡新荣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是依据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结合行业标准、公司业务规模、审计工作量及质量等因素综合确定,预计本期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共约人民币12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约人民币1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约人民币20万元,可能会根据实际审计情况有所调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2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协商确定最终的审计费用。
二、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进行了事前审查,对容诚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容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及内控进行审计。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容诚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并已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需求。本次续聘容诚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和总体审计需要,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续聘容诚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容诚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需求。公司本次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续聘容诚为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2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为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四)本次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22日
证券代码:603808 证券简称:歌力思 公告编号:2022-044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11月21日上午10:30在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泰然四路29号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A座19楼1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2年11月17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夏国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2年12月8日(星期四)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22日
证券代码:603808 证券简称:歌力思 公告编号:2022-047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2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2月8日 14点5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泰然四路29号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A座19楼1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2月7日
至2022年12月8日
投票时间为:2022年12月7日15:00至2022年12月8日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2年11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特别决议议案:无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上述第1项议案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 公司采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网络投票系统,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说明如下:
1、本次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2年12月7日15:00至2022年12月8日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2、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或其他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一) 登记时间:2022年12月7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7:00
(二) 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泰然四路29号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A座19楼证券法务部
(三) 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其他事项
(一) 本次现场会议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股东大会不发礼品。
(三)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泰然四路29号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A座19楼证券法务部
(四) 邮政编码:518048
(五) 会议联系人:徐永情
(六) 电话:0755-83438860
(七) 邮箱:zqfw@ellassay.com
特此公告。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2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