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转95版)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22-63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1月17日以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2022年11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海元先生主持。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根据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29名激励对象的781,744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锁手续。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根据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55名激励对象的569,340份股票期权办理行权手续。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
监事会对回购注销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和股份数量及进行了核实后认为: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第三期解锁时,8名激励对象在解锁前离职失去激励资格;7名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达标但不足满分,根据得分按比例解锁。上述原因共涉及15名激励对象,共计178,536股限制性股票需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回购注销程序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合法有效。
同意将此议案提交2022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部分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的议案》。
监事会对注销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和份额及进行了核实后认为: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第三期行权时,15名激励对象在行权前离职失去激励资格;16名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达标但不足满分,根据得分按比例行权。此次注销共涉及31名激励对象,共计需注销245,260份股票期权。
本次注销事项符合《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注销程序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合法有效。
五、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公司以外币结算的进口原材料采购业务量 大,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产生一定影响。公司 及下属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来规避汇率和利率风险是合理的。本次投资 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于2023年度开展交易合约量不超过3000万美元(含3000万美元)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六、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公司拟于2023年使用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不超1年,含1年)的理财产品,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增加公司收益,可以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 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2023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使用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同意将议案提交2022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年-2025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年-2025年)》是在综合考虑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经营规划、盈利能力、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基础上制定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
同意将议案提交2022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1月22日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本次会议的相关资料,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经讨论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第三个解锁/行权期解锁/行权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1、经过对可解锁/行权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认真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可解锁/行权的激励对象均已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行权条件(包括公司整体业绩条件与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条件等),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解锁/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各激励对象的审议程序、解锁/行权安排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本次解锁/行权有利于调动激励对象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为符合预留部分第三期解锁/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相应的解锁/行权手续。
二、关于对预留部分的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的独立意见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关于限制性股票所涉相关事项权益回购注销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对预留部分的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对预留部分的部分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的独立意见
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关于股票期权所涉相关事项权益注销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对预留部分的部分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四、关于2023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及下属公司以外币结算的进口原材料采购业务量大,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产生一定影响。公司及下属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来规避汇率和利率风险是合理的,并且公司建立了《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能够有效规范衍生品投资行为,控制衍生品投资风险,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2023年度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合约量不超过3000万美元(含3000万美元)。
五、关于2023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资金充裕,为提高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在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及下属公司在2023年度使用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不超1年,含1年)的理财产品,有利于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稳健型理财产品。
六、关于2023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当前自有资金比较充足。在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及下属公司在2023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有利于增加公司收益,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公司2023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业务,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2022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2023年度为经销商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为下游经销商的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能够有效帮助下游经销商拓宽融资渠道,提高销售规模,也有助于公司销售的稳定增长。本次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程序。同时,经销商为公司提供反担保,能有效地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本次为经销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事项,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2022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年-2025年〉》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一致认为: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年-2025年)》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文件要求,公司在保持自身持续稳健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在综合考虑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经营规划、盈利能力、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基础上,制定了连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与规划,保证了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年-2025年)》,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2022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名:何海地 何国铨 刘 叠
2022年11月22日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22-70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公司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2年11月22日,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因公司2022年度对下属公司的担保额度陆续到期,为保障下属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和项目融资需求,公司在2023年度拟为下属公司提供折合不超过88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其中对资产负债率达到70%以上的下属公司提供23.5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担保范围为下属公司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贷、中长期流贷、项目融资、贸易融资(保函/LC/银承/押汇/TT融资)等。
同时,为确保公司担保计划的顺利实施及协商过程中的有关事项及时得到解决,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不超过担保额度的前提下,可根据公司与相关机构的协商情况适时调整公司实际担保主体及其担保金额,并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
本次对下属公司的担保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担保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2023年度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预计情况
(一)总体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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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担保为上市公司对下属公司的担保,担保过程中,可能同时涉及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子公司之间的互保,实际担保主体以最终与银行签署的合同为准。
(二)关于担保额度调剂
上表所列额度,为公司根据各下属公司情况所预估的最高额度,后期公司可能根据各下属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在各下属公司之间对担保额度进行调剂使用,但担保总额度不超过88亿元人民币。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调剂事项实际发生时确定调剂对象及调剂额度,在不超过上述担保额度范围情况下,不再逐项提请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且对于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仅能从本次审议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同一被担保方类型的其他被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对于超出上述额度范围之外的担保,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审批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被担保方情况
1、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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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
(1)最近一年(2021年12月31日)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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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最近一期(2022年9月30日)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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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3、被担保方信用情况
上述被担保方均为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分、子公司,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被担保方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为下属公司担保的方式均为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担保额度不等于实际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应以金融机构与下属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为准,最终各下属公司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以具体签署的担保合同约定的保证责任期间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系下属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有助于公司业务开展。本次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被担保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担保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400万元(该额度为公司对经销商提供的担保,不含对下属子公司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49%。公司实际已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114,057.72万元,控股子公司之间担保余额为0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3.26%及0.00%,合计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3.26%。
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七、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2日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22-69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公司向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11月22日,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快速发展,为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不断优化融资结构,拓宽融资渠道,公司计划于2023年度向相关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62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本次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向银行申请的授信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贷、中长期流贷、项目融资、贸易融资(保函/LC/银承/押汇/TT融资)等。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不超过62亿元人民币融资额度前提下,可根据与各银行的协商情况适时调整在各银行的融资金额、融资类型、融资费用及融资期限等具体事项,并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2日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22-71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公司及下属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结构性远期、外汇掉期、货币期权等产品及上述产品的组合。
2、投资金额:2023年度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合约量不超过3000万美元(含3000万美元)。
3、特别风险提示:在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开展过程中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操作风险及法律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2年11月22日,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为减少、规避因外汇结算,汇率波动引起的汇兑风险,公司及下属公司在2023年度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必要性
公司及下属公司以外币结算的进口原材料采购业务量大,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产生一定影响。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和基于公司经营战略的需要,公司及下属公司在2023年度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来规避汇率和利率风险。
二、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
公司及下属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结构性远期、外汇掉期、货币期权等产品及上述产品的组合。
三、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规模
经公司及下属公司预测,2023年度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合约量不超过3000万美元(含3000万美元),有效期不超过1年(含1年)。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
四、金融衍生品投资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随着公司外汇支出的不断增长,收入与支出币种的不匹配致使以美元及港币为主的外汇风险敞口不断扩大,为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公司需进行保值型金融衍生品交易,以减少外汇风险敞口。
五、金融衍生品投资的风险分析
1、价格波动风险: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而造成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4、履约风险: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六、风险管理措施
1、选择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2、金融衍生品交易以保值为原则,最大程度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并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提高保值效果。
3、慎重选择从事金融衍生品业务的交易对手。
4、设专人对持有的金融衍生品合约持续监控,在市场剧烈波动或风险增大情况下,或导致发生重大浮盈浮亏时及时报告公司决策层,并积极应对。
5、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七、衍生品公允价值分析及会计核算
公司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主要针对具有较强流通性的货币,市场透明度大,成交价格和当日结算单价能充分反映衍生品的公允价值,公司按照银行、路透系统等定价服务机构提供或获得的价格厘定。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会计核算方法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则确定。
八、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公司以外币结算的进口原材料采购业务量大,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产生一定影响。公司及下属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来规避汇率和利率风险是合理的。本次投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于2023年度开展交易合约量不超过3000万美元(含3000万美元)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九、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及下属公司以外币结算的进口原材料采购业务量大,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产生一定影响。公司及下属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来规避汇率和利率风险是合理的,并且公司建立了《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能够有效规范衍生品投资行为,控制衍生品投资风险,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3年度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合约量不超过3000万美元(含3000万美元)。
十、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22 日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22-73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
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有抵押且期限不超过 182 天(含本数)的国债逆回购品种。
2、投资金额:公司及下属公司在任一时点用于投资国债逆回购的金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可以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022年11月22日,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发展的情况下,进一步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公司及下属公司在任一时点用于投资国债逆回购的金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有抵押且期限不超过 182 天(含本数)的国债逆回购品种。
4、投资期限: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
5、资金来源: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审批程序:此次投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7、本次投资国债逆回购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投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
二、内控制度
1、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规制度的要求进行投资。
2、公司已制订《投资理财管理制度》,规范了公司投资理财的行为,有利于公司防范投资风险,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
三、投资存在的风险
1、市场风险: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环境的影响较大,当国内外经济形势发生变化时,相应的汇率和利率等市场价格出现波动,可能会对公司开展国债逆回购投资业务产生一定影响。
2、利率风险:国债逆回购投资业务在初始成交之时利率即已锁定,收益大小也已确定,因此在逆回购到期日之间市场利率波动对已发生的交易没有影响。
3、履约风险:公司拟开展的国债逆回购投资业务,系采用标准券方式的质押式回购交易,不存在履约风险。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在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活动,进一步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增加公司收益,优化资产结构,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目前在交易所挂牌交易的国债逆回购产品具有安全性高、周期短而灵活、收益相对较高等优点,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在适当的时机参与投资,既可实现较高的收益,也能确保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不受影响。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2023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使用不超过1.5 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当前自有资金比较充足。在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及下属公司在2023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有利于增加公司收益,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公司2023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业务,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2022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2日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22-74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为经销商银行授信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022年11月22日,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为经销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公司在2023年度拟为下游经销商上海骏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2亿元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为下游经销商武汉洁柔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1.2亿元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上述经销商在授信额度项下的融资用于向本公司支付采购货款。本次公司为下游经销商提供担保总额合计不超过3.2亿元人民币,具体以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可以滚动使用,担保额度不超过批准的最高额度。
2、本次担保不属于关联担保。担保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被担保方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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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经查询,被担保方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上述被担保方为公司下游经销商,从公司采购产品。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2、被担保方的财务信息
(1)最近一年(2021年12月31日)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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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最近一期(2022年9月30日)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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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为经销商担保的方式均为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担保额度不等于实际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应以金融机构与经销商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为准,最终公司对经销商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以具体签署的担保合同约定的保证责任期间为准。
四、反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反担保采用包括但不限于房产抵押、动产质押、家庭成员连带担保等双方协商认可的方式办理。反担保措施以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
五、对外担保的风险管控措施
针对为经销商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事项,公司将制定相应的操作规范,明确风险控制措施,降低担保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公司负责对纳入担保范围的经销商的资质进行审核和推荐,确保被担保的经销商信用良好,具有较好的偿还能力;
2、指定银行及授信额度下的融资用途仅限于向本公司支付采购货款;
3、公司要求经销商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采用包括但不限于房产抵押、动产质押、家庭成员连带担保等双方协商认可的方式办理。公司将谨慎判断反担保的可执行性及反担保提供方的实际担保能力。公司为经销商履行担保责任后,在承担保证范围内,依法享有追偿权。
4、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公司章程、协议约定,对经销商实施保前审查、保中督查、保后复核,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公司担保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400万元(该额度为公司对经销商提供的担保,不含对下属分子公司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49%。公司实际已对下属分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114,057.72万元,控股子孙公司之间担保余额为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3.26%及0.00%,合计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3.26%。
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七、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符合资质的下游经销商向银行申请的贷款授信提供担保,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同时公司将要求经销商提供反担保措施,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在整体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次担保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有利于帮助经销商解决资金短缺问题,进一步与经销商建立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实现公司与经销商的共赢。
八、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为下游经销商的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能够有效帮助下游经销商拓宽融资渠道,提高销售规模,也有助于公司销售的稳定增长。本次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程序。同时,经销商为公司提供反担保,能有效地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为经销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2日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22-72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使用自有闲置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11月22日,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为优化资金配置,提高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公司及下属公司拟使用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不超1年,含1年)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于稳健型理财产品的概况
1、投资目的: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发展的情况下,进一步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公司及子公司在任一时点用于投资稳健型理财产品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方式:投资于安全性高、低风险、短期的稳健型理财产品。不包括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4、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使用募集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投资。
5、投资期限:根据自有闲置资金状况和经营计划,决定具体投资期限。单个短期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6、审批程序: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二、内控制度
1、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规制度的要求进行投资。
2、公司已制订《投资理财管理制度》,规范了公司投资理财的行为,有利于公司防范投资风险,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
三、投资于稳健型理财产品的风险分析及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购买标的仅限于安全性高、低风险、短期的稳健型理财产品,不包括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所指风险投资产品,风险可控。
2、公司将严格按照《投资理财管理制度》等相关法规制度进行决策、实施、检查和监督,确保投资于稳健型理财产品的规范化运行,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并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在定期报告中严格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投资于稳健型理财产品的资金仅限于自有闲置资金。在具体投资决策时,公司将以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和研发、生产、建设需求为前提,并视公司资金情况,决定具体投资期限,同时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因此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稳健型理财产品投资,增加公司收益,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公司拟于2023年使用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不超1年,含1年)的理财产品,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资金充裕,为提高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在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及下属公司在2023年度使用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不超1年,含1年)的理财产品,有利于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稳健型理财产品。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2日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22-68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11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原因
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期解锁时,有8名激励对象在解锁前离职失去激励资格;7名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达标但不足满分,根据得分按比例解锁。上述原因共涉及15名激励对象共计178,536股限制性股票需回购注销。
因此,公司注册资本相应减少17.8536万元,由131,235.5005万元减少至131,217.6469万元,投资总额由131,235.5005万元减少至131,217.6469万元,总股本由131,235.5005万股减少至131,217.6469万股。
二、具体修订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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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以上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此外,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公司授权代表办理上述涉及的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手续。
上述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22年11月)》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2日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22-62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1月17日以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2022年11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公司全体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鹏先生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