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425 证券简称:铁建重工 公告编号:2022-026
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13号),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数量为:128,518.00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之前);147,795.70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87元。
在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之后,公司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147,795.70万股,发行价格为2.8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24,173.6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16,116.88万元。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之前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于2021年6月1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德师报(验)字(21)第00277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因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于2021年7月22日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G214356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超额配售后募集资金使用与募投项目金额并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和《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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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2022年8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9)。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归还情况
公司于2021年11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2022年10月31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4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0,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等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五、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11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审核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公司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等交易,不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会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0,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铁建重工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上述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3日
证券代码:688425 证券简称:铁建重工 公告编号:2022-027
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提高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依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着谨慎、适宜、必需的原则,公司拟对现行有效的《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2022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并同意将该等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修订内容对比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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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具体修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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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转9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