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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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行时间
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内选择适当的时机和发行窗口完成本次发行上市,具体发行时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境内外资本市场情况和境内外监管部门审批进展情况决定。
(3)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方式为国际发行。
(4)发行规模
公司本次发行GDR所代表的新增基础证券A股股票不超过16,446,468股(包括因任何超额配股权获行使而发行的证券(如有)),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普通股总股本的10%。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回购、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股份分拆或者合并、可转债转股、转换率调整等,则本次发行GDR所代表的新增基础证券A股股票的数量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数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法律规定、监管机构批准及市场情况确定。
(5)GDR在存续期内的规模
公司发行的GDR在存续期内的数量上限按照发行前确定的GDR与基础证券A股股票的转换率及作为GDR基础证券的A股股票数量计算确定,前述A股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前普通股总股本的10%,即16,446,468股。因公司回购、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股份分拆或者合并、可转债转股、转换率调整等原因导致GDR增加或者减少的,GDR的数量上限相应调整。
(6)GDR与基础证券A股股票的转换率
本次发行的GDR与基础证券A股股票的转换率将综合考虑境内外监管要求、市场情况等因素确定。
GDR与基础证券A股股票的转换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法律规定、监管机构批准及市场情况确定。
(7)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价格将在充分考虑公司现有股东利益、投资者接受能力以及发行风险等情况下,根据国际惯例和《存托凭证业务监管规定》等相关监管要求,综合考虑订单需求和簿记建档结果,根据发行时境内外资本市场情况确定,且本次发行价格按照GDR与A股股票转换率计算后的金额将不低于法律法规要求或有权监管部门同意的价格。
(8)发行对象
本次GDR拟在全球范围内进行发售,拟面向合格国际投资者及其他符合相关规定的投资者发行。
(9)GDR与基础证券A股股票的转换限制期
本次发行的GDR可以在符合境内外监管要求的情况下,与基础证券A股股票进行转换。根据《存托凭证业务监管规定》的要求,本次发行的GDR自上市之日起120日内不得转换为境内A股股票。为保持GDR流动性及两地市场价格稳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届时境内外市场情况及公司实际情况,确定设置转换限制期相关事宜。
(10)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的GDR以承销团通过簿记建档后国际发售的方式进行承销。
公司董事会对上述议案进行了逐项表决。
各项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2-165)及《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关于公司发行GDR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公司本次发行GDR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拓展海外业务,加快国际业务布局,打造全球点到点的化学品供应链交付能力,加强境内仓储及物流网络建设,以及补充营运资金及满足一般企业用途等。
具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向计划以GDR招股说明书的披露为准。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关于公司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根据本次发行上市工作的需要,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决议有效期为该等决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八个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关于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本次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全权处理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事项,授权内容、范围及有效期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1)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上市方案范围内,根据境内外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全权负责本次发行上市方案的调整及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具体的发行规模、GDR与基础证券A股股票转换率、发行价格(包括币种、价格区间和最终定价)、发行时间、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配售比例、GDR与基础证券A股股票的转换限制期及募集资金金额及使用计划等。
(2)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在其认为必要或适当的情况下制作、修改、签署、递交及刊发招股说明书;制作、补充、签署、递交、呈报、刊发、披露、执行、修改、中止及终止任何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协议、合同、招股文件或其他文件;聘请全球协调人、簿记管理人、承销商、境内外律师、审计师、行业顾问、印刷商、收款银行、托管机构、存托机构及其他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中介机构;以及其他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事项。
(3)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的人士,根据股东大会通过的本次发行上市方案,就发行上市事宜向境内外政府有关部门及监管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须向境内外相关政府部门、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所有必要文件;完成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及事项。
(4)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的人士,代表公司批准及通过向瑞士交易所监管局(SIX Exchange Regulation)、SIX SIS及瑞士证券交易所(SIX Swiss Exchange)及任何其他SIX集团的实体申请发行上市交易相关申请文件的形式与内容,清算及结算以及其他有关监管事项。批准授权人士适时向瑞士证券交易所及瑞士交易所监管局提交招股说明书及依照《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Listing Rules)》《瑞士金融服务法(Swiss Financial Services Act)》《瑞士金融服务条例(Swiss Financial Services Ordinance)》及其他适用的法令或法规需提交的文件以及代表公司签署申请文件及所附承诺、声明和确认等。
(5)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的人士,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境内外相关政府机构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及本次发行上市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治理制度进行调整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对章程文字、章节、条款、生效条件、注册资本等进行调整和修改),并在本次发行前和发行完毕后向中国证监会、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核准、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
(6)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的人士,根据本次发行上市实际情况,办理募集资金的验资以及发行证券的登记、存托、托管等手续,并向中国证监会、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核准、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
(7)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的人士,根据相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及有关批准文件,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决议内容作出相应修改。
(8)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需要授权有关人士以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需要再转授权其他董事或公司管理层有关人士具体办理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其他事务。
(9)授权期限为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八个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关于确定董事会授权人士的议案》
同意在《关于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本次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授权议案》”)获得股东大会批准的基础上,进一步授权公司副总经理缪蕾敏、董事会秘书石旭为董事会授权人士,具体办理《授权议案》所述相关事务及其他由董事会授权的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事务。董事会授权人士有权根据需要再转授权其他董事或公司管理层有关人士具体办理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其他事务,获转授权的其他董事或公司管理层有关人士不得就上述事项再次转授权。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8、审议《关于公司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发行GDR并申请在瑞士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为平衡公司新老股东的利益,在扣除公司于本次发行上市之前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拟分配股利(如有)后,本次发行上市前公司的滚存利润由本次发行上市后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关于制订GDR发行并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公司结合本次发行上市实际情况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关于执行〈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的通知》《国务院关于调整适用在境外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通知期限等事项规定的批复》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制定了《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公司章程(草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本次发行的GDR在瑞士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在此之前,现行《公司章程》将继续适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GDR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66)。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关于制订GDR发行上市后生效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同意制定公司GDR发行上市后生效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全文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与现行有效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对比表具体内容详见《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GDR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66)。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关于制订GDR发行上市后生效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同意制定公司GDR发行上市后生效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全文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与现行有效的《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对比表具体内容详见《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GDR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66)。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关于制订公司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公司治理及规范运作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关于加强在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订了《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以下简称“《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13、审议《关于公司不向下修正“密卫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截至2022年11月22日,“密卫转债”转股价格已触发向下修正条款。鉴于“密卫转债”发行上市时间较短,剩余存续期限较长,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明确投资者预期,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密卫转债”转股价格,同时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来十二个月(2022年11月22日至2023年11月21日)内,如公司股价再次触发“密卫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从2023年11月21日开始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密卫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召开会议决定是否提出“密卫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向下修正“密卫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67)。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14、审议《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以2022年11月22日为股票期权的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3名激励对象授予51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44.62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68)。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15、审议《关于提请召开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董事会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筹备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相关事宜。
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169)。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特此公告。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3日
证券代码:603713 证券简称:密尔克卫 公告编号:2022-164
转债代码:113658 转债简称:密卫转债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16日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以现场表决的方式于2022年11月22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并作出本监事会决议。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4人,实际出席监事4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江震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关于召开监事会会议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公司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及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监管规定》(以下简称“《存托凭证业务监管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与境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上市交易暂行办法》(以下简称“《交易暂行办法》”)以及《瑞士金融服务法(Swiss Financial Services Act)》《瑞士金融服务条例(Swiss Financial Services Ordinance)》《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Listing Rules)》等境内外相关监管规定,公司拟在取得境内外相关有权监管部门的批准后,发行全球存托凭证(Global Depository Receipts,以下简称“GDR”),并申请在瑞士证券交易所(SIX Swiss Exchange)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或“本次发行”),GDR以新增发的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A股股票”)作为基础证券。
为完成本次发行上市,公司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并根据GDR招股说明书所载条款及条件,向符合相关条件的投资者发行GDR。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逐项审议《关于公司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监管规定》及《瑞士金融服务法(Swiss Financial Services Act)》、《瑞士金融服务条例(Swiss Financial Services Ordinance)》《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Listing Rules)》等境内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发行GDR,并申请在瑞士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GDR以新增发的公司A股股票作为基础证券。公司监事会逐项审议并通过了本次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的各项内容,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证券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证券为全球存托凭证(Global Depository Receipts,GDR),其以新增发的A股股票作为基础证券,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每份GDR的面值将根据所发行的GDR与基础证券A股股票转换率确定。每份GDR代表按最终确定的转换率计算所得的相应数量的、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的A股股票。
(2)发行时间
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内选择适当的时机和发行窗口完成本次发行上市,具体发行时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境内外资本市场情况和境内外监管部门审批进展情况决定。
(3)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方式为国际发行。
(4)发行规模
公司本次发行GDR所代表的新增基础证券A股股票不超过16,446,468股(包括因任何超额配股权获行使而发行的证券(如有)),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普通股总股本的10%。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回购、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股份分拆或者合并、可转债转股、转换率调整等,则本次发行GDR所代表的新增基础证券A股股票的数量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数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法律规定、监管机构批准及市场情况确定。
(5)GDR在存续期内的规模
公司发行的GDR在存续期内的数量上限按照发行前确定的GDR与基础证券A股股票的转换率及作为GDR基础证券的A股股票数量计算确定,前述A股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前普通股总股本的10%,即16,446,468股。因公司回购、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股份分拆或者合并、可转债转股、转换率调整等原因导致GDR增加或者减少的,GDR的数量上限相应调整。
(6)GDR与基础证券A股股票的转换率
本次发行的GDR与基础证券A股股票的转换率将综合考虑境内外监管要求、市场情况等因素确定。
GDR与基础证券A股股票的转换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法律规定、监管机构批准及市场情况确定。
(7)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价格将在充分考虑公司现有股东利益、投资者接受能力以及发行风险等情况下,根据国际惯例和《存托凭证业务监管规定》等相关监管要求,综合考虑订单需求和簿记建档结果,根据发行时境内外资本市场情况确定,且本次发行价格按照GDR与A股股票转换率计算后的金额将不低于法律法规要求或有权监管部门同意的价格。
(8)发行对象
本次GDR拟在全球范围内进行发售,拟面向合格国际投资者及其他符合相关规定的投资者发行。
(9)GDR与基础证券A股股票的转换限制期
本次发行的GDR可以在符合境内外监管要求的情况下,与基础证券A股股票进行转换。根据《存托凭证业务监管规定》的要求,本次发行的GDR自上市之日起120日内不得转换为境内A股股票。为保持GDR流动性及两地市场价格稳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届时境内外市场情况及公司实际情况,确定设置转换限制期相关事宜。
(10)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的GDR以承销团通过簿记建档后国际发售的方式进行承销。
公司监事会对上述议案进行了逐项表决。
各项表决情况均为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2-165)及《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关于公司发行GDR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公司本次发行GDR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拓展海外业务,加快国际业务布局,打造全球点到点的化学品供应链交付能力,加强境内仓储及物流网络建设,以及补充营运资金及满足一般企业用途等。
具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向计划以GDR招股说明书的披露为准。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关于公司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根据本次发行上市工作的需要,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决议有效期为该等决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八个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关于公司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发行GDR并申请在瑞士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为平衡公司新老股东的利益,在扣除公司于本次发行上市之前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拟分配股利(如有)后,本次发行上市前公司的滚存利润由本次发行上市后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关于制订GDR发行上市后生效的〈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同意制定公司GDR发行上市后生效的《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全文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与现行有效的《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对比表具体内容详见《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GDR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66)。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已经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授予股票期权的3名激励对象均为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中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所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2年11月22日为股票期权的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3名激励对象授予51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44.62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68)。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1月23日
证券代码:603713 证券简称:密尔克卫 公告编号:2022-165
转债代码:113658 转债简称:密卫转债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密尔克卫”或“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2年9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该报告已于2022年11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分别对其出具了独立意见及鉴证报告。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以及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907号)核准,2018年7月,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812.00万股,发行价为11.2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9,612,4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等发行费用人民币40,434,409.4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9,177,990.58元。
该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8年7月10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8年7月10日出具天职业字[2018]17331号《验资报告》。
2、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424号)核准,2021年3月,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747,452股,发行价格为112.8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99,999,958.2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等发行费用人民币11,017,358.5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88,982,599.70元。
该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1年3月5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3月10日出具天职业字[2021]10522号《验资报告》。
3、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05号)核准,2022年9月,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8,723,88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72,388,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等发行费用人民币10,949,858.7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61,438,141.28元。
该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2年9月22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9月23日出具天职业字[2022]41642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且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销户,具体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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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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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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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2022年9月30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桥支行银行账号98840078801700004453中募集资金余额20,671,600.00元系用于实施“运力系统提升项目(车辆及罐箱)”项目的募集资金,该资金尚未转入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春申支行银行账号310066933013006074150中。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说明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公司招股说明书承诺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增加公司资本金,扩展相关业务。募集资金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实际使用情况与招股说明书承诺一致。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承诺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增加公司资本金,扩展相关业务。募集资金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实际使用情况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承诺一致。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3、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承诺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增加公司资本金,扩展相关业务。募集资金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承诺一致。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3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019年3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管理平台项目新建项目” 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增加为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密尔克卫化工储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密尔克卫化工存储”),并以2,300.00万元募集资金对密尔克卫化工储存进行增资;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的议案》,同意延长募投项目的建设期,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是根据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
2、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021年9月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网络布局运营能力提升项目”的实施主体由上海密尔克卫化工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密尔克卫化工物流”)增加为密尔克卫化工物流及其全资子公司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密尔克卫控股”)。
2022年6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网络布局运营能力提升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密尔克卫化工物流、密尔克卫控股增加为密尔克卫化工物流、密尔克卫控股、镇江宝华物流有限公司。
3、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或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也不涉及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变更。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018年8月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33,219,436.62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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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720.1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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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021年3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61,192,161.94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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