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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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11-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53 证券简称:永东股份 公告编号:2022-081

债券代码:128014 债券简称:永东转债

债券代码:127059 债券简称:永东转2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永东转债”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证券代码:002753 证券简称:永东股份

2、债券代码:128014 债券简称:永东转债

3、转股价格:11.49元/股

4、转股期限:2017年10月23日至2023年4月16日

5、根据公司于2017年4月13日披露的《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自2022年11月16日至2022年11月22日,公司股票已有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若后续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继续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预计将有可能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393号”文核准,公司于2017年4月17日公开发行了34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4,000万元。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7]292号”文同意,公司34,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7年5月12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永东转债”,债券代码“128014”。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相关规定和公司《募集说明书》约定,“永东转债”(债券代码:128014)的转股期限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17年10月23日至2023年4月16日止)。初始转股价格为30.77元/股。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公司于2017年6月12日(股权登记日)实施2016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规定,永东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于2017年6月13日起由原来的30.77元/股调整为20.46元/股。

公司于2018年6月4日(股权登记日)实施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规定,永东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18年6月5日起由原来的20.46元/股调整为13.53元/股。

公司于2019年6月13日(股权登记日)实施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规定,永东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19年6月14日起由原来的13.53元/股调整为13.28元/股。

公司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于2019年11月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规定,永东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19年11月4日起由原来的13.28元/股调整为12.64元/股。

公司于2020年6月22日(股权登记日)实施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规定,永东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0年6月23日起由原来的12.64元/股调整为12.60元/股。

公司于2021年6月1日(股权登记日)实施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规定,永东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1年6月2日起由原来的12.60元/股调整为12.52元/股。

公司于2022年6月2日(股权登记日)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规定,永东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2年6月6日起由原来的12.52元/股调整为12.31元/股。

公司于2022年7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永东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下修正“永东转债”转股价格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2022年8月4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永东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下修正“永东转债”转股价格相关事宜的议案》。于同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永东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将“永东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12.31元/股向下修正为11.49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8月5日起生效。

二、“永东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条件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等。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永东转债”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具体说明

自2022年11月16日至2022年11月22日,公司股票已有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1.49元/股的90%,即10.34元/股的情形,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 号一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当日,上市公司应当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修正或者不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并按照募集说明书或者重组报告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未按本款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视为本次不修正转股价格。”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永东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敬请查阅公司于2017年4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特此公告。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