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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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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的公告

2022-11-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基本情况

1、2021年11月5日,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年11月5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年11月6日至2021年11月15日,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年11月17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1年11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年12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6、2022年1月17日,公司在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所涉及权益的登记工作。于2022年1月19日披露了《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

7、2022年1月18日,公司在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股票期权所涉及权益的登记工作。于2022年1月20日披露了《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公告》。

8、2022年7月1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2022年10月1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342,320份股票期权的注销业务。2022年11月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125,08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二、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情况

根据《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预留的21.99万份股票期权和8.15万股限制性股票自激励计划经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已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预留权益已经失效。

特此公告。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2日

证券代码:603396 证券简称:金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91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