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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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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11-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18 证券简称:金桥信息 公告编号:2022-130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和资料于2022年11月16日以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1月22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公司董事会共计9名董事,实际出席会议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金史平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三)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期的解锁条件已满足。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数量共计68.172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185%。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32)。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吴志雄先生、颜桢芳女士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起止日为2021年10月30日至2022年10月29日,截至行权有效期满,所有可行权激励对象均未申请行权。公司拟注销126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66.672万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3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3日

证券代码:603918 证券简称:金桥信息 公告编号:2022-131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2年11月16日以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1月22日以现场方式召开。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

(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条件均已满足。根据考核结果,1名激励对象离职,12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B,6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C,除上述19名激励对象不符合当年全额解锁条件外,其他激励对象考核成绩均符合全额解锁条件,根据考核评级,按相应的解锁比例进行解锁。同意公司为激励对象办理解锁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0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由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有效期已满,所有可行权激励对象均未申请行权。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1月23日

证券代码:603918 证券简称:金桥信息 公告编号:2022-132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

第二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期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为129人;

● 本期限制性股票解锁数量共计68.172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185%;

● 本期限制性股票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锁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 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11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期的解锁条件已满足。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数量共计68.172万股(公司于2021年6月15日实施完成公司2020年利润分配方案,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3股,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已作相应调整),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185%。

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年8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年8月28日至2020年9月6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并于2020年9月7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3、2020年9月14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于 2020年9月15日对《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公告。

4、2020年9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

5、2021年4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以2021年4月30日为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日,向50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授予的核查意见。

6、2021年5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确定以 2021年5月18 日为限制性股票的暂缓授予日,向激励对象王琨先生授予10.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5.87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激励对象获授权益条件的成就情况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7、2021年7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数量的议案》,因激励对象陈丹凤、刘宇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回购注销陈丹凤、刘宇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32,5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4.52元/股(四舍五入),注销陈丹凤、刘宇已授权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30,000份。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8、2021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激励对象朱良晶、邓宇辉、刘凌、徐慧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回购注销朱良晶、邓宇辉、刘凌、徐慧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14,400股,注销朱良晶、邓宇辉、刘凌、徐慧所持有的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57,600份。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9、2021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期的解锁条件已满足。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数量共计92.872万股,占当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25%。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10、2022年7月12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及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及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期的解锁条件均已满足。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数量共计332,020股,占当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09%。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11、2022年7月12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王朕、杨渝、聂明明持有的股票期权全部尚未行权,同意公司将注销上述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27,600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12、2022年7月12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数量的议案》,同意公司分别对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王朕等22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不具备解锁条件的53,04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并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13、2022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期的解锁条件已满足,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数量共计68.172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185%。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14、2022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有效期已满,所有可行权激励对象均未申请行权。同意注销126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66.672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的说明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锁条件均已满足。经考核,1名激励对象离职,12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B,6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C,除上述19名激励对象不符合全额解锁条件外,其余激励对象第二期的解锁条件均已成就,符合全额解锁条件。公司董事会按照《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相关解除限售事宜。

三、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期可解锁数量

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29人;因公司于2021年6月15日实施完成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股转增0.3股),本激励计划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235.43万股,本次可解锁限制性股票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为30%,根据激励对象个人业绩考核结果,本次符合解锁的数量为68.172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185%。具体情况如下:

注:

1、公司于2021年6月15日实施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3股,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相应调整为68.172万股。

2、公司原股权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离职,18名激励对象不符合当年全额解锁条件,公司将对上述对象已获授但不符合解锁条件的3.081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上表中剩余未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已剔除该部分将回购注销的股份数量。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业绩、拟解锁激励对象及其个人绩效考核等实际情况,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条件的要求,经考核,1名激励对象离职,12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B,6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C,除上述19名激励对象不符合当年全额解锁条件外,其他激励对象考核成绩均符合全额解锁条件。同意公司按照《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解锁的相关事宜。

五、监事会意见

根据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条件均已满足。根据考核结果,1名激励对象离职,12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B,6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C,除上述19名激励对象不符合当年全额解锁条件外,其他激励对象考核成绩均符合全额解锁条件。根据考核评级,获得相应的解锁比例进行解锁。监事会同意公司为激励对象办理解锁手续。

六、律师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认为,金桥信息本次激励计划及本次解锁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金桥信息和本次解锁涉及的激励对象具备《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解锁条件;本次解锁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3日

证券代码:603918 证券简称:金桥信息 公告编号:2022-133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

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2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起止日为2021年10月30日至2022年10月29日,截至行权有效期满,所有可行权激励对象均未申请行权。同意注销126名激励对象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可行权数量为 66.672万份。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年8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年8月28日至2020年9月6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并于2020年9月7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 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3、2020年9月14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于 2020年9月15日对《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4、2020年9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5、2021年4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以2021年4月30日为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日,向50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授予的核查意见。

6、公司于2021年7月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数量的议案》,同意对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陈丹凤、刘宇所持有的已获授但不具备解锁条件的32,5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并注销;同意对陈丹凤、刘宇首次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30,000份进行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7、2021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激励对象朱良晶、邓宇辉、刘凌、徐慧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回购注销朱良晶、邓宇辉、刘凌、徐慧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14,400股,注销朱良晶、邓宇辉、刘凌、徐慧所持有的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57,600份。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8、2022年7月12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王朕、杨渝、聂明明持有的股票期权全部尚未行权,同意公司将注销上述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27,600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9、2022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有效期已满,所有可行权激励对象均未申请行权。同意注销126名激励对象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可行权数量为 66.672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原因、依据及数量

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起止日为2021年10月30日至2022年10月29日,截至行权有效期满,所有可行权激励对象均未申请行权。根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同意注销126名激励对象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可行权数量为 66.672万份。

三、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以及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0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有效期已满,所有可行权激励对象均未申请行权。因此,我们同意注销上述已到期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66.672万份。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行为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我们对此无异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发表如下意见: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0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由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有效期已满,所有可行权激励对象均未申请行权。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合法、有效。

六、律师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认为:金桥信息本次激励计划及本次注销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金桥信息因股票期权行权有效期届满且激励对象未申请行权拟实施注销股票期权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注销的注销数量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金桥信息尚需就本次注销事宜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实施本次注销涉及事宜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本次注销所涉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3日

证券代码:603918 证券简称:金桥信息 公告编号:2022-134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季度业绩

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1月30日(星期三)下午14:00-15: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2年11月23日(星期三)至11月29日(星期二)下午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董事会办公室邮箱(shaole@shgbit.com)进行提问。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于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公司已于2022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11月30日下午14:00-15:00举行2022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1月30日(星期三)下午14:00-15: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金史平先生,董事、副总经理王琨先生,董事、财务总监颜桢芳女士,独立董事关东捷先生,董事会秘书高冬冬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2年11月30日(星期三)下午14:00-15: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2年11月23日(星期三)至11月29日(星期二)下午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shaole@shgbit.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于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电子邮箱:shaole@shgbit.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网站(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