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32 证券简称:白云山 公告编号:2022-051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 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2年11月16日以书面及电邮方式发出,于2022年11月22日以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董事审议、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本公司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有关内容详见公司日期为2022年11月22日、编号为2022-055的公告)
同意本公司在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中期票据,在注册有效期内分期择机发行事宜。同时,为简化手续,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决定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实际发行的金额、利率、期限、发行对象、募集资金用途等;或根据需要注销全部/部分注册额度及撤销发行等事宜,并授权董事长代表董事会在上述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本项授权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36个月。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议案(有关内容详见公司日期为2022年11月22日、编号为2022-054的公告)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医药”)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业务,通过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设立“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具体名称以设立时为准)。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拟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采用储架发行方式(实际以交易所最终批准为准),在2年内择机分期发行。同时,为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发行工作,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批准广州医药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专项计划有关的事宜。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有关内容详见公司日期为2022年11月22日、编号为2022-053的公告)
同意对渠道建设与品牌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金额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的结项补流资金以届时实施方案时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完成后注销对应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有关内容详见公司日期为2022年11月22日、编号为2022-053的公告)
同意对“大南药”研发平台建设项目的实施时间延期三年,至2025年12月31日止。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5、关于提请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以上第一至第三项议案将提交本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日期及议题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2日
证券代码:600332 证券简称:白云山 公告编号:2022-052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 2022 年11月16日以书面及电邮方式发出,于 2022 年11月22日以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监事审议、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有关内容详见本公司日期为2022年11月22日、编号为2022-053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有关内容详见本公司日期为2022年11月22日、编号为2022-053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1月22日
证券代码:600332 证券简称:白云山 公告编号:2022-053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延期及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拟延期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和时间
名称:“大南药”研发平台建设项目
时间:项目实施时间自2022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
●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和节余募集资金用途
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渠道建设与品牌建设项目
节余募集资金用途: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为项目在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共计12,317.64万元(数据截至2022年10月31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一、募集资金和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826号)核准,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334,711,699股,募集资金总额为7,885,807,628.44元(人民币,下同),扣除各项发行费用22,361,100.1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863,446,528.33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410605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已签署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2年10月31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募投项目投入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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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大南药”研发平台建设项目延期的相关情况和具体原因
(一)“大南药”研发平台建设项目的相关情况
2019年12月11日,本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本公司“大南药”研发平台建设项目实施时间自2019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有关内容详见本公司日期为2019年12月11日、编号为“2019-101”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于2021年8月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及于2021年9月30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大南药”研发平台建设项目中研发投入部分的50,242.90万元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变更至甘肃广药白云山中药科技产业园(一期)项目、王老吉大健康南沙基地(一期)项目。调整后,“大南药”研发平台建设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99,757.10万元,其中资产投入部分拟投入募集资金35,000万元,研发投入部分拟投入募集资金64,757.10万元。有关内容详见本公司日期为2021年8月2日、编号为“2021-048”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变更的公告》和日期为2021年9月30日、编号为“2021-063”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2年11月22日,本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和需要,经研究及审慎评估,本公司拟将“大南药”研发平台建设项目的实施时间延期三年,至2025年12月31日止。
截至2022年10月31日,“大南药”研发平台建设项目共投入募集资金67,427.98万元,项目总体实施进度为67.59%。鉴于“大南药”研发平台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度未达到预期,预计无法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实施完成,基于审慎性原则,经研究及审慎评估,公司拟将“大南药”研发平台建设项目的实施时间自2022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本项目进度未达预期的具体原因如下:
1、资产投入部分
资产投入部分拟投入募集资金35,000万元,截至2022年10月31日已使用募集资金14,579.55万元,实施进度为41.66%。该部分进度未达预期,主要是因为:
(1)项目建设规模和施工难度较大,所需建设工期较长。资产投入部分是在本公司生物医药与健康研发销售总部项目中实施,该项目总建筑面积大,土方开挖和运输周期较长,项目设计的造型较独特以致施工难度较高、施工期比一般项目长。
(2)新冠疫情对工程建设进度造成影响。新冠肺炎疫情自2019年底爆发至今仍未结束,疫情防控管理对施工人员到岗作业、施工材料运输等方面存在一定影响,致使工期整体有所后延。
目前,该项目已签订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完成了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基本完成了室内砖砌体砌筑,正在加快进行幕墙工程和装饰装修施工。
2、研发投入部分
研发投入部分计划投入募集资金64,757.10万元(变更后);截至2022年10月31日,已投入募集资金52,848.43万元,投入进度为81.61%。该部分进度未达预期,主要因为:
(1)近年,公司阶段性聚焦化学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已陆续有品规完成研究报出并通过一致性评价。现阶段公司募集资金投入的研发项目主要以创新药研发为主,而创新药的研发存在投入大、风险高,研发周期长的特点,客观上对本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存在一定影响;
(2)受益于政府对研发的高度重视,本项目部分实施主体在建设过程中亦获得了一定量的政府专项资金扶持。在资金使用中,本公司优先使用政府专项资金,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
(3)新冠疫情对研发活动产生影响,部分研发项目中各参与单位以及原辅料厂家等相关的研究及生产无法按原计划进度实施,公司研发项目整体进度受到影响。
目前,研发投入部分尚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11,908.67万元均已全数拨付给各实施主体企业,以作相关研发项目投入之用。
(二)本项目延期后的资金使用计划及保障措施
公司将重点关注、分析影响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原因,积极与各方进行协调,克服、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加快“大南药”研发平台建项目建设进度,项目推进的具体情况及计划如下:
1、资产投入部分已完成地下室和地上主体结构全面封顶,进入幕墙工程和室内装修施工阶段,计划于2023年进行幕墙工程和室内装修施工,分部验收;2024年进行工程收尾、结算,2025年使用完毕募集资金;
2、研发投入部分募集资金已全部拨付至公司属下各实施主体企业,企业已相应制定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将督促各实施企业严格执行实施计划,加速推进研发项目开展,尽快实施完成本项目。
(三)本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仅对“大南药”研发平台建设项目的建设期进行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而作出的谨慎决定,项目建设的内容和投资总额未发生重大变化;结合本项目的投入情况,预计本项目的延期不会对预计收益产生重大影响;本次项目延期不改变项目的资金用途、实施方式及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大南药”研发平台建设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求,并经审慎研究。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仍可能存在各种不可预见因素和风险,如政策风险、市场风险等,导致项目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拟将渠道建设与品牌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情况
渠道建设与品牌建设项目计划投资额为200,000.0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203,395.67万元,其中包含项目实施主体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王老吉大健康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内的利息收入。该项目已于2021年实施完成,实施主体王老吉大健康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1年12月注销。截至2022年10月31日止,本公司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尚有12,317.64万元募集资金节余,为项目对应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
经本公司于2022年11月2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同意,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本公司拟对渠道建设与品牌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并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为项目在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共计12,317.64万元(数据截至2022年10月31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完成后将注销对应的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公司将本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的有关规定。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相关事项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1、本次“大南药”研发平台建设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本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渠道建设与品牌建设项目结项及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支出,符合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对“大南药”研发平台建设项目进行延期及对渠道建设与品牌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将渠道建设与品牌建设项目结项及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监事会意见
1、本次“大南药”研发平台建设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本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渠道建设与品牌建设项目结项及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该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对“大南药”研发平台建设项目进行延期及对渠道建设与品牌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将渠道建设与品牌建设项目结项及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1、本次拟延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和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2、本次延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根据市场政策变化和项目实际情况,为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质量和合理有效配置资源审慎作出的决定,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促进公司后续的业务经营和战略发展而做出的决定,上述事项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
3、本次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资金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延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2日
证券代码:600332 证券简称:白云山 公告编号:2022-054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资产
证券化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优化资产结构、增加经营性现金流入和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医药拟设立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下同)的应收账款资产支持证券(ABS),可一次或多次分期发行,各期专项计划预计存续期限为不超过2年,拟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分为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
●本次专项计划的开展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专项计划的实施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专项计划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专项计划概述
为优化资产结构、增加经营性现金流入和降低融资成本,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2年11月2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广州医药”)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议案》,同意广州医药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业务,通过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兴证资管”、“计划管理人”)设立“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具体名称以设立时为准)。广州医药作为专项计划原始权益人,将其所拥有的基础资产,即应收账款债权及其附属权利(若有)转让给专项计划进行融资。
专项计划拟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总规模不超过30亿元,采用储架发行方式(实际以交易所最终批准为准),在2年内择机分期发行,每期专项计划的存续期限不超过2年,各期专项计划的具体规模及存续期限以各期专项计划的设立公告为准。
广州医药根据每期专项计划的发行要求为专项计划提供流动性差额支付承诺。
二、专项计划基本情况
本次专项计划主要要素如下,具体根据情况以实际设立时为准:
原始权益人/流动性差额支付承诺人:广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计划管理人: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产品规模:总规模不超过30亿元,可一次或多次分期发行,各期发行规模以各期专项计划的设立公告为准。
发行对象: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面向市场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部分由广州医药认购,剩余部分面向市场专业投资者销售。
基础资产:广州医药及其子公司在业务经营活动中形成的应收账款债权及其附属权利(若有)。基础资产包括初始基础资产和新增基础资产。
证券分层:每期专项计划均分为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各期分层比例以各期专项计划的设立公告为准。
产品期限:每期专项计划的存续期限不超过2年,各期存续期限以各期专项计划的设立公告为准。
利率安排: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收益率视市场询价情况而定,次级资产支持证券不设预期收益率。
还本付息方式: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按季/半年/年付息,过手摊还或到期一次摊还;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在优先级本息偿付后获得剩余收益;以各期专项计划的设立公告为准。
增信措施:优先/次级分层结构;超额现金流覆盖;流动性差额支付承诺等。
三、专项计划管理人基本情况
本次专项计划的管理人为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800,000,000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28399842778A
成立日期:2014年6月9日
注册地址:福建省平潭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现场指挥部办公大楼一楼
法定代表人:孙国雄
经营范围: 证券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成立业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资产管理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45号)核准;兴证资管持有中国证监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流水号:000000054531)。兴证资管具备证券资产管理资质,可以从事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相关业务。
四、专项计划授权情况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发行工作,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批准广州医药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专项计划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办理本次专项计划的设立、申报、发行、挂牌转让等相关事项;
(二)决定聘请销售机构、律师事务所、评级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以办理本次专项计划的设立、申报、发行等相关事宜,并签署本次专项计划相关服务协议;
(三)决定聘请本次专项计划的管理人,签署本次专项计划相关合作协议;
(四)在本次专项计划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专项计划的挂牌转让事宜;
(五)决定广州医药作为本次专项计划项下原始权益人,将持有的基础资产项下应收账款债权及其附属权利(若有)转让予管理人设立的专项计划,在不超过30亿元的规模和不超过2年的期限内开展专项计划;
(六)如监管部门对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或市场条件变化情况对本次专项计划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七)办理与本次专项计划有关的其他事项;
(八)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五、专项计划的目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专项计划对公司的财务影响
专项计划拟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总规模不超过30亿元,各期专项计划拟发行规模以专项计划的设立公告为准。首期专项计划设立时,广州医药转让给专项计划的初始基础资产账面价值与首期拟发行规模之间的差额用于支付首期专项计划的部分融资成本及相关税费。存续期内,专项计划循环购买(特殊循环购买和一般循环购买)新增基础资产;基础资产累计折价总额不低于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初始份额持有到期的利息金额与专项计划费用之和。
首期专项计划进行特殊循环购买时,购买价款等于新增基础资产账面价值;首期专项计划进行一般循环购买时,购买价款为新增基础资产的账面价值乘以折价率,折价率将由广州医药与本次专项计划的计划管理人参考:(1)专项计划下的资产支持证券的票面利率和存续期限;(2)基础资产项下应收账款的未来回收期限;(3)基础资产项下应收账款的未来可回收性;及(4)专项计划相关税费后,经公平磋商厘定。
(二)专项计划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专项计划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广州医药流动资金。
(三)专项计划的目的
广州医药利用应收账款进行储架式资产证券化,可以将应收账款转变为流动性较高的现金资产,达到盘活资产存量的目的;此外,资产证券化作为股权融资、债券融资之外的融资形式,可成为广州医药现有融资方式的有益补充,拓宽其融资渠道,同时有助于提高广州医药资金使用效率。
六、影响专项计划的因素
资产证券化发行时的市场利率将随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而波动,因此存在市场利率波动较大而影响融资成本、进而影响发行窗口选择的情形。
专项计划中优先级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规模、期限、产品结构等项目相关要素可能因监管机构要求或市场需求进行调整,本专项计划存在因宏观环境、市场条件、监管要求终止设立的风险。
本专项计划的设立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若该项目取得实质进展,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七、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广州医药利用应收账款进行储架式资产证券化,可以将应收账款转变为流动性较高的现金资产,达到盘活资产存量的目的;同时,资产证券化作为股权融资、债券融资之外的融资形式,可成为广州医药现有融资方式的有益补充,拓宽其融资渠道,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对公司及中小股东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2日
证券代码:600332 证券简称:白云山 公告编号:2022-055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2年11月22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为满足资金需求,优化债务结构、拓展融资渠道,本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中期票据,具体内容如下:
一、发行方案
(一)发行主体: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债务融资工具种类:中期票据。
(三)发行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
(四)期限:本次发行的中期票据的期限不超过10年(含10年)。
(五)发行方式:本次发行将在交易商协会批准的注册金额范围内及发行有效期内单期或分期完成,具体发行方式将根据本公司的实际资金需求及相关时间的市况而厘定。
(六)发行利率:各期中期票据的利率根据当时交易商协会的情况而厘定,并以相关簿记活动的最终结果为准。
(七)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八)募集资金用途:主要用于项目建设、偿还有息负债、补充流动资金等符合监管规定的用途。
(九)决议有效期:本次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
二、本次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实际情况,本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一般及无条件授予董事会决定本公司上述注册发行事宜。
为简化手续,本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授权本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决定发行方案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实际发行的金额、利率、期限、发行对象、募集资金用途等;或根据需要注销全部/部分注册额度及撤销发行等事宜,并授权董事长代表董事会在上述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三、本次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相关程序
本公司于2022年11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批准本公司在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中期票据。本公司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须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交易商协会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方案以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本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拟发行中期票据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