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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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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2022-11-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75 证券简称:文科园林

公告编号:2022-090

债券代码:128127 债券简称:文科转债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1月21日以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1月2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的董事8人,实际出席的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潘肇英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莫静怡女士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杨昊龙先生因工作调整,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控股股东佛山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提名莫静怡女士为本次增补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公司的审计服务合同已到期,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公司拟聘任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城县城区河道生态治理PPP项目”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42,000.00万元变更用于“白云山荒山绿化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及“武汉未来科技城长岭山生态修复一一光谷未来教育营地项目(一期)”。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详细内容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及《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细内容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潘肇英、卢国枨、胡刚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2年12月12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前述议案1-4,《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文科转债”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2年12月12日召开“文科转债”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前述议案3,《关于召开“文科转债”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莫静怡:1991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法专业法学学士,华中科技大学翻译专业文学学士。2014年至2017年任专职律师;2017年至2021年在佛山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任法务;2021年起至今任佛山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风控安全部副总监;2022年起至今任佛山建发产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董事。

莫静怡女士在公司控股股东佛山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任风控合规部副部长,莫静怡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莫静怡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莫静怡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莫静怡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775 证券简称:文科园林

公告编号:2022-091

债券代码:128127 债券简称:文科转债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1月21日以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1月2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许润丽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公司的审计服务合同已到期,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公司拟聘任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详细内容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细内容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775 证券简称:文科园林

公告编号:2022-094

债券代码:128127 债券简称:文科转债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城县城区河道生态治理PPP项目”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42,000.00万元变更用于“白云山荒山绿化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及“武汉未来科技城长岭山生态修复一一光谷未来教育营地项目(一期)”。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组。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现将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可转债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069号文”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9,500,000张,每张面值为100.00元,按面值发行。截至2020年8月26日,公司实际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950,000,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及相关税金后,实际到账募集资金净额为930,335,59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由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喜验字[2020]第00097号验资报告验证,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和实际投入情况

截至2022年11月23日,可转债募投项目具体实施情况如下:

(三)可转债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通城县城区河道生态治理PPP项目为湖北省通城县重点民生项目,由于可转债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较晚,为保证项目工期,经协调,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针对该项目给予了项目公司4亿元的融资支持。截至目前,公司正在使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贷款投入项目建设,尚未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直接投入。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预留3,993.56万元募集资金用于项目的后续投入,确保项目的实施,将用于实施“通城县城区河道生态治理PPP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42,000.00万元变更用于“白云山荒山绿化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及“武汉未来科技城长岭山生态修复一一光谷未来教育营地项目(一期)”。其中,“白云山荒山绿化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计划投入募集资金10,000万元;“武汉未来科技城长岭山生态修复一一光谷未来教育营地项目(一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32,000万元。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11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四)新项目履行报批或备案程序情况

白云山荒山绿化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已取得《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备案文号2110-370214-04-01-402955)。武汉未来科技城长岭山生态修复一一光谷未来教育营地项目(一期)目前正在办理土地租赁合同签约、项目立项、环评等手续。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在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前,考虑到通城县城区河道生态治理PPP项目为当地重点民生项目,为保证项目工期,公司通过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申请项目借款的方式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由于该银行借款期限较长且利率水平较低,继续使用该银行借款用于项目建设有利于有效降低公司资金的综合使用成本。因此,公司计划将可转债募投项目“通城县城区河道生态治理PPP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42,000.00万元变更用于“白云山荒山绿化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及“武汉未来科技城长岭山生态修复一一光谷未来教育营地项目(一期)”的实施。

本次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用途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发挥公司对现有资源的整合优势,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新募投项目情况说明

(一)白云山荒山绿化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和投资计划

白云山荒山绿化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青岛文科生态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地点:青岛市城阳区街道办事处荟路与春口东北侧。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338.76亩;塑造荒山地形约30万立方,植树造林、绿化补植提升约15万平方、增设防火通道长度约1.2公里、登山路径约1.2万平方、林下场地约3.4万平方、自然水系约4千平方、运动场地约1万平方、配套设施(照明、指示牌、垃圾桶、坐凳、健身设施、停车场)等。

本项目合同于2022年3月3日签订,合同暂定总价18,147.35万元,公司预计投资总额为15,026.01万元,目前已投入1,211.67万元,合同约定发包人每月按实际完成工程量支付20%的进度款,不足部分公司计划投入募集资金10,000万元。本项目拟通过使用募集资金向青岛文科生态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的方式实施。

2.项目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

白云山荒山绿化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建设属于公司的主营业务,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树立品牌形象,项目的实施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的需要。

3.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预计毛利率为17.20%,效益良好,项目建设完成后,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二)武汉未来科技城长岭山生态修复一一光谷未来教育营地项目(一期)

1.项目基本情况和投资计划

公司于2021年9月与武汉未来科技城建设管理办公室签订了《武汉光谷未来教育营地项目投资合作协议》,公司计划租赁位于武汉未来科技城(光谷)域内土地1,313亩(租赁期限20年),并通过部分地块的生态治理后,取得该土地后续研学营地建设的使用及运营权,未来在该地块逐步打造“光谷未来教育营地”项目,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文科生态环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文科”),建成后由武汉文科作为项目的运营主体进行管理与运营。

本次建设区域为长岭山区段,占地778.13亩,总投资为37,249.82万元。其中,建设期场地租赁费用790.58万元,工程费用31,588.3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26.40万元,预备费3,158.03万元,铺底流动资金586.51万元。公司计划投入募集资金32,000万元,不足部分以公司自筹资金投入。本项目计算期20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18年,建设期第2年完工,项目第3年开始运营。

具体拟投入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本项目拟通过使用募集资金向武汉文科提供借款的方式实施,投资总额与募集资金差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2.项目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

该项目是在山体生态修复的基础上,以教育营地为主要特色,以规范化的安全管理,多样化的实践教育资源和自然生态环境资源相结合,构成学生校外实践教育与研学旅行的主要空间载体,集有城市绿地、户外休闲、自然运动、旅游观光等功能的综合性文旅项目。

(1)促进公司文旅板块的创新发展,增加新的盈利增长点

该项目位于正在规划中的武汉新区核心地带,科技产业与科技人才集聚,城市更新外溢明显,新城区、新市民文旅休闲需求增长旺盛。以研学旅行、劳动教育为代表的实践教育业态,因国家基础教育改革调整,正在从以往的软性选择变成硬性需求,政策导向与需求增长双重助力下,对优质实践教育资源的争夺也更加激烈。

该项目以社会资本服务生态改善需求为手段,锁定优质资源,抢占发展先机,符合国家“将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发展方针,项目的顺利实施将为公司做大做强文旅板块奠定现实基础,并有助于公司改善业绩,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

(2)提升土地综合利用价值,利于公司开拓同类项目

该项目将在生态修复的基础上,以光谷片区为依托,充分利用区位优势、交通优势、自然生态优势、社会资源优势,挖掘生态涵养、生态修复成果的再利用价值潜力,打造创新性“科教文旅”产业项目,以“生态修复”+“保护性利用”+“适度开发运营”为基本原则,增加城市生态型综合利用空间,努力建成光谷生态大走廊核心绿肺、创新实力综合展示新窗口和都市休闲生活新地标。生态修复成果作为城市功能修补的新型资源体,可促进产业转型,促进人居环境改善,促进城市功能完善,提高社会效益和公司经济效益。

(3)发展生态型科教文旅项目,保护性利用资源

旅游行业在探索“旅游+”的同时,也在积极发展“+旅游”,不断开辟产业发展新空间。本项目以营地教育为主要特色,以可持续性发展为理念,以生态保护为前提,以生态景观塑造、生态科普研学、自然教育、生态休闲为核心内容,是具有前瞻性的创新型“+旅游”行业融合项目,不仅契合当前生态文明建设的发展纲领,符合行业融合发展的需求,同时也吻合创新光谷、美丽光谷建设的战略发展方向。

3.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投资总额为37,249.82万元,项目内部收益率(税后)10.42%,回收期(含建设期)9.84年。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目标。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对变更募投项目的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当前市场环境及公司整体经营发展布局等客观情况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用途。董事会认为:本次变更是公司结合当前市场环境及公司整体经营发展布局等客观情况审慎做出的合理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债券持有人利益的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核查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和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针对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及可转债持有人会议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用途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775 证券简称:文科园林

公告编号:2022-092

债券代码:128127 债券简称:文科转债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及增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杨昊龙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杨昊龙先生由于工作调整的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公司董事会对杨昊龙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及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杨昊龙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对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和公司正常经营产生影响。杨昊龙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昊龙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未持有公司股票。

公司于2022年11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莫静怡女士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控股股东佛山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增补莫静怡女士(个人简历附后)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担任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莫静怡:1991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法专业法学学士,华中科技大学翻译专业文学学士。2014年至2017年任专职律师;2017年至2021年在佛山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任法务;2021年起至今任佛山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风控安全部副总监;2022年起至今任佛山建发产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董事。

莫静怡女士在公司控股股东佛山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任风控合规部副部长,莫静怡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莫静怡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莫静怡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莫静怡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775 证券简称:文科园林

公告编号:2022-093

债券代码:128127 债券简称:文科转债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深圳久安”)

2.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喜”)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鉴于中喜与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审计服务合同已到期,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公司拟聘任深圳久安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已就该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4.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于2022年11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1年3月15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一道008号 创维大厦C902

首席合伙人:何新苗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6人

注册会计师人数:19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3人

2021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12万元

审计业务收入:928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654万元

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家

主要行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等

审计收费:586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97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000万元

深圳久安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深圳久安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深圳久安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0次,涉及人员0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徐大为

签字注册会计师:黄素婷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敏燕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徐大为,男,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从事审计工作,2016年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2011年10月至2021年8月就职于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8月至今就职于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未有兼职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2:黄素婷,女,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从事审计工作,2020年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2017年11月至2021年11月就职于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11月至今就职于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未有兼职情况。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敏燕,女,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从事审计工作,2011年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2010年3月至2017年12月就职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8年5月至2022年5月就职于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5月至今就职于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未有兼职情况。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深圳久安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深圳久安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以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2年度审计费用共计人民币12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0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0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中喜已连续7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公司与中喜的审计服务合同到期,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公司拟聘任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已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双方均已确认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沟通做好后续相关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查阅了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对该所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任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1.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对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充分、认真的审查。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公司拟聘任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就聘任事宜与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事先沟通,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公司拟聘任的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和素质优良的职业队伍,能够遵循独立、公正、专业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专业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公司实际业务需求,是基于公司实际需求的合理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聘任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四)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775 证券简称:文科园林

公告编号:2022-097

债券代码:128127 债券简称:文科转债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文科转债”

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二分之一以上债券面值总额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

2.经表决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本期可转债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参加会议或明示不同意见的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2022年11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22年12月12日(星期一)下午4:00召开“文科转债”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现将会议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2月12日(星期一)下午4:00

(四)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记名的现场表决方式。

(五)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A栋36层会议室。

(六)债权登记日:2022年12月7日(星期三)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12月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文科转债”(债券代码:128127)的债券持有人。上述本公司债券持有人均有权通过参加现场会议进行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债券持有人。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2年12月8日9:00-17:00

(二)登记方式:

1.债券持有人为法人的,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卡;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法人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2.债券持有人为非法人单位的,由负责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身份证、债券持有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3.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

4.异地债券持有人可凭以上有关证件以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地点: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四、表决程序和效力

(一)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审议事项表决时,应投票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未选、多选、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表决权的本期公司债券张数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二)每一张“文科转债”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有一票表决权。

(三)会议设监票人两名,负责会议计票和监票。监票人由会议主席推荐并由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担任。与公司有关联关系的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不得担任监票人。

每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投票时,应当由至少两名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一名公司授权代表参加清点,并由清点人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律师负责见证表决过程。

(四)债券持有人会议须经出席会议的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过半数未偿还债券面值的债券持有人同意方能形成有效决议。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但其中需经有权机构批准的,经有权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

(五)债券持有人单独行使债权权利,不得与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的有效决议相抵触。

(六)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的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可转债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

(七)债券持有人会议做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以公告形式通知债券持有人,并负责执行会议决议。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A栋36层

邮编:518026

联系电话:0755-33052661

指定传真:0755-83148398

指定邮箱:investor@wkyy.com

联系人:覃袤邦

(二)会议费用

与会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的交通、食住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 月 日召开的“文科转债”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有张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775 证券简称:文科园林

公告编号:2022-095

债券代码:128127 债券简称:文科转债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目前融资状况及近期的资金需求,拟向公司控股股东佛山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建发”)申请不超过3亿元借款额度,额度有效期一年,借款年利率6%。

佛山建发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佛山建发为公司关联法人,上述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2022年11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关联董事潘肇英、卢国枨、胡刚已回避表决。

上述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上述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名称:佛山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0590064070U

(三)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四)注册地:佛山市禅城区华宝南路13号佛山国家火炬创新创业园D座三楼3、4、5、10、11、15室,四楼15室

(五)法定代表人:黄国贤

(六)注册资本:122,637.32564万元人民币

(七)经营范围:企业管理;企业总部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融资咨询服务;园区管理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市场营销策划;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集贸市场管理服务;土地整治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金属结构制造;有色金属合金制造;建筑材料销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八)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9月30日,佛山建发总资产为3,279,141.04万元,所有者权益847,633.02万元;2022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490,727.13万元,净利润19,013.6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佛山建发为公司控股股东,佛山建发及其控股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佛山建发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公司以实际借款金额为基数参考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向佛山建发支付借款利息。本次关联交易定价依据与交易价格公允、公平、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借款金额:借款额度不超过3亿元;

(二)借款用途:日常经营周转;

(三)借款期限:额度有效期一年;

(四)借款年利率:6%;

(五)抵押及担保措施:公司以应收账款等为本次借款提供担保。

(六)授权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办理本次借款、抵押相关手续及签署有关文件,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该借款事项还款完毕之日止。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借款是为了满足公司营运资金需求,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

2022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佛山建发已为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8.01亿元,已为公司提供借款的余额为2.92亿元。

七、独立董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本次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营运资金需求,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平合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董事潘肇英、卢国枨、胡刚为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已事前将本次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告知我们并已出具事前认可意见,本次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营运资金需求,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项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潘肇英、卢国枨、胡刚回避了表决,亦没有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项议案由其他5名非关联董事审议并全票表决通过,审议和表决程序合规、合法。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市场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关联方侵犯公司利益以及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宜,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775 证券简称:文科园林

公告编号:2022-096

债券代码:128127 债券简称:文科转债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2022年11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22年12月12日(星期一)下午3:00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会议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2月12日(星期一)下午3:00

(四)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2月1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2月12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2年12月7日(星期三)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12月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通知公告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A栋36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上述议案1-4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4已经第五届监事会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信息。

(二)特别强调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2年12月8日9:00-17:00

(二)登记方式:

1.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证券账户卡;

2.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证券账户卡;

3.个人股东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证券账户卡;

4.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

5.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印件。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22年12月8日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三)登记地点: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A栋36层

邮编:518026

联系电话:0755-33052661

指定传真:0755-83148398

指定邮箱:investor@wkyy.com

联系人:覃袤邦

(二)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三)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六、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775”,投票简称为“文科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2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2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12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 月 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