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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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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部分销户的公告

2022-11-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部分销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024号)核准,公开发行244,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40,0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律师费用、审计验资费用、资信评级费及信息披露费用等其他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52,839,000.00元(含税),实际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387,161,000.00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月4日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于2021年1月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0003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公司子公司豪威半导体(上海)有限责任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公司子公司豪威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公司子公司OmniVision Technologies, Inc.、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亦严格遵照履行,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监督和管理。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鉴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性能图像传感器芯片测试扩产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对“高性能图像传感器芯片测试扩产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上述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工作。

公司目前在使用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4日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

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全球存托凭证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22号)。根据该批复,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发行全球存托凭证(GDR)所对应的新增A股基础股票不超过59,205,870股,按照公司确定的转换比例计算,GDR发行数量不超过59,205,870份。转换比例调整的,GDR发行数量可相应调整。完成本次发行后,公司可到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GDR存续期内的数量上限与本次GDR实际发行规模一致,因公司送股、股份分拆或者合并、转换比例调整等原因导致GDR增加或者减少的,数量上限相应调整。

公司本次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尚需取得瑞士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最终批准,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综合考虑资本市场情况等因素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并将根据有关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