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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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拍卖公司所持方正国际软件有限公司股权
及对其子公司应收债权进展暨第三次拍卖的公告

2022-11-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01 证券简称:*ST方科 公告编号:临2022-073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拍卖公司所持方正国际软件有限公司股权

及对其子公司应收债权进展暨第三次拍卖的公告

管理人、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于2022年11月16日披露了《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拍卖公司所持方正国际软件有限公司股权及对其子公司应收债权进展暨第二次拍卖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71),管理人于2022年11月22日17时至2022年11月23日17时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的监督下,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网址: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第二次公开拍卖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科技”或“公司”)持有的方正国际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国际”)股权及对其子公司的债权资产包(以下合称“方正国际资产包”)。本次拍卖已按期进行。

根据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公示的拍卖结果,本次拍卖已流拍。

由于第二次拍卖已流拍,管理人将在北京一中院的监督下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对方正国际资产包进行第三次拍卖。2022年11月23日,管理人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网址: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就第三次拍卖方正国际资产包发布《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管理人将于2022年11月30日17时至2022年12月1日17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北京一中院,网址: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方正科技持有的方正国际股权和对方正国际子公司的债权资产包。

起拍价:114,169,670.20元,保证金:5,710,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0.00元及其整数倍。

(二)特别提示

标的物明细等材料中所列示的股权价值、债权对应主体、数额等信息、是否超出诉讼时效、合同等证据材料及权利凭证的完整性及全额回收的可能性等管理人不做任何保证,标的资产的一切事实及法律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自2022年11月23日起至2022年11月30日17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联系人:谭律师,咨询电话:15227161055。因拍卖标的为债权及股权,故本标的不安排现场看样。

(四)标的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无

本次竞价活动如若存在优先购买权人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价活动开始3个工作日前向上拍机构或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京东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经上拍机构或管理人确认并添加至京东拍卖平台后台系统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或未按京东拍卖平台系统规定缴纳保证金、报名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本标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亦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竞价开始前3个工作日与管理人联系。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价,不参加竞价的请关注本次竞价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竞价方式

1、竞价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为100,000.00元及其整数倍,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

2、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3、本次拍卖保留价为起拍价。

(六)保证金与余款交纳

第一次出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竞价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简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管理人指定账户;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以及竞价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价成交后,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买受人应于成交之时起7个自然日内将竞价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账号:9550880236731600166;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注明“破产案号:(2022)京01破249号;款项性质:方正国际资产包拍卖余款”。逾期则视为买受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移交与过户

买受人在交齐所有成交款后3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方正科技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98号)办理交接手续并签署《处置成交确认书》。

标的物的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办理,方正科技、管理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标的物转让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竞买前应向相关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变更所产生的费用、拍卖费用及其他法律未予明确规定的,由买受人承担。

本次拍卖可能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财产过户登记产生的费用及网络拍卖平台软件服务费,该服务费为成交价格的0.5%,最高50万元,由买受人承担。

(八)风险提示

1、标物特殊情况说明:

(1)管理人不保证列示债权的真实性、合同等证据资料的完整性及全额回收的可能性,该部分资产的一切法律风险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2)买受人取得债权后,债务人对方正科技的抗辩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债权异议、债权抵销、诉讼时效等)将向买受人行使;买受人应当自行与应收对象进行交涉。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债权的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且管理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方正科技可能无法提供完整的相关合同、往来文件、权利证书等债权支持性文件,债权可能全部或部分无效、不存在、无法追回、产生损失以及真实性存在瑕疵等;

(4)方正科技提供的债权文件中记载的债权户数、金额可能存在全部或部分不准确,可能与原权利人财务记载的信息不一致的情形;

(5)债权可能超过诉讼时效、执行时效或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或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成为自然债导致存在无法收回,因合同约定、债务人实际已履行等原因已灭失,发票未开、被抵销、撤销以及其他原因或纠纷导致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6)与债权相关的债务人或第三方存在破产、解散、注销、吊销、歇业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

(7)债权文件对于债权的行使可能存在不真实、不完整,债权凭证原件缺失、不存在或内容冲突导致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相关情形;

(8)债权可能存在已经被其他债权人或第三人收取的情形;

(9)请务必留意债权转让基准日对债权受让范围的影响;

(10)因债权资产的特殊性,在后续催收过程中,与应收对象可能涉及的税务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调查、判断;

(11)由于拍卖标的中包含方正科技的对外投资,该对外投资主体的经营状况、所欠债务等情况管理人不做任何保证或说明;

(12)由于方正国际及其子公司本身业务特殊性,主要为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等提供服务,拥有特殊业务资质,其中包括涉密资质(甲级)、测绘资质(甲级)、测绘资质(乙级)、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等,该等资质对股东资本构成及实际控制人身份等有特殊限制,竞买人在出价前应当自行确认是否符合方正国际的股东资格要求。因买受人原因对未来方正国际相关业务资质存续产生的任何不利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13)拍卖资产以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标的资产的瑕疵担保责任;

(14)根据评估报告记载,股权资产的清算价值为0,提请竞买者注意潜在风险;

(15)方正国际长期使用“方正”品牌发展业务,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多项商标及方正商号授权方正国际使用。买受人应自行判断上述商标、商号等能否继续使用以及无法继续使用对方正国际业务的影响;

(16)《竞买公告》和《竞买须知》中披露的内容仅供竞买人参考,请竞买人自行审慎、独立判断拍卖标的已披露和未披露的法律风险。

2、竞买人应当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实缴资本不得低于1,000万元,穿透后股东中不得有外资成分。竞买资金来源合法,有足够能力支付受让款,无欺诈和不良经营记录。竞买人也可根据《竞买须知》相关规定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

3、竞买人竞价前应向工商、税务、外管、商务等政府部门,对标的物的权属、能否交割过户、交割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

4、本次网络竞价所涉标的物,全部依其现状进行处置。现状是指拍卖标的的质量、数量、等现实状况至竞价时点竞买人没有异议,则表示竞买人认可拍卖标的在竞价时点的现状。请欲报名参与竞价的竞买人充分考虑标的显性和隐性的瑕疵风险以及市场价格的波动,谨慎选择,慎重决定。管理人、京东网络竞价平台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开展尽调,未尽调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5、买受人需承担标的物存在的权利瑕疵风险,管理人及京东拍卖平台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6、管理人对此次竞价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作为对竞买人参与此次竞价的建议。

7、因标的物本身价值较高,起拍价、保证金、竞价成交数额较大。为避免在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请根据《竞买须知》相关规定进行充分准备。

(九)资产包中包括方正科技对方正国际的全部股权,竞买人在购得该部分资产后,将对方正国际实际控制。竞买人自竞买成功之日,应保证推动方正国际业务合法开展,依法保障方正国际职工的合法权益,并在持股期间履行股东法定责任。

(十)《竞买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介绍》等标的物相关文件已在京东网络竞价平台公开展示,请仔细阅读。管理人已就前述相关标的物相关文件的所有条款向竞买人如实告知并做出详细说明,竞买人知悉并同意接受前述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且不存在任何歧异和误认,竞买人承诺不再对前述文件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

(十一)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相应标的竞买公告、须知、标的详情。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方正科技与管理人咨询。咨询电话:15227161055,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98号。

破产案件审理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管理人名称: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联系方式:15227161055

凡发现竞价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举报监督电话:15227161055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

此公告在“京东网”上发布,网址: 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

二、备查文件

1、《竞买公告》

2、《竞买须知》

特此公告。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2年11月24日

证券代码:600601 证券简称:*ST方科 公告编号:临2022-074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拍卖公司所持方正宽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股权

及应收债权进展暨第三次拍卖的公告

管理人、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于2022年11月16日披露了《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拍卖公司所持方正宽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股权及应收债权进展暨第二次拍卖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72),管理人于2022年11月22日17时至2022年11月23日17时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的监督下,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网址: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第二次公开拍卖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科技”或“公司”)持有的方正宽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宽带”)股权及债权(以下合称“方正宽带资产包”)。本次拍卖已按期进行。

根据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公示的拍卖结果,本次拍卖已流拍。

由于第二次拍卖已流拍,管理人将在北京一中院的监督下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对方正宽带资产包进行第三次拍卖。2022年11月23日,管理人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网址: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就第三次拍卖方正宽带资产包发布《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方正科技管理人将于2022年11月30日17时至2022年12月1日17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北京一中院,网址: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方正科技持有的方正宽带股权及债权资产包。

起拍价:16,719,998.28元,保证金:840,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00元及其整数倍。

(二)特别提示

标的物明细等材料中所列示的股权价值、债权对应主体、数额等信息、是否超出诉讼时效、合同等证据材料及权利凭证的完整性及全额回收的可能性等管理人不做任何保证,标的资产的一切事实及法律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自2022年11月23日起至2022年11月30日17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联系人:谭律师,咨询电话:15227161055。因拍卖标的为债权及股权,故本标的不安排现场看样。

(四)标的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无

本次竞价活动如若存在优先购买权人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价活动开始3个工作日前向上拍机构或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京东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经本上拍机构或管理人确认并添加至京东拍卖平台后台系统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或未按京东拍卖平台系统规定缴纳保证金、报名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本标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亦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竞价开始前3个工作日与管理人联系。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价,不参加竞价的请关注本次竞价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竞价方式

1、竞价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为10,000.00元及其整数倍,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

2、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3、本次拍卖保留价为起拍价。

(六)保证金与余款交纳

第一次出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竞价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管理人指定账户;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以及竞价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价成交后,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买受人应于成交之时起7个自然日内将竞价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账号:9550880236731600166;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注明“破产案号:(2022)京01破249号;款项性质:方正宽带资产包拍卖余款”。逾期则视为买受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移交与过户

买受人在交齐所有成交款后3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方正科技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98号)办理交接手续并签署《处置成交确认书》。

标的物的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办理,方正科技、管理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标的物转让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竞买前应向相关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变更所产生的费用、拍卖费用及其他法律未予明确规定的,由买受人承担。

本次拍卖可能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财产过户登记产生的费用及网络拍卖平台软件服务费,该服务费为成交价格的0.5%,最高50万元,由买受人承担。

(八)风险提示

1、标物特殊情况说明:

(1)管理人不保证列示债权的真实性、合同等证据资料的完整性及全额回收的可能性,该部分资产的一切法律风险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2)买受人取得债权后,债务人对方正科技的抗辩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债权异议、债权抵销、诉讼时效等)将向买受人行使;买受人应当自行与应收对象进行交涉。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债权的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且管理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方正科技可能无法提供完整的相关合同、往来文件、权利证书等债权支持性文件,债权可能全部或部分无效、不存在、无法追回、产生损失以及真实性存在瑕疵等;

(4)方正科技提供的债权文件中记载的债权户数、金额可能存在全部或部分不准确,可能与原权利人财务记载的信息不一致的情形;

(5)债权可能超过诉讼时效、执行时效或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或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成为自然债导致存在无法收回,因合同约定、债务人实际已履行等原因已灭失,发票未开、被抵销、撤销以及其他原因或纠纷导致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6)与债权相关的债务人或第三方存在破产、解散、注销、吊销、歇业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

(7)债权文件对于债权的行使可能存在不真实、不完整,债权凭证原件缺失、不存在或内容冲突导致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相关情形;

(8)债权可能存在已经被其他债权人或第三人收取的情形;

(9)请务必留意债权转让基准日对债权受让范围的影响;

(10)因债权资产的特殊性,在后续催收过程中,与应收对象可能涉及的税务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调查、判断;

(11)由于拍卖标的中包含方正科技的对外投资,该对外投资主体的经营状况、所欠债务等情况管理人不做任何保证或说明;

(12)由于方正宽带主营业务为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拥有特殊业务资质,对股东资本构成及实际控制人等有特殊限制,竞买人应自行调查判断,因买受人自身资本构成等任何原因对方正宽带资质存续产生任何不利影响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13)拍卖资产以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标的资产的瑕疵担保责任;

(14)根据评估报告记载,股权资产的清算价值为0,提请竞买者注意潜在风险;

(15)《竞买公告》和《竞买须知》中披露的内容仅供竞买人参考,请竞买人自行审慎、独立判断拍卖标的已披露和未披露的法律风险。

2、竞买人应当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实缴资本不得低于1,000万元,穿透后股东中不得有外资成分。竞买资金来源合法,有足够能力支付受让款,无欺诈和不良经营记录。竞买人应自查符合《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规定对持有方正宽带股权的资质要求。基于方正宽带特殊业务资质,因买受人原因对未来方正宽带资质存续产生影响的,应自行承担不利后果。竞买人也可根据《竞买须知》相关规定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

3、竞买人竞价前应向工商、税务、外管、商务等政府部门,对标的物的权属、能否交割过户、交割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

4、本次网络竞价所涉标的物,全部依其现状进行处置。现状是指拍卖标的的质量、数量、等现实状况至竞价时点竞买人没有异议,则表示竞买人认可拍卖标的在竞价时点的现状。请欲报名参与竞价的竞买人充分考虑标的显性和隐性的瑕疵风险以及市场价格的波动,谨慎选择,慎重决定。管理人、京东网络竞价平台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开展尽调,未尽调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5、买受人需承担标的物存在的权利瑕疵风险,管理人及京东拍卖平台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6、管理人对此次竞价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作为对竞买人参与此次竞价的建议。

7、因标的物本身价值较高,起拍价、保证金、竞价成交数额较大。为避免在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请根据《竞买须知》相关规定进行充分准备。

(九)资产包中包括方正科技对方正宽带的全部股权,竞买人在购得该部分资产后,将对方正宽带实际控制。竞买人自竞买成功之日,应保证推动方正宽带业务合法开展,依法保障方正宽带职工的合法权益,并在持股期间履行股东法定责任。

(十)《竞买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介绍》等标的物相关文件已在京东网络竞价平台公开展示,请仔细阅读。管理人已就前述相关标的物相关文件的所有条款向竞买人如实告知并做出详细说明,竞买人知悉并同意接受前述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且不存在任何歧异和误认,竞买人承诺不再对前述文件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

(十一)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相应标的竞买公告、须知、标的详情。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方正科技与管理人咨询。咨询电话:15227161055,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98号。

破产案件审理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管理人名称: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联系方式:15227161055

凡发现竞价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举报监督电话:15227161055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

此公告在“京东网”上发布,网址: 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

二、备查文件

1、《竞买公告》

2、《竞买须知》

特此公告。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2年11月24日

证券代码:600601 证券简称:*ST方科 公告编号:临2022-075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公司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

管理人、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或“法院”)于2022年11月23日裁定批准《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科技”或“公司”)重整程序。

● 根据《重整计划》,方正科技应当于2022年12月31日前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如因客观原因,致使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条件无法在上述期限内满足,方正科技应于执行期限届满前,向北京一中院提交延长重整计划执行期限的申请,管理人向北京一中院同时申请延长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

● 执行《重整计划》将使方正科技控股股东由方正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珠海华发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珠海华发实体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或其指定主体,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要约收购。

● 本次《重整计划》内容与公司于2022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内容一致。

2022年9月27日,北京一中院裁定受理方正科技重整,并于同日依法指定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56)。

一、重整进展情况

2022年11月15日,方正科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管理人于2022年11月21日向北京一中院提交了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申请。

2022年11月23日,管理人收到了北京一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2)京01破249号),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方正科技重整程序。

二、重整计划主要内容

北京一中院已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本次《重整计划》内容与公司于2022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内容一致。本次《重整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三、《民事裁定书》的主要内容

北京一中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各表决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时,重整计划即为通过。经本院审查,管理人提请批准的《重整计划》内容完备,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未损害各表决组中反对者的清偿利益;有关企业的后续经营方案具有可行性;重整计划草案的制定、提交和表决等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规定;重整计划草案已经由各表决组通过。综上,管理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九条第一款、第八十四条、第八十五条、第八十六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批准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二、终止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程序。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四、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一)执行重整计划

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公司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公司负责执行重整计划,管理人负责监督重整计划的执行。

根据公司重整计划债权分类、调整及清偿方案,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以及经营方案,若公司重整计划顺利执行,将对公司2022年度净资产和净利润等产生影响,具体数据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数据为准。

(二)信息披露义务

北京一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方正科技进入《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由管理人变更为方正科技董事会。

五、风险提示

1、本次重整中转增股本所涉及的除权(息)相关事宜尚未确定,公司将进一步充分论证,待除权(息)安排明确后将及时发布公告。

2、法院已裁定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公司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如公司不执行或不能执行重整计划,公司将被宣告破产。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9.4.13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3、因2021年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根据《上市规则》第9.3.2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因最近连续三个会计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2021年度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股票同时已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4、根据《上市规则》第9.3.11条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因第9.3.2条规定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一)公司披露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存在第9.3.2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任一情形或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二)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最近一年年度报告;(三)公司未在第9.3.6条第一款规定的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四)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最近一年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且未在法定期限内改正;(五)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同意。

5、如果重整计划能够顺利执行完毕,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有利于改善公司经营状况。但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如果不符合《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