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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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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11-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65 证券简称:首航高科 公告编号:2022-072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非独立董事梁娟女士对本次会议议案1、议案2、议案3投反对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其他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11月24日下午2点在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3区20号楼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11月14日以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黄文博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建立、健全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 性,有效地将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 公司的长远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定了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会议同意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中的具体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1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3票。非独立董事黄文博先生、黄卿乐先生、王剑女士作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非独立董事梁娟女士认为,本次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提出员工受让公司回购股票的价格为0元/股,将公司用近2.4亿自有资金回购的股份无偿赠与员工,存在公司资产流失,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建议将员工受让公司回购股票的价格定为不低于公司回购股票均价3.7275元/股,既维护了上市公司利益,又展现了公司管理层和员工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上涨,股票价值进一步提升的信心。其认为公司2022年11月23日股票收盘价3.82/股,比公司回购均价3.7275元/股高2.48%,未来业绩提升后,公司股价应能进一步上涨,按回购均价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也能达到股权激励的作用。为此对本议案表示反对。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一一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拟定《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1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3票。非独立董事黄文博先生、黄卿乐先生、王剑女士作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非独立董事梁娟女士认为,本次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提出员工受让公司回购股票的价格为0元/股,将公司用近2.4亿自有资金回购的股份无偿赠与员工,存在公司资产流失,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建议将员工受让公司回购股票的价格定为不低于公司回购股票均价3.7275元/股,既维护了上市公司利益,又展现了公司管理层和员工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上涨,股票价值进一步提升的信心。其认为公司2022年11月23日股票收盘价3.82/股,比公司回购均价3.7275元/股高2.48%,未来业绩提升后,公司股价应能进一步上涨,按回购均价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也能达到股权激励的作用。为此对本议案表示反对。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会议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具体申请授权事项如下:

(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2)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得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作出解释;

(5)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配股等再融资事宜作出决定;

(6)授权董事会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及确定标准;

(7)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合同及相关协议文件;

(8)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资产管理机构的选择、变更作出决定并签署相关文件;

(9)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调整,授权董事会根据调整情况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10)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1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3票。非独立董事黄文博先生、黄卿乐先生、王剑女士作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非独立董事梁娟女士认为,本次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提出员工受让公司回购股票的价格为0元/股,将公司用近2.4亿自有资金回购的股份无偿赠与员工,存在公司资产流失,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建议将员工受让公司回购股票的价格定为不低于公司回购股票均价3.7275元/股,既维护了上市公司利益,又展现了公司管理层和员工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上涨,股票价值进一步提升的信心。其认为公司2022年11月23日股票收盘价3.82/股,比公司回购均价3.7275元/股高2.48%,未来业绩提升后,公司股价应能进一步上涨,按回购均价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也能达到股权激励的作用。为此对本议案表示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因公司独立董事赵保卿先生任期届满即将离任,同意提名张宏亮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继续聘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董事会决定于2022年12月12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通知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张宏亮先生简历详见下页附件。

特此公告。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24日

附件:

张宏亮简历

张宏亮先生,197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1997年6月毕业于兰州大学统计学专业,本科学历;2004年6月获兰州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历。2007年6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会计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1997年7月至2001年7月就职于河北葆祥进出口集团公司,任主管会计;2007年7月至今就职于北京工商大学,历任讲师、副教授、会计系副主任、MPAcc中心执行主任、会计系主任,现任北京工商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张宏亮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665 证券简称:首航高科 公告编号:2022-073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11月24日在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3区20号楼以现场参会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2年11月14日以邮件、电话及传真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陈双塔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全体监事讨论和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一一员工持股计划》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之规定:

(1)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实现全体股东、公司和员工利益的一致,为公司发展注入内在活力和动力,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长期、 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有利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员工的稳定和凝聚, 更好地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2)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本次审议事项的内容和审议程序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2票。因监事会主席陈双塔先生、监事王帅先生均系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按照相关规定均须回避表决,上述监事回避表决后,有表决权的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总人数的半数以上,监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无法形成有效决议,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提交审议的《公司2022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能确保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促进公司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相结合,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实现公司的长远可持续发展。因此,监事会同意此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2票。因监事会主席陈双塔先生、监事王帅先生均系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按照相关规定均须回避表决,上述监事回避表决后,有表决权的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总人数的半数以上,监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无法形成有效决议,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 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秉承独立、客观、 公正的原则,勤勉尽职,保证了公司审计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监事会同意 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11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65 证券简称:首航高科 公告编号:2022-074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

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

立董事赵保卿先生的任期届满离任报告,赵保卿先生自2016年11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其连任时间即将满六年。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因此,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起,赵保卿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也不再担任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

赵保卿先生的离任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成员人数少于董事会全体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深证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赵保卿先生的离任自公司股东大会补选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赵保卿先生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保卿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 行的承诺事项。赵保卿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立公正、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治理和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公司于2022年11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张宏亮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张宏亮先生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为独立董事后,将同时担任公司董事会下属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宏亮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下页

特此公告。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24日

附件:

张宏亮简历

张宏亮先生,197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1997年6月毕业于兰州大学统计学专业,本科学历;2004年6月获兰州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历。2007年6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会计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1997年7月至2001年7月就职于河北葆祥进出口集团公司,任主管会计;2007年7月至今就职于北京工商大学,历任讲师、副教授、会计系副主任、MPAcc中心执行主任、会计系主任,现任北京工商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张宏亮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665 证券简称:首航高科 公告编号:2022-075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兴财光华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秉承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勤勉尽职,保证了公司审计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因此,公司拟续聘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9年1月,2013年11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

(2)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万通金融中心A座24层。

(3)证券服务业务起始年:自1999年起从事证券服务行业。

(4)执业资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证书编号:11010205),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书序号:000447)。

(5)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是中国会计师事务所行业中机构健全、制度完善、综合实力较强,具有三十多年证券期货服务业务资格的专业会计服务机构。总部设在北京,现已在河北、上海、重庆、天津、河南、广东、湖南、江西、浙江、海南、安徽、新疆、四川、黑龙江、福建、青海、云南、陕西等省市设有35家分支机构。

(二)人员信息

(1)首席合伙人:姚庚春

(2)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共2688人,其中合伙人157人,比2020年增加14人。注册会计师796人,比2020年减少180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注册会计师超过533人。

(三)业务信息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事务所业务收入129,658.56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15,318.2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8,705.95万元。2021年,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服务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76家,收费总额11,134.50万元。上市公司客户主要行业分布在制造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

(四)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执行总分所一体化管理,以购买职业保险为主,2021年共同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1,500.00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17,640.49万元。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五)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签字项目合伙人及签字会计师近三年不存在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没有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行政处罚3次;事务所受到的监管谈话、责令改正、出具警示函等行政监管措施23次,均已按照有关规定要求进行了整改。

(六)项目成员信息

中兴财光华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陈发勇、质量控制复核人张革和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发勇、章徽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陈发勇,男,资深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2001年至今在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专注于国内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和债券发行企业审计服务,曾为东安动力、太空智造、腾信股份等上市公司和帜扬信通、航天星桥等多家新三板企业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受到行政监管措施两次。

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张革,1995.8一1998.8,财政部财政监督司科员;1998.8一2018.8,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先后担任监管部副主任、标准部副主任,从事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质量监管以及准则标准制定工作,其中:2015-2018年,担任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理事会(IAASB)理事;2018.9一至今,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技术标准部主任。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发勇,简历同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章徽,2002一2012年任职于安徽华安会计师事务所,历任审计助理、项目经理;2013年3月-2016年4月任职于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任职项目经理,2016年4月-2022年10月任职于安徽华安会计师事务所,任职项目经理;2022年10月至今任职于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任职高级经理。曾负责客来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帜扬信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改制挂牌项目,曾为太空智造等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并对其2021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质量进行了综合评估,认为该事务所坚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审计准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相关职责,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续聘为下一年度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事前认可,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同时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勤勉尽责、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按照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道德规范,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我们一致同意继续聘请其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2年11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65 证券简称:首航高科 公告编号:2022-076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决定于2022年12月12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5、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2月12日(星期一)下午14:00时起。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12日9:15至9:25,9:30至11:30和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12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股权登记日:2022年12月7日(星期三)

7、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票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账户、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等代理客户行使投票权利的集合类账户,在进行投票表决时,需要根据不同委托人(实际持有人)的委托对同一议案表达不同意见的,可以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分拆投票。

8、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12月7日(星期三)深交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该受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和保荐机构代表。

9、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南四环西路188号3区20号楼,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1、审议事项

2、议案审议及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25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应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股东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能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3、异地股东登记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需在2022年12月11日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来信请寄:北京市总部基地3区20号楼(南四环西路188号)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邮政编码:100070(信封请注明“会议登记”字样);

4、登记时间:2022年12月11日9:00-11:30,13:30-16:30 ;

5、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北京市总部基地3区20号楼(南四环西路188号),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52255555,传真:010-52256633

联系人:张保源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除现场投票外,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1、参会人员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附: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股东会通知回执

3、授权委托书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2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65;

2、投票简称:首航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如下:

(2)上述议案的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2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2月12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截止2022年12月7日,本人/本单位持有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拟参加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签署股东(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本回执传真件、复印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为有效。

法人股东需加盖公章并由法人代表签字,自然人股东签字。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单位)依照以下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注:股东或委托人在选项上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或不选无效; 如委托人未对投票作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1、对临时议案的表决指示:

2、如果委托人未作出表决指示,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代理人(受托人)签名:

代理人(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有效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

股票简称:首航高科 股票代码:002665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摘要

二零二二年十一月

声 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风险提示

1、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首航高科”)本期员工持股计划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能否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2、本期员工持股计设立后将由公司自行管理,有关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方案等属初步结果,但能否达到计划规模存在不确定性。

3、公司后续将根据规定披露相关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别提示

1、《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系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首航高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一一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并审议。

2、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对公司整体业绩和中长期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和影响的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键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参加对象总人数不超过180人,其中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键管理人员为6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4、本员工持股计划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获得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受让公司回购股票的价格为0元/股。

5、本员工持股计划规模将不超过64,349,75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53%。

6、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2019年、2020年分两期实施回购股份,合计股份64,349,7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3%。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持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7、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6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两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50%、50%,各年度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公司业绩指标和持有人考核结果计算确定。

8、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将放弃因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表决权。

9、存续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员工持股计划成立管理委员会,代表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行使除表决权以外的其他股东权利,并对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

10、公司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审议且无异议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本员工持股计划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1、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其税收等问题,按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规定执行,员工因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而需缴纳的相关税费由员工个人自行承担。

12、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文中作如下释义:

注:本计划草案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加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章 总则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披露指引第4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本计划草案。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的基本原则

1、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2、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员工自愿参与的原则,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的情形。

3、风险自担原则

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1、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促进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为股东创造价值;

2、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3、深化公司总部和各子公司经营层的激励体系,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

第二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确定依据和范围

一、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确定依据

(一)持有人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持股计划的持有人系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公司员工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与本持股计划。

(二)持有人确定的职务依据

(1)或公司下属子公司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

所有参与对象必须在本持股计划的有效期内,与公司或公司下属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2)经董事会认定的其他员工。

二、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范围

参加对象总人数不超过180人,其中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键管理人员为6人,具体持股比例如下:

注:1、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具体持有份额数以参加对象与公司签署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认购协议书》所列示的份数为准。

2、部分比例合计数尾差为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员工变动情况、考核情况,对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名单和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以上任一持有人所持有本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三、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核实

公司监事会就持有人名单予以核实,并将核实情况在股东大会上予以说明。公司聘请的律师对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股票来源、期限及规模、管理模式等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等发表明确意见。

第三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股票来源、购买价格和规模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为0元/股受让回购的股份,持有人无需向公司支付资金。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首航高科A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在2019年、2020年分两期实施了股份回购,其中2019年期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34,777,812股,约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37%,购买的最高价为4.65元/股,购买的最低价为3.69元/股,支付总金额为137,465,146.92元(不含交易费用)。

2020年期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29,571,938股,约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16%,购买的最高价为3.55元/股,购买的最低价为2.59元/股,支付总金额为102,400,116.84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两期回购股份共计:64,349,750股。

三、购买股票价格和定价依据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股份,本员工持股计划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获得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受让价格为0元/股。

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包括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键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上述人员在公司治理及战略规划方面承担着重要工作。公司认为,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以较低的激励成本实现对该部分人员的激励,可以真正提升参加对象的工作积极性,有效地将参加对象和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统一,从而推动公司整体目标的实现。

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回购股票的价格为0元/股,一方面是对2021、2022年年度公司经营业绩有突出贡献的核心管理层及核心骨干员工的肯定。公司近两年经营环境出现重大变化,宏观政策也低于预期,管理层及核心骨干成员,面对各种不利条件客服了种种困难,为公司发展打造了较好发展基础,对平稳过度困难期起到了关键作用,随着“双碳”目标的推进公司和行业又迎来了较好的发展契机。为了增强公司核心管理层及核心骨干员工对公司成长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与上述人员之间形成更加紧密的利益结合,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努力实现更高的经营目标,共同推动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故本员工持股计划在以不损害公司利益为原则且充分考虑激励效果的基础上,受让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为0元/股,作为员工持股计划股票购买价格具有合理性与科学性。

四、标的股票规模

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认可的方式取得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的股份,规模不超过64,349,7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3%,每份为1股,本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不超过64,349,750份。

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持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期间,公司若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该标的股票的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下转8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