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2年

11月26日

查看其他日期

国投瑞银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Y类基金份额
开放日常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2022-11-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11月2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国投瑞银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自2022年11月16日起增设Y类基金份额。Y类基金份额是本基金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设立的单独份额类别,Y类基金份额的申赎安排、资金账户管理等事项还应同时遵守关于个人养老金账户管理的相关规定。

2 日常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办理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定期定额投资时除外。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为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单独设立,Y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安排、资金账户管理等事项还应当遵守国家关于个人养老金账户管理的规定。

开放时间为:每个开放日的9:30-15:00(投资人在15:00以后提出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价格为下一开放日的相应价格)。

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可能有所不同,请详见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人在销售机构网点首次申购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在不低于上述申购最低限额的前提下,如基金销售机构有不同规定,投资人需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的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如下:

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本基金可对Y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进行优惠或豁免,具体规则见相关公告。各销售机构也可针对Y类基金份额开展费率优惠活动或者免收申购费,具体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申购采用全额缴款方式,若申购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功,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申购款项本金将退回投资人账户。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及其他销售机构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对基金销售费用实行一定的优惠,并履行必要的报备和信息披露手续。

(4)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3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T+4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则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人。

销售机构对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申请。申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购申请及申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4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在已开通此业务的销售机构办理,具体业务规则以相关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则为准。

5 日常赎回业务

5.1 赎回份额限制

(1)投资人赎回基金份额,单笔赎回不得少于 0.01 份,账户最低保留份额为 0 份。在不低于上述规定的赎回最低限额的前提下,如基金销售机构有不同规定,投资者需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5.2 赎回费率

投资人需至少持有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满1年,在1年持有期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持有满1年后赎回不收取赎回费用。对于Y类基金份额,在满足《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可豁免前述持有限制,具体安排及费率按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执行。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执行。

Y类基金份额赎回等款项需转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投资人未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或者政策规定的其他领取条件时不可领取个人养老金。

6 基金销售机构

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包括: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本基金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变更或增减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敬请投资者关注本基金管理人披露的基金销售机构名录。

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申购等业务的具体时间、网点、规则、流程、数额限制等请详见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则。销售机构可办理的业务类型及业务办理状况以各销售机构的最新规则为准。

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需满足中国证监会关于可以开展个人养老金基金销售相关业务的相关要求,具体名录由中国证监会确定,并每季度通过相关网站及平台等公布。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监会公布的名录内增减或变更基金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销售机构名录,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ubssdic.com)查询本基金销售机构信息。

7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从2022年11月28日起,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Y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开放日常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国投瑞银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国投瑞银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国投瑞银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资料。投资人还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0-6868)或代销机构咨询电话咨询基金的相关事宜。

(2)本基金自2022年11月28日起开始办理Y类基金份额的日常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Y类基金份额开始办理赎回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在Y类基金份额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敬请投资者留意。

风险提示:

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是仅面向个人养老金,根据相关规定可通过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申购的一类基金份额。本基金在运作过程中可能被移出个人养老金基金名录,投资者将面临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暂停办理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风险等。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