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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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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

2022-11-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991 证券简称:大唐发电 公告编号:2022-070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大唐鸡西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鸡西热电公司”),为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约1.36亿元(人民币,下同);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实际为鸡西热电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约为3.35亿元。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否

● 公司对外担保没有发生逾期情形。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人鸡西热电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第十一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鸡西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大唐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黑龙江公司”)在2022年原有担保额度的基础上,继续向鸡西热电公司提供约1.36亿元担保额度,用于贷款置换。上述融资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鸡西热电公司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黑龙江公司与鸡西市热力有限公司按照97.38%:2.62%的比例共同出资成立。黑龙江公司向鸡西热电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占贷款总额的比例不超过持股比例97.38%。

二、被担保人情况

(一)基本信息

被担保人的名称:大唐鸡西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30070287268X6

成立时间:1998年12月24日

注册地点: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发电厂院内

法定代表人:徐传彬

主营业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通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余热发电关键技术研发;再生资源销售;石灰和石膏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

主要股东:大唐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鸡西市热力有限公司

(二)最近一年又一期简要财务报表

单位:亿元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偿还或支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补偿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3、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鉴于鸡西热电公司经营持续亏损的现状,由股东方为其提供担保支持,使其在能源保供扶持政策窗口期内开展贷款置换,有助于鸡西热电公司维持信贷额度,降低融资成本,节约财务费用,保证资金安全,改善经营现状。

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及资信状况能够及时掌握,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置换不增加黑龙江公司担保余额,鸡西热电公司其他股东为其提供与持股比例等比例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同意黑龙江公司在2022年原有担保额度的基础上,继续按持股比例97.38%向鸡西热电公司提供约1.36亿元担保额度,用于贷款置换。同意将本次担保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包括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为42.2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净资产的6.80%,均是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关联方担保,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5日

证券代码:601991 证券简称:大唐发电 公告编号:2022-069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唐国际”或“公司”)第十一届六次董事会于2022年11月25日(星期五)在公司本部1616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1月1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5名,实到董事15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和《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公司3名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梁永磐先生主持。经出席会议的董事表决,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大唐国际母公司2023年度融资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大唐国际母公司2023年度融资方案,2023年开展境内外权益融资及债务融资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亿元(人民币,下同),并由公司经营管理层按照年度财务预算安排各项融资业务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有关文件。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鸡西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大唐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在2022年原有担保额度的基础上,继续按持股比例向大唐鸡西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约1.36亿元担保额度,用于贷款置换。

三、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开发西藏昌都江达青泥洞乡20兆瓦牧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3票

1.同意大唐西藏波堆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波堆公司”)投资开发昌都江达青泥洞乡20兆瓦牧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大唐国际按照股权比例投入项目资本金约1,085.76万元。

2.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认为向波堆公司增资开发昌都江达青泥洞乡20兆瓦牧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发展战略,相关交易属公司日常业务中按一般商务条款进行的交易,交易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3.根据公司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公司向波堆公司增资开发上述光伏项目构成本公司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应学军先生、苏民先生、刘建龙先生已就该事项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同意提名李景峰先生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即2025年6月28日)。苏民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卸任之日为新任董事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李景峰先生简历见附件)

2.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的推荐、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行使公司董事职权相适应的资格及能力,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苏民先生确认其与公司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亦无任何需提请公司股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联交所关注的事项。公司董事会对苏民先生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满意。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上述第1项、第2项及第4项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5日

附件:

李景峰先生简历

李景峰,男,59岁,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大唐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兼计划营销部主任,大唐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工会主席,大唐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执行董事、党委书记。现任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专职董事。

证券代码:601991 证券简称:大唐发电 公告编号:2022-068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11月2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广宁伯街9号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本公司”)本部 1616 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梁永磐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5人,出席15人;

2、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3人,监事柳立明先生由于公务原因不能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代行)孙延文先生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与中国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向平潭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调整大唐国际母公司2022年度融资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第1项议案涉及本公司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联系人参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份数合计9,816,330,340股,约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53.04%,须于并已于本次股东大会上就第1项议案回避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第1项、第2项为普通决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第3项议案为特别决议案, 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樊利涛、于亚敏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