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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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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2022-11-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29 证券简称:重庆百货 公告编号:临2022-069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2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2月15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重庆市渝中区青年路18号11楼一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2月15日

至2022年12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议案6已经公司第七届三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对外披露。(详见2022年10月25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议案7已经公司第七届三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对外披露。(详见2022年11月26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拟出席会议且符合上述条件的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于2022年12月12日持营业执照(如有)、授权委托书(需签名或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等证明前往公司公共事务部(董事办)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也可以邮件的方式办理登记(办理手续如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办理会议登记的,需将有关登记手续文件原件邮寄至公司。

六、其他事项

(一)会务常设联系人:公共事务部(董事办);

电话号码:023-63845365;

电子邮件:cbdsh@e-cbest.com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青年路18号11楼。

(二)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2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729 证券简称:重庆百货 公告编号:临2022-067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三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七届三十七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本次会议于2022年11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12名董事全部发表意见,符合《公司法》和《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张文中先生提议召开。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在马上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办理股东存款的关联交易议案》

公司决定根据经营情况及资金使用进度,在马上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多频次办理股东存款,存款金额不超过5亿元,存款期限6-12个月,年利率不低于4.86%。

公司董事长张文中先生、董事张潞闽先生、副董事长赵国庆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了此议案的表决,由9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同意意见。

内容详见《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马上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办理股东存款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68)。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2年12月15日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第七届三十四次和第七届三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12月9日。

内容详见《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2-069)。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6日

证券代码:600729 证券简称:重庆百货 公告编号:临2022-068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马上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办理股东存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根据经营情况及资金使用进度,在马上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上消费”)多频次办理股东存款,存款金额不超过5亿元,存款期限6-12个月,年利率不低于4.86%。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马上消费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过去12个月,公司在马上消费办理股东存款的关联交易金额为:2022年4月,在马上消费办理股东存款3亿元,年利率5.56%(详见《关于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7)。2022年5月,在马上消费办理股东存款2.5亿元,年利率5.06%(详见《关于在马上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办理股东存款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8)。公司与马上消费进行的除办理股东存款外的关联交易为90.35万元。公司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办理股东存款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的累计次数及其金额为0。

一、关联交易概述

马上消费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接受股东境内子公司及境内股东的存款”的业务范围。公司决定根据经营情况及资金使用进度,在马上消费多频次办理股东存款,存款金额不超过5亿元,存款期限6-12个月,年利率不低于4.86%。

本次股东存款由公司闲置的自有经营资金存入,有助于提升公司资金收益。本次交易属公司正常的经营行为,不构成关联方资金占用。

2022年11月25日,公司第七届三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在马上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办理股东存款的关联交易议案》。公司董事长张文中先生、董事张潞闽先生、副董事长赵国庆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余9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过去12个月,公司在马上消费办理股东存款的关联交易金额为:2022年4月,在马上消费办理股东存款3亿元,年利率5.56%(详见《关于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7)。2022年5月,在马上消费办理股东存款2.5亿元,年利率5.06%(详见《关于在马上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办理股东存款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8)。公司与马上消费进行的除办理股东存款外的关联交易为90.35万元。公司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办理股东存款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的累计次数及其金额为0。

本次关联交易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公司为马上消费主要出资人,截至目前,公司投资占其股本份额为31.06%。同时物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同为马上消费股东,公司董事长张文中先生控制物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公司董事张潞闽先生担任物美科技集团首席投资官,公司副董事长赵国庆先生在马上消费担任董事长。

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马上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3458894159

3.成立时间:2015年6月15日

4.注册地:重庆市

5.办公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52号渝兴广场B2栋4-8楼

6.法定代表人:郭剑霓

7.注册资本:40亿元人民币

8.主营业务:发放个人消费贷款;接受股东境内子公司及境内股东的存款;向境内金融机构借款;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境内同业拆借;与消费金融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代理销售与消费贷款相关的保险产品;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从事经营:法律、法规限制的,取得相关审批和许可后,方可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股东:马上消费主要股东(持股5%以上)包括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科金技术有限公司、物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为其主要出资人。

10.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1年末,马上消费资产总额为6,109,086.66万元,资产净额为830,423.29万元,营业收入为1,000,954.81万元,净利润为138,216.23万元。

11.关联人资信状况良好。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属于《股票上市规则》6.3.2条关联交易中“存贷款业务”。

公司根据经营情况及资金使用进度,在马上消费多频次办理股东存款,存款金额不超过5亿元,存款期限6-12个月,年利率不低于4.86%。

存款利息采用到期支取本金时利随本清的方式,利息支付以转账方式划入公司约定账户。

公司本次股东存款属正常经营行为,不构成关联方资金占用。

四、交易标的的定价情况

本次股东存款预计年利率不低于4.86%,高于目前一年期LPR (3.65%)1.21个百分点以上。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

五、关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协议主体

甲方: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马上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二)存款金额及存款期限:

甲方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及资金使用进度,多频次存入乙方指定账户,存入金额不超过5亿元,存款期限6-12个月。

(三)存款预计利率:年利率不低于4.86%。

(四)利息支付:

1.自甲方存款资金到达乙方指定账户之日起开始计息。

2.乙方在向甲方支付存款利息时,采用实际天数法每日计提利息,存款的日利率计算公式为:日利率=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利率/365。

3.甲方支取本金时利随本清。

4.利息支付以转账方式划入甲方约定的账户,乙方的划款凭证为已付利息的有效凭证。

(五)本金归还:

1.甲方执行本合同项下取款时,应是银行工作日时间段内,并提前3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按期将存款本金划付至本合同约定的甲方账户。

2. 甲乙双方有权于本合同项下的存款期限届满前,根据甲方或乙方需求提前30个工作日向对方提出收回或支付存款本金及实际存款期限对应年利率的利息,具体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期支付本金和利息,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于付款日将应付款项汇入甲方指定账户,则乙方应按照延期到账的实际天数和尚未支付的存款本金和利息的余额,按日利率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特别承诺条款和保密责任条款的约定,均应赔偿另一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六、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东存款由公司自有经营资金存入,属正常的经营行为,有助于提升公司资金收益,分享消费金融行业发展红利。

七、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表决情况

2022年11月25日,公司第七届三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在马上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办理股东存款的关联交易议案》。公司董事长张文中先生、董事张潞闽先生、副董事长赵国庆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余9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东存款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事前认可,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三十七次董事会审议。公司5名独立董事全部同意此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股东存款利率高于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交易价格公允,有助于提升公司资金收益。公司第七届三十七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履行了法定程序。本次交易遵守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关联交易。

(三)董事会关联交易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关联交易委员会认为本次交易属于公司的正常经营行为。本次关联交易行为在定价政策、结算方式上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未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我们对本次交易发表同意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八、上网公告附件

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