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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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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
暨股东权益变动累计超过5%的提示性公告

2022-11-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368 证券简称:晶丰明源 公告编号:2022-105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

暨股东权益变动累计超过5%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三亚晶哲瑞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转让方”、“三亚晶哲瑞”)保证向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丰明源”、“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129.25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630,000股。

● 本次询价转让的转让方三亚晶哲瑞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系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本次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询价转让后,三亚晶哲瑞持有公司股份数量10,183,000股,持股比例为16.19%。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三亚晶哲瑞因被动稀释、询价转让、大宗交易及转融通借出股份等,权益变动比例合计超过5%。

● 公司于2022年11月25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黎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三亚晶哲瑞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发来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转让方情况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截至2022年11月21日,转让方三亚晶哲瑞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首发前股份10,813,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19%。2022年11月25日,转让方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63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本次减持后,三亚晶哲瑞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183,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19%。

本次询价转让的转让方三亚晶哲瑞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系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三亚晶哲瑞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超过5%。

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三亚晶哲瑞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二)本次转让具体情况

(三)转让方未能转让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转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三亚晶哲瑞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本次转让后,三亚晶哲瑞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从21.62%减少至16.19%。

三亚晶哲瑞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黎强,双方互为一致行动人。

1.基本信息

2.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注:1、三亚晶哲瑞及其一致行动人胡黎强先生因公司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期归属、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期归属、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期归属、2020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期归属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期归属事项存在被动稀释情形。

2、上述变动方式中“其他”为三亚晶哲瑞通过转融通借出,所涉及股份不会发生所有权转移。

3.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注:由于本次权益变动包含被动稀释,表格中“本次转让前持有情况占总股本比例”以公司股权激励归属前股本61,600,000股计算,“本次转让后持有情况占总股本比例”以公司最新股本62,903,780股计算。

三、受让方情况

(一)受让情况

(二)本次询价过程

股东与组织券商综合考虑股东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且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不低于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即2022年11月21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晶丰明源股票交易均价的70%。

本次询价转让的《认购邀请书》已送达共计42家机构投资者,具体包括:基金公司19家、证券公司14家、保险机构7家、私募基金2家。

(三)本次询价结果

组织券商合计收到有效报价2份。根据认购邀请书约定的定价原则,最终2家投资者获配,最终确认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为129.25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63万股。

(四)本次转让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五)受让方未认购

□适用 √不适用

四、受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办理股票归属登记导致的被动稀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转融通借出、询价转让和履行股份减持计划,不涉及资金来源,不触及要约收购。三亚晶哲瑞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减持计划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4日、2022年11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调整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减持计划已提前终止,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计划提前终止暨减持结果公告》。

(二)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根据自身需要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此前承诺的情况。

六、中介机构核查过程及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受让方、询价对象认购资格、认购邀请书的发送范围等进行了审慎核查并认为:

本次询价转让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股份转让通过询价方式最终确定股份转让价格。整个询价转让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股东以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和配售方式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七、上网公告附件

1、《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6日

证券代码:688368 证券简称:晶丰明源 公告编号:2022-106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减持计划提前终止暨减持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三亚晶哲瑞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三亚晶哲瑞”)系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持有本公司股份13,3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1.18%。以上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该部分股份已于2022年10月14日起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4日、2022年11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调整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三亚晶哲瑞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887,11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629,03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1,258,07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2%)。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若计划减持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2022年11月25日,公司收到股东三亚晶哲瑞出具的《关于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三亚晶哲瑞累计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1,258,000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2.00%,因股东自身减持安排,三亚晶哲瑞拟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注:1、本次仅三亚晶哲瑞作为员工持股平台计划进行减持,不涉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黎强直接持股部分。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其他情形:提前终止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注:1、三亚晶哲瑞根据减持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25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减持价格区间为118.00-125.00元/股,减持金额为152,350,000.00元。

2、除上述大宗交易外,三亚晶哲瑞转融通出借公司股份62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00%,未计入当前持股数量,该部分股份所有权未发生转移;通过询价转让减持公司股份1,2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99%。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11月15日、2022年11月22日、2022年11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应公告。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三亚晶哲瑞根据自身减持安排,决定调整减持计划,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

特此公告。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6日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晶丰明源

股票代码:688368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1:三亚晶哲瑞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凤凰路与迎宾路交叉口中环广场1#写字楼2609房

信息披露义务人2:胡黎强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股份减持、被动稀释、转融通出借)

签署日期:2022年11月2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 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本报告书除特别说明外,若出现总数和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1:三亚晶哲瑞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2:胡黎强

姓名:胡黎强

性别:男

国籍:中国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1:三亚晶哲瑞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关系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2胡黎强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26.33%。信息披露义务人1三亚晶哲瑞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16.19%,胡黎强先生为三亚晶哲瑞执行事务合伙人。故胡黎强先生与三亚晶哲瑞为一致行动人。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 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三亚晶哲瑞系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1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导致持股比例减少以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归属被动稀释所致。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计划

1、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披露的减持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三亚晶哲瑞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为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629,03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以大宗交易减持股份不超过1,258,07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2%)。

2、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的增持或减持计划

除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增加或减少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性。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被动稀释、三亚晶哲瑞转融通出借股份及以大宗交易、询价转让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具体情况

由于本次权益变动包含被动稀释,表格中“变动前持股比例”以公司股权激励归属前股本61,600,000股计算,“变动后持股比例”以公司最新股本62,903,780股计算。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被动稀释情况

1、2021年5月6日,公司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期归属并完成股份登记,公司总股本由61,600,000股变更至62,030,080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2、2022年5月10日,公司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期、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期、2020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期归属并完成股份登记,公司总股本由62,030,080股变更至62,903,780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2020年第二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上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黎强先生以及三亚晶哲瑞被动稀释股份约为1.01%。

(二)主动减持及转融通出借情况

注:1、表格中“变动比例”以公司最新股本62,903,780股计算;2、上述股份类型均为人民币普通股;3、三亚晶哲瑞通过转融通方式出借所持公司股份629,000股,所涉及股份不会发生所有权转移。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 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除上述所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1:三亚晶哲瑞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胡黎强

信息披露义务人2:胡黎强

签署日期:2022年11月25日

第八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晶丰明源证券管理部,供投资者查阅。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1:三亚晶哲瑞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胡黎强

信息披露义务人2:胡黎强

签署日期: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