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完成暨
减持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066 证券简称:航天宏图 公告编号:2022-103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完成暨
减持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股东北京航星盈创科技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航星盈创”)持有公司股份2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52%。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2年10月29日,公司披露了《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93)。航星盈创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1,848,8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3,697,6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合计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0%。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航星盈创的《关于股份减持结果的告知函》,航星盈创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848,812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1.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697,625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2.00%。航星盈创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 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航星盈创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从11.52%减少至10.52%;控股股东张燕、王宇翔及其一致行动人航星盈创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33.24%减少至32.24%。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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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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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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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三、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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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四、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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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权益变动的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为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后,航星盈创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11.52%减少至10.52%。控股股东张燕、王宇翔及其一致行动人航星盈创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33.24%减少至32.24%。
4、本次权益变动涉及减持股份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93);2022年11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数量过半暨减持超过1%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94)。
5、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66 证券简称:航天宏图 公告编号:2022-102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网上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宏图”、“发行人”或“公司”)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主承销商”、“国信证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监会令〔第171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承销实施细则》(上证发〔2020〕51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宏图转债”)。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2年11月25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以下简称“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网上发行”)。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可转债发行流程、申购和缴款、投资者弃购处理等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1、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2年11月30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能够认购中签后的1手或1手整数倍的可转债,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根据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1手。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
2、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将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3、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100,880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包销基数为100,880万元,主承销商根据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30,264万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沟通: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如确定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将及时向上交所报告,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4、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债的申购。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债累计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放弃认购次数累计计算。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所发生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次数。
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行统计。
航天宏图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100,88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原股东优先配售和网上申购工作已于2022年11月28日(T日)结束。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为向所有参加申购的投资者送达获配信息。现将本次宏图转债发行申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航天宏图本次发行100,880万元(100.88万手)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100元/张(1,000元/手),本次发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申购日为2022年11月28日(T日)。
二、发行结果
1、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根据上交所提供的网上优先配售数据,最终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宏图转债为639,711,000元(639,711手),约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3.41%。
2、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申购结果及发行中签率
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网上向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宏图转债为369,089,000元(369,089手),占本次发行总量的36.59%,网上中签率为0.00338460%。
根据上交所提供的网上申购信息,本次网上申购有效申购户数为10,954,036户,有效申购数量为10,904,961,848手,配号总数为10,904,961,848个,起讫号码为100,000,000,000-110,904,961,847。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2022年11月29日(T+1日)组织摇号抽签仪式,摇号结果将在2022年11月30日(T+2日)的《上海证券报》和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可转债的数量,每个中签号只能购买1手(即1,000元)宏图转债。
3、本次发行配售结果情况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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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的宏图转债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四、备查文件
有关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投资者查阅发行人于2022年11月24日(T-2日)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的《募集说明书》《发行公告》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五、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1、发行人: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翠湖北环路2号院4号楼一层101
电话:010-82556572
联系人:王军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25号国信金融大厦
电话:0755-81981130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9日
发行人: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