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17 证券简称:天域生态 公告编号:2022-119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湖北天城丰泰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城丰泰”)向天乾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乾食品”)和宁波旅游产城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产城”)分别提供借款2,250万元,借款期限不超过2023年4月30日,借款利率为固定利率,年利率为3.65%。
● 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影响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天城丰泰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天城丰泰为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控股子公司,其中:公司控股子公司天乾食品持股45%;宁波产城持股45%;武汉恒运丰泰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0%。为提高天城丰泰冗余资金的使用效率,有效盘活沉淀资金,天城丰泰向其股东天乾食品、宁波产城提供同等条件的借款,借款金额分别为2,250万元,期限不超过2023年4月30日,借款利率为固定利率,年利率为3.65%。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天城丰泰向其外方股东宁波产城提供借款构成“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影响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天城丰泰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旅游产城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肖淑红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8年06月25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长兴路715号11-2-6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旅游业务;食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游览景区管理;园区管理服务;城市公园管理;咨询策划服务;农业园艺服务;园艺产品种植;棉花种植;蔬菜种植;麻类作物种植(不含大麻);坚果种植;草种植;水生植物种植;初级农产品收购;农副产品销售;牲畜销售(不含犬类);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房地产经纪;船舶租赁;露营地服务;体验式拓展活动及策划;餐饮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图书出租;票务代理服务;停车场服务;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品销售;专业设计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以上不含投资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浙江省基础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1.00%,浙江宁旅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股49.00%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0,825.15万元,负债总额6,152.50万元,资产净额4,672.65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 315.01万元;截至2022年09月30日,资产总额14,038.96万元,负债总额9,422.82万元,资产净额4,616.13万元,1-9月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56.52万元。
与公司关系: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履约能力分析:经查询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网,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宁波产城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出借方):湖北天城丰泰食品有限公司
乙方(借款方):宁波旅游产城发展有限公司
1、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提供借款人民币22,5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仟贰佰伍拾万元整)。
2、借款期限
自乙方银行账户收到甲方转账之日起计算,归还时间不晚于2023年4月30日。
3、借款用途
用于乙方企业生产经营,乙方不得挪作他用。
4、借款利率
借款利率为固定利率,年利率为3.65%。
5、还款方式
一次性还本付息。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天城丰泰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天城丰泰在闲置盈余资金范围内提供财务资助,不影响其正常生产经营。公司将密切关注被资助对象的生产经营、资产负债情况及商业信誉的变化情况,积极防范风险并根据相关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11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董事会认为:财务资助符合公司经营需求,股东方在不影响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按照股权比例拆借资金,有利于提高控股子公司冗余资金的使用效率,有效盘活沉淀资金。
六、独立董事意见
天城丰泰在确保日常运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向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提供其闲余资金使用效率;本次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股同权,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天城丰泰向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七、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天域生态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次财务资助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无异议,并提请公司持续关注财务资助对象的偿债能力及财务资助收回风险,并根据相关规定认真、及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及/或信息披露义务。
八、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2,2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59% 。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情形。
特此公告。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8日
证券代码:603717 证券简称:天域生态 公告编号:2022-122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2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2月14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国权北路1688号湾谷科技园B2幢二层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2月14日
至2022年12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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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11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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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如下文件办理会议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帐户卡。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国权北路1688弄湾谷科技园B2幢五层。
(三)登记时间:2022年12月12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8:00)。逾期未办理登记的,应会于会议召开当日13:30之前到会议召开地点办理登记。
(四)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上述第(一)1、2条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上,信函日期以收到的邮戳为准。
六、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或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往返交通和食宿费等自理。
(二)与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孟卓伟
电话:021-55095580
传真:021-55095580
特此公告。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2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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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717 证券简称:天域生态 公告编号:2022-120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公司签署《股权投资框架协议》
及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股公司青海聚之源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聚之源”或“标的公司”)基于其经营发展需要,拟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引入新战略投资者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元股份”,证券代码:002805),若增资事项顺利实施,公司将放弃对青海聚之源同比例增资优先认购权。
● 公司、公司参股公司青海聚之源及其他股东与丰元股份签署《股权投资框架协议》。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应当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订金1亿元人民币(大写:壹亿元人民币)。协议约定因丰元股份本次增资无法继续实施的,应当在丰元股份书面通知青海聚之源无法实施后10个工作日内由青海聚之源无息退回丰元股份已支付的订金,青海聚之源实控人刘炳生对青海聚之源退回订金事宜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中的35%的股权(即12.25%)质押给丰元股份,用于担保上述还款,并将此担保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前公司对青海聚之源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元。
● 青海聚之源产品受上下游行业供需关系影响较大,存在产品价格波动的风险;青海聚之源“六氟磷酸锂”现有产线产能规模较小,其他生产线尚在建设中,正式投产时间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同时受宏观经济波动、不可抗力、新冠疫情等影响,以及生产线建设资金到位情况,青海聚之源生产线存在停工停产,年产能不及预期的风险;青海聚之源在经营过程中,还可能面临政策限制、技术迭代等方面的风险。
● 本次签署《股权投资框架协议》属于框架性约定,本次增资事项尚需对标的资产进行审计、财务、律师等尽职调查工作,正式协议的签订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一、协议签署概况及目的
经2022年11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公司参股公司青海聚之源及其他股东近日与丰元股份签署《股权投资框架协议》,丰元股份拟通过增资方式对青海聚之源投资,若增资事项顺利实施,公司将放弃对青海聚之源同比例增资优先认购权。本协议签订后,丰元股份应当于5个工作日内向青海聚之源支付订金1亿元人民币(大写:壹亿元人民币)。协议约定因丰元股份本次增资无法继续实施的,应当在丰元股份书面通知青海聚之源无法实施后10个工作日内由青海聚之源无息退回丰元股份已支付的订金,青海聚之源实控人刘炳生对青海聚之源退回订金事宜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中的35%的股权(即12.25%)质押给丰元股份,用于担保上述还款,并将此担保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前公司对青海聚之源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元。
公司董事会认为,丰元股份是一家主营业务以锂电池正极材料为主、草酸为辅的上市公司,具有丰富的大化工生产管理经验,能够与标的公司形成良好的产业联动,其投资也有助于标的公司降低负债率并充实经营性现金流,是有助于实现多方共赢的合作机会。
二、投资主体介绍
公司名称: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光辉
注册资本:17,793.2205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0年08月23日
注册地址:枣庄市台儿庄区东顺路1227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储能技术服务;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池制造;电池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截至2022年09月30日,自然人赵光辉持有33.51%股份、安徽金通新能源汽车二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6.10%股份,其实际控制人为赵光辉。
主要财务状况: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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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公司关系: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青海聚之源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32800MA7525M920
注册资本:23,076.92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青海省海西州德令哈市德尕路5号
法定代表人:刘炳生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16年01月07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经营情况:标的公司是专业从事六氟磷酸锂生产及销售的新能源材料企业。标的公司现阶段的产品为“六氟磷酸锂”,该材料广泛应用于高性能锂电池制造领域。标的公司已获“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管委会”批复的年产6,000吨高端六氟磷酸锂建设项目(批复文号:柴管【2021】28号),以及年产8,000吨高端六氟磷酸锂项目(批复文号:柴管备案【2022】1号),其中一期年产2,000吨六氟磷酸锂生产线已于2022年3月正式投产;二期年产4,000吨和8,000吨六氟磷酸锂生产线尚在建设过程中。
主要财务数据: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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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青海聚之源2021年度财务数据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青海聚之源新材料有限公司
乙方: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1:刘炳生
丙方2:蔡显威
丙方3: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上述甲方称为“标的公司”,乙方称为“投资方”,丙方1、丙方2合称为“原股东”,甲方、乙方、丙方1、丙方2、丙方3合称为“各方”。
标的公司为一家“六氟磷酸锂”生产企业,丙方1、丙方2为标的公司之原股东,丙方3为2022年初入股标的公司的新投资人,现乙方拟通过增资方式对甲方投资。
(一)尽职调查
原股东应配合乙方进行法律、财务尽职调查,帮助乙方快速了解甲方基本情况。各方同意,尽职调查和投资决策应当在框架协议签署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延误相应推迟尽职调查和投资决策时间。
(二)订金
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应当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订金1亿元人民币(大写:壹亿元人民币)。该笔款项应由甲方、乙方设立专户共同监管,专项用于标的公司的项目建设、生产经营所需,或用于偿还双方认可的公司债务,改变资金用途需经乙方同意。
(三)其他
1、乙方为上市公司,若因乙方内、外部审核/审批等客观原因导致本次投资无法继续实施的,应当在乙方书面通知甲方无法实施后10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无息退回乙方已支付的订金,丙方1对甲方退回订金事宜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同时,丙方3同意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中的35%的股权质押给乙方,用于担保上述还款(担保协议另行签订,以丙方3审议以及信息披露为准)。
2、若乙方对法律、财务尽职调查满意且通过投资决策对甲方进行增资,但原股东不同意乙方对甲方增资,甲方除应退回乙方支付的1亿元人民币(大写:壹亿元人民币)订金外,出具否决意见的股东应向乙方赔偿1亿元人民币(大写:壹亿元人民币)。
3、标的公司现有股东均同意乙方对甲方进行增资,且均不参与本次增资。
4、本协议未尽事宜各方可另行签订相关正式协议及补充协议。
五、提供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公司拟将标的公司股权中的35%的股权(即12.25%)质押给丰元股份,用于担保上述订金还款义务构成对外担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被担保人青海聚之源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参股公司,且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故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甲方(债权人):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担保人):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公司以持有标的公司股权中的35%的股权(即12.25%)质押给丰元股份
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人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2个月。
特别约定:如果自主合同生效后60日,甲方仍未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投资的,乙方担保责任自动解除。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合计为923,829,383.34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65.16%。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897,029,383.34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3.2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的余额为人民币26,800,000.0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9%。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六、风险提示
1、青海聚之源产品受上下游行业供需关系影响较大,存在产品价格波动的风险;青海聚之源“六氟磷酸锂”现有产线产能规模较小,其他生产线尚在建设中,正式投产时间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同时受宏观经济波动、不可抗力、新冠疫情等影响,以及生产线建设资金到位情况,青海聚之源生产线存在停工停产,年产能不及预期的风险;青海聚之源在经营过程中,还可能面临政策限制、技术迭代等方面的风险。
2、本次签署《股权投资框架协议》属于框架性约定,本次增资事项需对标的资产进行审计、财务、律师等尽职调查工作,正式协议的签订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股权投资框架协议 》签订后涉及的相关后续事宜,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8日
证券代码:603717 证券简称:天域生态 公告编号:2022-121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调整公司2022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非全资控股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在原担保额度预计基础上,新增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其中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其他下属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其他下属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视被担保人具体情况要求其提供相应的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元
● 本次调整担保预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简介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6亿元的担保,对参股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2亿元的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
因业务拓展和经营发展需要,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新增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其中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其他下属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其他下属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本次新增的担保额度有效期限为经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担保金额以日后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担保预计额度内全权办理与担保有关的具体事宜。
本次担保预计的担保方或被担保方还包括本次担保授权有效期内新增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同时,由第三方担保机构为公司或下属子公司的相关业务提供担保,公司或下属子公司向第三方担保机构提供反担保。
(二)本次担保事项需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11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预计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被担保人担保范围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为拟担保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本次担保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担保协议将在被担保人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融资时签署,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式及期限以与机构签署的担保协议约定的实际发生金额和期限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增加担保额度的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状况、资信及偿债能力有充分了解,风险可控。公司为子公司之间增加担保额度,有利于满足公司下属子公司的业务开展和资金周转,符合公司整体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新增公司下属子公司2022年度相互提供担保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满足各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本次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增加担保额度,能够进一步保证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积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合计为923,829,383.34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65.16%。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897,029,383.34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3.2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的余额为人民币26,800,000.0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9%。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