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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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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华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2022-11-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92 证券简称:亚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1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华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为优化公司及子公司的融资结构,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部分子公司拟与华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售后回租方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租赁物为公司及子公司的客运码头、出租汽车、混凝土生产设备等资产,计划融资金额为人民币19000万元,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借款,租赁期限24个月。

● 华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12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为了优化公司的融资结构,满足业务发展需要,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上海亚通出租汽车有限公司、上海崇明亚通出租汽车有限公司、上海环岛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拟与华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租赁”)以售后回租方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租赁物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客运码头泊位及附属设施设备、395辆出租汽车、混凝土的生产用房和机器设备等,计划融资金额为人民币19000万元,租赁期限24个月,主要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借款。公司于2022年11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1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与华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二、交易对方情况

公司名称:华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8433.42万元人民币

公司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梦海大道5035号前海华润金融中心T5写字楼4702A、4703

法定代表人:徐昱华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批发Ⅲ、Ⅱ类: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医用超声仪器及有关设备;医用高频仪器设备;医用磁共振设备;医用X射线设备;临床检验分析仪器Ⅱ类;神经外科手术器械;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非银行融资类)。

华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融资租赁合同主要内容

1、租赁物:公司堡镇客运码头泊位及附属设施设备,上海亚通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和上海崇明亚通出租汽车有限公司的395辆出租汽车,上海环岛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用房和机器设备。

2、融资金额:人民币19000万元。

3、租赁方式:售后回租方式。

4、租赁期限:24个月。

5、租赁物转让:本租赁物由乙方转让给甲方,再由甲方租回给乙方使用,鉴于租赁物始终处于乙方占用、使用状态,本合同项下的租赁物不发生实际的占有转移,甲方亦不对租赁物的交付承担任何责任。自第一笔租赁物价款支付日,租赁物所有权即由乙方转至甲方,同时租赁物即视为在完整状态下由甲方向乙方交付完毕。乙方应向甲方出具《租赁物接受书》。乙方迟延或未出具《租赁物接受书》,不影响甲方对租赁物的交付和乙方对租赁物的接受。

6、租赁物所有权:租赁物自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一笔租赁物价款时转归甲方所有;租赁物权属确认及变更依法应当办理登记等相关手续的,租赁物自相关手续办理完毕时转为甲方所有。甲方对租赁物的所有权及于现在或将来附属于租赁物的附属装置、物品和设施 (如有) 。甲方应为租赁物的唯一所有权人。

7、租赁物的留购:租赁期限届满,在乙方支付完毕本合同项下所有应付款的前提下,乙方向甲方支付留购价款后按“现时现状”留购租赁物,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因租赁物持续由乙方占有、使用, 甲方对留购时租赁物的性能和状况不作任何声明和保证。

8、租金及支付方式、保证金、留购价款等融资租赁的具体内容以最终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为准。

四、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融资租赁不涉及人员安置等情况,融资租赁不会产生关联交易。本次融资租赁业务,利用生产设备进行融资,有利于盘活固定资产,优化融资结构,满足业务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92 证券简称:亚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2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11月2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崇明区鳌山路621号1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梁峻先生主持。会议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4人;

3、董事会秘书雷煊先生出席了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均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震旦律师事务所

律师:叶宗林、严若辰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所律师同意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等资料按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30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