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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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2022-12-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13 证券简称:亚星客车 公告编号:2022-077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11月3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扬州市邗江汽车产业园潍柴大道2号 公司316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董长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潍柴(扬州)亚星汽车有限公司持有的178,200,000股回避表决,其持有的股份数未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数。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律师:潘兴高、姚金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及列席会议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213 证券简称:亚星客车 公告编号:2022-078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获得补助金额:2022年国家节能减排补助资金1.3亿元

● 对当期损益的影响: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的2022年国家节能减排补助资金1.3亿元将直接冲减应收账款,改善公司的现金流,对公司净利润产生较大影响。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根据省财政厅、省工信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国家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苏财工贸〔2021〕86号)等相关规定,公司收到扬州市财政局转支付的2022年国家节能减排补助资金1.3亿元,用于2016-2019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和2019-2020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预拨。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收到的2022年国家节能减排补助资金1.3亿元将直接冲减应收账款,改善公司的现金流,对公司净利润产生较大影响。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二年十二月一日